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市**区2024年土地整治项目(二包) |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人 | 名称 | **** |
地址 | **市**区繁阳镇峨溪北路657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谢先生 0553-****052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地址 | **省**市**县籍山镇籍山大道7号办公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胡玉晴 152****5577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2月05日 | |
第一中标 | 单位名称 | **** |
地址 | **市**区上地十街1号院2号楼16层1614 | |
投标报价 | 425.0元/亩 | |
中小微企业 | 否 | |
服务期 | 自签订合同起至通过市级验收及省级备案入库后工作结束。 | |
业绩 | 1、**市**区 2020 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二期)编制技术 2、**市**区 2016-2017 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竣工验收资料编制技术服务 | |
主要中标标的 | 服务范围:完成2024年度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含工矿废弃地)项目申报立项阶段的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含单体工程施工图)和预算编制(含局部调整方案编制);验收阶段的项目变更材料和项目报验材料编制;负责项目备案等;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其他全过程技术服务等。 服务要求: 1.完成2024年度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含工矿废弃地)项目申报立项阶段的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含单体工程施工图)和预算编制(含局部调整方案编制); 2.验收阶段的项目变更材料和项目报验材料编制; 3.项目备案; 4.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其他全过程技术服务等(全程驻点服务人员不得少于1人)。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起至通过市级验收及省级备案入库后工作结束。 服务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及相关文件标准执行。 | |
第二中标 | 单位名称 | 安****总院****公司 |
地址 | 安****花园大道 9 号 | |
投标报价 | 425.00元/亩 | |
中小微企业 | 否 | |
服务期 | 自签订合同起至通过市级验收及省级备案入库后工作结束。 | |
业绩 | 1、**县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测绘、规划设计(2019 年度) 2、**县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测绘、规划设计(2020 年度) | |
主要中标标的 | 服务范围:完成2024年度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含工矿废弃地)项目申报立项阶段的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含单体工程施工图)和预算编制(含局部调整方案编制);验收阶段的项目变更材料和项目报验材料编制;负责项目备案等;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其他全过程技术服务等。 服务要求: 1.完成2024年度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含工矿废弃地)项目申报立项阶段的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含单体工程施工图)和预算编制(含局部调整方案编制); 2.验收阶段的项目变更材料和项目报验材料编制; 3.项目备案; 4.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其他全过程技术服务等(全程驻点服务人员不得少于1人)。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起至通过市级验收及省级备案入库后工作结束。 服务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及相关文件标准执行。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无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 http://whsggzy.****.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市****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cn),联系电话:0553-****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