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监测编号G32024HB****010 | |
****38%股权(第二次挂牌) | 转让底价(万元)70.000000 | |
20 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2024-02-05 | |
- | 挂牌结束日期2024-03-07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 注册地(地址)**县太**四坪村六组 | ||
刘丹 | 所在地区- | ||
2012-10-29 | 注册资本(万元)1800.000000 (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4********420424K | ||
小型 | 经营范围爆破设计施工(资质等级:四级)(三级资质已取得但尚未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危险货物运输。(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 ||
0人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否 | ||
7 | 股份总数100 | ||
否 | |||
1 | 向玲 | 38 | |
2 | 覃遵海 | 23 | |
3 | 殷祖全 | 12 | |
4 | 陈克勍 | 10 | |
5 | 高润言 | 8 | |
6 | 胡长辉 | 8 | |
7 | 谢胜国 | 1 | |
业务无法提供 | 业务无法提供 | 业务无法提供 | |
业务无法提供 | 业务无法提供 | 业务无法提供 | |
业务无法提供 | |||
业务无法提供 | 业务无法提供 | 业务无法提供 | 业务无法提供 |
年报 | 业务无法提供 | 业务无法提供 | 业务无法提供 |
**玖****公司 | |||
****财政局 | |||
2023-06-30 | |||
2023-06-30 | |||
**玖誉[2023]资评报字第015号 | |||
66.560000 万元 | |||
994.150000 | 981.960000 | ||
806.790000 | 806.790000 | ||
187.360000 | 175.170000 | ||
其他类型 法院执行裁定书 | |||
不放弃 | |||
否 | |||
1、本次转让的股权,****法院以(2022)鄂2828执257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将向玲所持有的标的企业38%****财政局,财政局依法处置的。****公司股权份额清单显示标的企业股东分别为向玲、谢胜国、殷祖全、陈克勍、高润言、胡长辉、覃遵海,持股比例分别为向玲38%、谢胜国1%、殷祖全12%、陈克勍10%、高润言8%、胡长辉8%、覃遵海23%; 2、因本次转让****人民法院(2022)鄂2828执257号《执行裁定书》裁定,****财政局的没收股权,故转让方****公司声明不对所转让股权及标的企业权利状况作任何保证; 3、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自行查勘标的,须自行做好尽职调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现状、资产状况、职工情况、股权变更、交纳税费及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等情况。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和递交受让申请时即视为已完全了解标的现状(已知和未知的风险、瑕疵等),需承诺对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详细了解和评估,不因受让标的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4、标的物处置成功后,过户及产权变更相关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 5、同等条件下,标的企业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但必须在项目公告期间内****公司履行报名手续并缴纳交易保证金; 6、根据《资产评估报告》(**玖誉[2023]资评报字第015号)显示:本次评估采用的是资产基础法; 7、本项目转让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挂牌****公司或转让方联系,并书面提交其主张权属异议的具体要求事项及其支持证据,否则视为没有异议; 8、****公司****的有关详细信息可****公司查阅《资产评估报告书》,或通过其他方式自行调查了解; 9、本项目标的对应的资产登记状态以移交时的届时状况为准,意向人自行调查判断并承担相关责任,标的显性或隐性存在的瑕疵或问题亦不影响成交价格及其他结果; 10、本项目其他需披露的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玖誉[2023]资评报字第015号)。 | |||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转让标的情况后向****交易所****公司(以下简****公司)递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产权转让公告所要求的相关材料,并交纳21万元交易保证金到****交易所****公司(以下简****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银行账户实际到账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将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公司账户。 3、转让方提出:(1)本次转让标的权属变更手续由受让方自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2)交易及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含交易服务费等)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3)评估基准日至产权交割日期间标的企业经营性损益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 4、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产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 5、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6、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原交款账户。 7、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应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予以扣除不予退还,****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公司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未缴纳交易价款放弃受让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未缴纳交易价款放弃受让的。 8、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双方权利义务按照《产权交易合同》中相关约定履行。 |
****财政局 | ||||
**县容美镇连升路 | ||||
张万华 | 注册资本(万元)||||
企业类型 | ||||
114********4963472 | 经营规模小型 | |||
38%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38% | |||
****金融办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政府 | |||
****财政局 | 批准文件类型其他 党组会议记录 | |||
2023-12-10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2023年12月10日党组会议记录 | |||
一次性支付 | |||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是 | |||
21.000000 | |||
挂牌截止日17: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银行转账 | |||
收款单位:****交易所****公司 账号:617********2398;行号:313****01005 开户行:****公司****营业部 ****交易所****公司617********2398;行号:313****01005****公司****营业部如需手机app转账,可扫码复制账号,为了确保资**全,请仔细核对收款单位。 |
网络竞价 FA10004 | |||
否 |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 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个周期 | |||
光谷联交所****公司 | |||
陈海燕 | |||
0718-****6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