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略)5个工作日)。
听证(略):依据《中(略),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略)
邮 箱:(略)
通讯地址:(略)
拟批准环(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新发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惠利特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该项目为新建,总投资967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30万元,占地6500平方米。该项目主要建设规模为3(略),配套1×1.2MW+1×2.5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硝、脱酸、除尘等环保设施及配套主厂房、电控楼等。回转窑和焚烧炉主要用于处理新发药业有限公司现有及在建项目产生的固态危险废物和废液。项目建成后,可达处理固态危险废物30t/d、废液80t/d的规模。 | 1、水污染物:余热锅炉排水、湿式静电除尘冲洗废水用于急冷塔用水;喷淋洗涤塔排水、循环冷却排水、地面清洗废水、车辆清洗废水、软水制备排污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专管排入垦利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2、大气污染物:项目回转窑和废液焚烧炉应按照(略)6-2005)、《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42-2014)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建设和运行,焚烧系统烟气经 “余热锅炉炉内SNCR脱硝+急冷塔+干式脱酸装置(消石灰喷入和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略)(二级碱洗塔)+SCR 脱硝+湿式静电除尘”处理后通过50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达到《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氯化氢、氟化氢、一氧化碳、汞及其化合物(以Hg计)、铅及其化合物(以Pb计)、镉及其化合物(以Cd计)、铊及其化合物(以Tl计)、砷及其化合物(以As计)、铬及其化合物(以Cr计)、锡、锑、铜、锰、镍、钴及其化合物(以Sn+Sb+Cu+Mn+Ni+Co计)、二噁英类达到《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3标准要求;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 DB(略).7-2019)表1中II时段非重点行业标准限值要求;二氯甲烷、丙烯腈、氯苯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标准(略)选择性催化还原法》(HJ562-2010)、《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安装在线监控设备,监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氯化氢、一氧(略) 废液储罐损耗废气、中间仓库废气经管道送至厂区现有RTO炉处理后通过35米排气筒排放,废气中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 DB37/2801.7-2019)表1中II(略)。 (略)-2019)表 2标准,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2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硫化氢、氨、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级新扩改建”标准。 3、固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包装材料外售废品收购站;焚烧炉炉渣、废盐、飞灰、布袋除尘器废滤布、脱硝废催化剂、碱洗池底泥、新增污水处理站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液过滤滤渣、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返回焚烧炉处理;贮存场所应按照《一般(略)2020)、《危险(略)(GB18597-2023)要求进行设置。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指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82号)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建立一般工业(略)。落实《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危险废物“一企一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18〕109号)的要求。 4、噪声: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5、环境风险: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略)。选用安全可靠的仪表、连锁控制系统,配备(略)测报警系统和火灾报警系统,公司应配套便携式有毒有害检测仪器并加强检测以减小环境污染和环境风险,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对项目有毒有害气体实施清单化管理,并列入园区有毒有害污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项目生产装置区及罐区须配备围堰和导流系统,依托现有1座1000(略)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水废水不直接外排,防止(略)。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46号)《山东省按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文件要求,你公司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在新项目建成运行前,按照程序完成重点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落实安全相关要求,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建设项目相关情况。 6、(略):项目建成后,该项目化学需氧量、氨氮分别控制在1.192吨/年、0.06吨/年以内,纳入山东垦利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统一管理。项目二氧化(略)(粉)尘、挥发性有机物分别控制在19.27吨/年、41.04吨/年、2.266吨/年、0.462吨/年以内,根据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无需申请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指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总量指标已经确认。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申领排污权证和排污许可证后,项目方可投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