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集团2024-2025年度固定资产零星维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 ****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三重一大”会议第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园区
2.1.2招标控制价:最高折扣率90%。
2.1.3合同估算价:约人民币120万元(60万元/年)。
2.1.4合同履行期限:两年,合同分两期签订。第一期合同施工费满60万元或合同履行期限满12个月,招标人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第二期合同(两期合同累计签订履行期限不超过24个月),第二期合同施工费满60万元或累计合同履行期限(第一期合同履行期限+第二期合同履行期限)满24个月则合同自动终止。每期合同履约期间,按考核标准要求考核不通过,合同自动终止。
2.1.5 质量要求: 合格。
2.2招标范围:****中心、邻里中心、**广场、龙吟公寓、云翠公寓、清枫创业园、****酒店、中奥中心等范围内内部道路维修、管道维修、玻璃幕墙维修、地面维修、防水施工及室内的油漆涂料等项目的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均注册在投标企业),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提供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4)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按照苏建建管[2016] 214 号文要求,投标时可仅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归集)时,按苏建建管(2017) 236 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5)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R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司法、行政、监察等有关处罚或认定的;
R企业近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R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R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5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后的3小时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拒绝其继续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查询记录电子截屏作为证据留存,与本项目其他材料一并归档。
评标委员会审查之后,“信用中国”网站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3.6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 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资质动态监管执行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对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企业,不能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的规定,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不影响该企业其他核查达标的资质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年2月26日09时30分;
4.2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cn/TPBidder/memberLogin)”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cn/TPBidder/memberLogin);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6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R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苏锡通专区上发布。
9. 其他事项:(2)本工程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1 万元整。
(4)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 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苏锡通专区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苏锡通专区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4份、含电子文件2 份,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5)已经在**市公共**交易平台注册的投标人,直接登****园区公共**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报名,未注册的投标单位请访问**市公共**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按照《关于做好**市公共**交易主体信息库申报的通知》要求提交后再****园区公共**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6)若各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出现串标、围标、哄抬报价、弄虚作假、恶意扰乱开标程序等现象,无论是否为中标候选人,一经查实,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其列入企业“黑名单”,列入“黑名单”的企业1至3年内不得参****集团****公司的相关项目的投标。
10. 监督管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集团有限公司依法投诉。
**省或**市相关文件规定投诉前应当依法提出异议的,投标人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先提出异议。
****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省**市苏通科技产业园江成路1088号;联系电话:198****1915
11. 联系方式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 址: | **市苏通科技产业园江成路1088号 | 地 址: | ****科技园B7栋4楼 |
联系人: | 运营管理部 | 联系人: | 陈芳敏 |
电 话: | 198****1915、198****1916 | 电 话: | 138****8609 |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