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出让公告
西自然**告字﹝2024﹞4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之规定,****政府批准,****委托****对以下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出让,现将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宗地 编号 | 宗地位置 | 出让 面积 | 土地 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 年限 | 竞买 保证金 |
**** | 该宗地位于西****镇**村,宗地四至为**居民区;南至居民区;西至居民区;北至居民区,具体位置以宗地图界址点坐标为准。 | 135 平方米 | 居住 用地 | ≤1.7 | ≤30% | ≥30% | 70年 | 10 万元 |
约合 0.2 亩 | ||||||||
2024-001号 | 该宗地位于西****镇**村,宗地四至为**居民区;南至西**仇池中央文化街项目用地;西至居民区;北至套子口1号楼,具体位置以宗地图界址点坐标为准。 | 10656.86 平方米 | 居住 用地 | ≤3.4 | ≤30% | ≥30% | 70年 | 3590 万元 |
约合 15.99 亩 | ||||||||
注:出让宗地详细情况见《出让文件》。 |
二、 ****交易中心交易编号:B012********00001;
三、 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买:
1、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未按法律法规规定或出让合同约定期限进行开发建设的;
2、拖欠土地出让金尚未交清的;
3、其他有关规定不能参加的。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竞买申请和竞买保证金交纳
1、有意竞买者于2024年2月6日至2024年3月4日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竞买申请书》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竞买申请确认表》按拍卖出让文件的有关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向****提出竞买申请,领取拍卖文件。
2、竞买者资格审查完毕后,符合条件的竞买者按拍卖出让文件的有关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4日下午17:00****银行交换到账时间),符合条件的竞买者在竞买保证金到账后,方确定为竞买人,有资格参加竞买。竞买未成交者,竞买保证金在拍卖会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不计利息)。
3、申请竞买人于2024年2月20日至2024年3月4日****交易中心大厅办理竞买手续。
六、拍卖出让时间及地点
1、拍卖时间:2024年3月5日(星期二)下午16:00时
2、拍卖地点:****交易中心多功能厅。
七、拍卖文件的领取
有意竞买者请于2024年2月6日起****交易中心领取《**省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文件(宗地编号:****、2024-001号宗地)》。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即日起申请人可自行现场踏勘地块,费用自理。
2、本次出让宗地须有3家以上(含3家)的竞买人参加竞买,采取拍卖方式进行出让。
3、本次出让宗地按现状出让,出让宗地面积最终以****实际交地面积为准。
4、开发建设必须符合西**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控制性详规和建设条件意见书以及防震等有关要求。
5、本次出让的2024-001号宗地为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宗地受让人需承担该宗地前期开发相关费用,并承担该宗地棚户区改造建设的相关责任。申请竞买人应在竞买前到相关部门了解详细情况,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6、本出让公告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出让详细情况以《**省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文件(宗地编号:****、2024-001号宗地)》载明的为准。
****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特此公告
九、联系方式
1、****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939-****495
2、****
联 系 人:马经理 赵经理
联系电话:0931-****330 153****8060 181****7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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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