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对红火蚁的防控力度,保障我县红火蚁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农业应急救灾资金(第三批)的通知》(粤财农〔2023〕193****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农业应急救灾资金(第三批)的通知》(海财农〔2023〕64号)的要求,2023年**县省级农业应急救灾资金(红火蚁第二批)项目决定按应急救灾资金绩效要求采购4吨红火蚁饵剂,开展红火蚁防控技术培训及宣传等工作。
一、实施内容:按应急救灾资金绩效要求采购提供4吨红火蚁防治饵剂,建立350****示范区(项目区红火蚁发生程度1级以下),开展不少于50人的基层红火蚁防控技术培训及宣传,不出现红火蚁恶性蔓延。
二、遴选程序及结果
(一)发布遴选公告:2023年12月28日在****网站发布2023年**县省级农业应急救灾资金(红火蚁防控第二批)项目遴选实施主体的公告,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以最高得分者入选。
(二)现场**评审:经我局组织专家评审报价等申报资料,“****、**市****公司、**市****公司、****公司、**市穗****公司、**市鼎****公司”共6家公司合格入选,综合评分如下:****80.6分、**市****公司77.4分、**市****公司76.4分、****公司86分、**市穗****公司81.4分、**市鼎****公司81.6分。****公司以86分最高分入选。
(三)现将遴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2月5日至9日共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种植业管理股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联系人:卓晖山,联系电话:066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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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