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22639.5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甘山路东、郑西高铁北 | ||
年限: | 30.00年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12.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交通服务场站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交通服务场站用地 | 22639.56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304.4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924BA0007 | |||
起始价: | 1522万元 | 加价幅度: | 5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2月24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3月08日 | ||||
备注: 根据****办公室要求:该宗地应当按照不低于地下总建筑面积的百分之三十修建防护级别6级以上人防工程。战时功能拟定为:二等人员掩蔽部,防护级别拟定为:甲类6级。单体人防工程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应由甲级资质的人防工程设计单位设计(省人防办公示的设计单位)。根据三****建设局要求:土地使用权取得人应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其中大型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二万平方米以上的****机关办公建筑、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其他公共建筑、建筑面积大于十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应当按照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该宗地无装配式建筑实施要求。根据****公司文物考古勘探报告: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出现情况或问题要及时报告,在已进行的文物调查、勘探的范围内未发现古文化遗迹和古代墓葬。竞得人应向提出关联条件的各单位提交项目用地产业发展承诺书,经各单位确认后,作为自然**主管部门签订土地供应合同的前提条件。 |
宗地编号: | 411200A060201 | 宗地总面积: | 45196.7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示范区****、**路西 | ||
年限: | 50.00年 | 容积率: | 1.0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10.000≤并且≤45.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45196.76 | ||||||
投资强度: | 27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722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023BA0019 | ||
起始价: | 1722万元 | 加价幅度: | 5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2月24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3月08日 | ||||
备注: 根据****办公室要求:该宗地人防工程建筑面积不低于民用建筑地上总建筑面积6%。人防工程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应由甲级资质的人防 工程设计单位设计(省人防办公示的设计单位),人防工程要满足服务半径要求,战时功能拟定为:二等人员掩蔽部,防护级别拟定为:核六级常六级。应建人防工程建筑面积小于1000平方米时,可申请易地建设人防工程。根据三****示范区****环保局要求: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取得人应拿出不低于供地面积30%的土地建设装配式建筑。同时装配式建筑的建筑面积应占建筑总面积的30%以上,政府投资或主导的项目装配式建筑的建筑面积应占建筑总面积的50%以上。按照《**省绿色建筑条例》第十一条“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民用建筑应当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但农民自建住宅除外。大****机关办公建筑、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其他公共建筑、建筑面积大于十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应当按照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取得人对于上述类型建筑按照一星级以 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此外,三****建设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建设科技与标准工作计划》的通知 (三建〔2023〕87号)中《**市2023年度建筑节能、 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责任目标分解表》的要求,2023年度,三****示范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竣工的绿色建筑面积占竣工建筑面积比例达到70%以上。在土地供应成交后,土地使用权取得人应向住建部门提交实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承诺书。我局将对确权后的土地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执行情况进行监管,重点从设计方案审查,施工图审查、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竣工验收环节把关,严格落实装配式建筑相关政策。根据**市陕****管理站文物考古勘探报告:在勘探范围内暂未发现有文物遗存和文物遗迹。如果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有文物遗存、遗迹,要立即停止施工,及时报告。竞得人应向提出关联条件的各单位提交项目用地产业发展承诺书,经各单位确认后,作为自然**主管部门签订土地供应合同的前提条件。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参与竞买:1、在**市辖区内有欠缴土地出让金行为且未纠正到位的;2、有土地违法行为未经处理到位的;3、列入诚信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禁止参与报名;4、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禁止参与竞买的。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2月04日 至 2024年03月05日 到 ****交易中心官网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2月04日 至 2024年03月06日 到 ****交易中心官网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3月06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3月06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交易中心官网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2024年02月24日 08时00分 至 2024年03月08日 09时00分;
411200A060201 号地块:2024年02月24日 08时00分 至 2024年03月08日 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确定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合同价款,成交后竞得人请于三个工作日内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并于十个工作日内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中心区大岭南路与青龙路交叉口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98-****333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建行财政大厦支行
开户账号:410********050000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