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经审查,本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
特发此证
发证机关:**综合****建设局 发证日期:2024-02-05 建设单位 **** 工程名称 **市万成仓储物流项目 建设地址 **综保区B12-2地块 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9372.66㎡(总计容面积9372.66㎡)。各单体建筑面积分别是①01#仓库:2262.50㎡(单层、戊类、建筑总高度7.4米)、②02#仓库:3555.08㎡(5层,戊类、建筑总高度21.2米)、③03#仓库:3555.08㎡(5层,戊类、建筑总高度21.2米)。 合同价格 1000万元 工程总承包单位 勘察单位 **市鸿儒****公司 设计单位 ****设计院 施工单位 **** 监理单位 ******公司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许汉文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 陈博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袁艳平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黄光锐 总监理工程师 张江 合同工期 2024-02-01 ~ 2025-07-31 状态 正常 备注 质量监督注册号:汕综保质安登[2024]02号安全监督注册号:汕综保质安登[2024]02号 注意事项 一、 本证放置施工现场,作为准予施工的凭证。
二、 ****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变更。
三、 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证进行查验。
四、 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
五、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六、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机关检验施工许可证。
七、 凡未取得本证擅自施工的属违法建设,将按《中华人民**国建筑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https://skypt.****.net/openplatform/#/web/permit?permitCo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