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市应急饮用水源工程施工三标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市应急饮用水源工程施工三标 |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市应急饮用水源工程施工三标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2月5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2月23日 | |||||||||||||||||||||||||||||||||||||||||||||||||||||||||||||||||||||
工程类型 | 其它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招标公告 (不见面) **市应急饮用水源工程施工三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市应急饮用水源工程施****行政审批局以东行审投〔2020〕27号文核准建设,招标人为****,项目法人为********建设处,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市应急饮用水源工程施工三标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市城南片区**南路东、西两侧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主要内容为水生植物群落构建和陆域绿化,通过滨岸带和生境岛水生植物配置,降低水体污染物浓度,防控蓝藻暴发,增加生态蓄水区生境多样性,提高生态系统净化功能的有效性和稳定性,为**市提供优质水源。通过陆域绿化形成层次分明的绿化景观,营造多层次、多色彩的生态空间。生态蓄水**面积为893亩,其中:水生植物面积约81亩,陆域绿化面积约117亩,铺装面积243m2。生态蓄水**面积为740亩,其中,水生植物面积约108亩,陆域绿化面积约111亩,铺装面积3198m2。 2.1.3合同估算价: 约1600万元 2.1.4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2月28日,竣工日期:2024年5月28日 2.1.5 质量要求: 合格 2.2招标范围: **市应急饮用水源工程施工三标,完成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 2.3 本公告共划分成 一 个标段(可编辑选择)
3.1投标人应具有与本工程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具有园林绿化工程履约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 R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 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000万元或 以上的绿化工程。 类似工程业绩的有效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 3 年内(其有效期自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向前计算),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5。 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本市市级、**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信用**”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 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 园林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职称证书无法反映专业的,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证明材料均以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园林类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并以提供的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3.2.2.其他要求:/ 3.2.2.1.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3.2.2.2.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3 年 11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2.2.3. 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3.2.2.4. 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不可抗力除外),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1%的扣款 。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评****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6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http://112.****.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2 月 23 日 9 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 R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综合评估法 □合理低价法 □有限数量制综合评估法 有限数量制合理低价 评定分离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一、评标、定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由招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技术标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不低于成本)按照由低至高推荐有排序的 1名中标候选人。****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二、评标标准和程序 (一)开标 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退回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2)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3)招标文件约定的出席开标会议的人员未到场的;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 (二)评标准备 评****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保证金缴纳情况、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发现投标人有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通知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委员会分析研判认定是否作无效标处理。由于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能作出书面澄清说明的,被废标责任自负。 招标人在评标准备过程中发现的问****委员会作无效标处理,在招标人审查意见表生成后,评标准备工作一旦结束,评标准备结果不因后续资格审查废标、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三) 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开标情况以及招标人评标准备环节发现的应作无效标情形进行确认后,将投标文件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的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1、初步评审 1.1形式评审标准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1.2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上一阶段评审的投标人资格对照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3.5项的规定要求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1.3响应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质量标准、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暂定价、不可竞争费用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
(四)清标 项目合理平均价的确定方式: 当经开标、评标准备、资格审查和清标环节评审无废标情形的投标报价数量≥5家时,剔除投标报价最高的20%(四舍五入取整)和最低的20%(四舍五入取整),然后进行算术平均得出项目合理平均价,当经开标、评标准备、资格审查和清标环节评审无废标情形的投标报价数量不足5家时,全数进入计算项目合理平均价。 项目合理平均价一经确定,不因后续评审环节废标、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低于成本判断 投标报价不低于项目合理平均价的 95 %。 (五)商务性评审 对通过上述审查的标书进行商务性评审,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文件中,按照评标价由低至高的次序(不低于成本)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为异常低价,有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澄清或者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说明其报价合理性,导致合同履行风险过高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以及投标人的澄清或者说明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 三、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步在**省公共**交易平台(http://jsggzy.****.cn)、**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cn/jszb)、**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s://ggzy.****.cn)同步发布。 9.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0.其他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不见面交易系统网址为: http://112.****.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4)R本项目为容缺预招标项目,请各投标人谨慎投标,如中标须自行承担项目不能按期开工的风险和损失。 11.