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根据《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发改委2023年第57号令)和《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意见》(发改**〔2020〕1675号 )等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作用,进一步加大以工代赈方式项目推广力度,拓宽以工代赈实施范围,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我局参照《****委员会关于规范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全流程的通知》(闽发改区域〔2023〕486号 ),特制定**县以工代赈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如下: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以工代赈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谋划、相关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编制工作中,采取以工代赈方式规划建设实施一批项目,带动县内农村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和增收。
(二)综合研判农村劳动力就业、返贫监测以及疫情灾情等情况,研究实施以工代赈政策、推进以工代赈项目、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合力解决跨部门、跨领域的问题,推动以工代赈政策与相关行业(领域)政策的衔接。
(三)建立劳务信息沟通机制,组织动员当地农村劳动力、城镇低收入人口和就业困难群体等参与务工,及时发布以工代赈项目劳务信息;抓好以工代赈务工人员组织、劳动技能和安全生产培训、劳务报酬发放监管等具体工作。
二、责任分工
****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乡村**局、林业局、水利局、教育局、文旅局、卫健局、自然**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和单位组成。按照“统筹协调、分工负责、有序推进”的原则,各成员单位加强沟通协调,按照职责分工,共同推进落实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和重点工程项目中积极推广以工代赈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统筹协调以工代赈方式推广工作,组织召开协调会议,汇总通报工作进展;加强以工代赈政策宣传,汇总各部门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年度建设任务和项目清单,跟踪劳务报酬发放情况,总结推广各行业领域好经验、好做法;联系成员单位落实协调机制各项议定事项;协调成员单位加强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赈工作的指导。
县财政局负责统筹相关领域财政资金加大以工代赈投入,对以工代赈推广成效和资金绩效显著的单位在项目资**排上予以倾斜。
县人社局负责指导劳务用工、劳动技能培训、劳务报酬发放等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在社会救助、救济等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
****运输局负责在交通(主要包括公路建设、桥梁建设等)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在农业农村(主要包括高标准农田、现代农业产业园等产业基础设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
县乡村**局负责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乡村建设等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将有利于带动脱贫劳动力增收项目优先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项目库,优先安排纳入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并对“推广以工代赈”项目进行标识,配合开展以工代赈政策宣传和数据统计。
县林业局负责在生态环境(主要包括造林绿化、退化林修复、湿地保护修复、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等)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
县水利局负责****水库建设、江河湖泊防洪治理工程、灌区建设和改造工程、水土保持和水生态建设、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流域综合治理、河湖库管理等)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
****学校、幼儿园等基础设施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
县文旅局负责在文化和旅游领域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中推广以工代赈方式。
县卫健局负责在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项目中推广以工代赈方式。
******局负责在地质灾害防治、土地整治等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
县住建局负责在城镇建设(主要包括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城市更新、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城市排水防涝、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保障性住房、县城补短板强弱项、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等)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
****环境局负责在生态环境治理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
****管理局负责在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工作中推广以工代赈方式。
三、工作规则
****发改局分管以工代赈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协调机制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同志组成。****办公室****发改局,承担协调机制日常工作。
(一)协调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主持。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有关乡镇、其他部门和单位以及相关专家参加。
(二)协调机制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各有关单位;重大事项经协调机制会议讨论研****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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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