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地 址:****广场路8号 邮 编:224000 联 系 人:薛先生 电 话:051****90702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杏园路108****中心5号楼 邮 编:214000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180****1166 电子邮箱:****@qq.com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0] 招标公告 (不见面) **市应急饮用水源工程施工三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市应急饮用水源工程施****行政审批局以东行审投〔2020〕27号文核准建设,招标人为****,项目法人为********建设处,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市应急饮用水源工程施工三标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市城南片区**南路东、西两侧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主要内容为水生植物群落构建和陆域绿化,通过滨岸带和生境岛水生植物配置,降低水体污染物浓度,防控蓝藻暴发,增加生态蓄水区生境多样性,提高生态系统净化功能的有效性和稳定性,为**市提供优质水源。通过陆域绿化形成层次分明的绿化景观,营造多层次、多色彩的生态空间。生态蓄水**面积为893亩,其中:水生植物面积约81亩,陆域绿化面积约117亩,铺装面积243m2。生态蓄水**面积为740亩,其中,水生植物面积约108亩,陆域绿化面积约111亩,铺装面积3198m2。 2.1.3合同估算价: 约1600万元 2.1.4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2月28日,竣工日期:2024年5月28日 2.1.5 质量要求: 合格 2.2招标范围: **市应急饮用水源工程施工三标,完成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 2.3 本公告共划分成 一 个标段(可编辑选择)
3.1投标人应具有与本工程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具有园林绿化工程履约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 R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 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000万元或 以上的绿化工程。 类似工程业绩的有效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 3 年内(其有效期自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向前计算),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5。 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本市市级、**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信用**”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 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 园林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职称证书无法反映专业的,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证明材料均以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园林类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并以提供的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3.2.2.其他要求:/ 3.2.2.1.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3.2.2.2.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3 年 11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2.2.3. 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3.2.2.4. 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不可抗力除外),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1%的扣款 。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评****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6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http://112.****.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2 月 23 日 9 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 R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综合评估法 □合理低价法 □有限数量制综合评估法 有限数量制合理低价 评定分离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一、评标、定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由招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技术标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不低于成本)按照由低至高推荐有排序的 1名中标候选人。****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二、评标标准和程序 (一)开标 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退回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2)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3)招标文件约定的出席开标会议的人员未到场的;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 (二)评标准备 评****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保证金缴纳情况、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发现投标人有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通知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委员会分析研判认定是否作无效标处理。由于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能作出书面澄清说明的,被废标责任自负。 招标人在评标准备过程中发现的问****委员会作无效标处理,在招标人审查意见表生成后,评标准备工作一旦结束,评标准备结果不因后续资格审查废标、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三) 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开标情况以及招标人评标准备环节发现的应作无效标情形进行确认后,将投标文件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的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1、初步评审 1.1形式评审标准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1.2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上一阶段评审的投标人资格对照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3.5项的规定要求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1.3响应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质量标准、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暂定价、不可竞争费用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
(四)清标 项目合理平均价的确定方式: 当经开标、评标准备、资格审查和清标环节评审无废标情形的投标报价数量≥5家时,剔除投标报价最高的20%(四舍五入取整)和最低的20%(四舍五入取整),然后进行算术平均得出项目合理平均价,当经开标、评标准备、资格审查和清标环节评审无废标情形的投标报价数量不足5家时,全数进入计算项目合理平均价。 项目合理平均价一经确定,不因后续评审环节废标、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低于成本判断 投标报价不低于项目合理平均价的 95 %。 (五)商务性评审 对通过上述审查的标书进行商务性评审,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文件中,按照评标价由低至高的次序(不低于成本)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为异常低价,有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澄清或者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说明其报价合理性,导致合同履行风险过高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以及投标人的澄清或者说明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 三、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步在**省公共**交易平台(http://jsggzy.****.cn)、**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cn/jszb)、**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s://ggzy.****.cn)同步发布。 9.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0.其他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不见面交易系统网址为: http://112.****.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4)R本项目为容缺预招标项目,请各投标人谨慎投标,如中标须自行承担项目不能按期开工的风险和损失。 11.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地 址:****广场路8号 邮 编:224000 联 系 人:薛先生 电 话:051****90702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杏园路108****中心5号楼 邮 编:214000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180****1166 电子邮箱:****@qq.com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相关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