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指定企业进行整体资产(包括采矿权、股权、房地产、土地使用权以及机器设备等)价值评估及采购人要求的其他评估服务。
1、项目名称:****纪委指定企业进行资产评估
★2、履约期限:90个工作日,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3、履约地点:**市
★4、付款方式:中标后签订委托服务合同,支付合同金额的10%;出具预评估报告支付合同金额的10%,出具正式评估报告后支付合同金额剩余80%。
★5、服务内容:中标单位需要在合同期内,完成对估价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房屋、在建工程、机械设备、车辆、办公设备、软件开发权、股权、采矿权等的市场价值评估。评估过程中需要对以上资产进行现场查勘并核量。本项目涉及的评估金额约为80亿。
评估案值分析表
序号 | 资产内容 | 预估规模和范围 | 预估案值 (亿元) |
1 | 土地和房屋(在建工程) | 约15宗地总面积约250万平方米,地上建筑物数量及建筑面积不详 | 20 |
2 | 机器设备 | 约1000多项设备 | 4.5 |
3 | 股权 | 约4项股权,股权具体情况不详 | 10 |
4 | 其他无形资产 (软件) | 若干项软件开发权,具体情况不详 | 2 |
5 | 采矿权 | 3宗采矿权,包括其中2宗滑石矿,1宗菱镁矿,均为非金属大型矿 | 45 |
6 | 其他未知资产 | 其他未知资产,在清查过程中预估 | 4 |
合计 | | 81.5 |
★6、服务人员:有满足项目要求的资产评估师、房地产估价师、土地估价师、矿业权评估师。
★7、服务成果:根据采购人需要出具资产评估报告、房地产估价报告、土地估价报告、矿业权评估报告
8、相关标准、规范文件:
一、资产评估依据的法律、法规即规范性文件和标准:
(一)主要法律、法规依据
1. 《中华人民**国资产评估法》由中华人民**国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7月2日通过,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2. 《****公司法》(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公司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3. 《中华人民**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4. 《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32号)(2019年8月26日,****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5. 《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32号)(2019年8月26日,****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6. 《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7月2日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743号);
7. 财政部颁布的《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6号);
8. 《中华人民**国企业国有资产法》(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9.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08]218号);
10.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管理委员会令第12号);
11.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财政部第14号令,2001年);
12.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2020年11月29日《国务院****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13.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资办发[1992]第36号);
14.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2019年3月2日《****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15.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2016年国资委、财政部第32号令);
16. 《关于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审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委国资产权[2009]941号);
17. 《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委产权[2006]274号);
18. 《财政部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1]102号);
19. 《中华人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总局令第50号);
20.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13〕64号);
21. 国家颁布的有关税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等。
(二)评估准则依据及规范性文件
1.《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资〔2017〕43号);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号);
3.《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评估程序》(中评协〔2018〕36号);
4.《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评估报告》(中评协〔2018〕35号);
5.《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号);
6.《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8〕37号);
7.《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方法》(中评协〔2019〕35号);
8.《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中评协〔2017〕38号);
9.《资产评估准则术语2020》(中评协〔2020〕31号);
10.《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号);
11.《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号);
12.《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号);
13.《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17]42号);
14.《中评协关于修改评估报告等准则中有关签章条款的通知》(中评协[2011]230号)。
二、矿业权评估依据的主要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
(一)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国矿产**法》****人大1996-08);
2.《中华人民**国矿产**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1994]152号);
3.《中华人民**国资产评估法》(2016年7月2日主席令第46号发布);
4.《矿产**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1998年第241号);
5.《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国土资发[2000]309号);
6.《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发〔2008〕174号);
7.《矿产**储量评审认定办法》(国土资发〔1999〕205号);
8.《矿产储量登记统计管理办法》(国土**部第23号令);
9.《中华人民**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发[1985]19号);
10.《中华人民**国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国务院令[1990]第60号);
11.《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48号);
12.《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0]98号);
13.《中华人民**国企业所得税法》****人大2007-03);
14.《中华人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7]第512号);
15.《关于全面推进**税改革的通知》(财税[2016]53号);
16.《**省实施**税法授权事项方案》(**省****委员会公告(十三届)第五十六号);
17.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
18.《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总局2016年第15号);
19.《关于印发矿产**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29号);
20.《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综[2017]35号);
21.《财政部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
22.《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通知》****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二)规范标准依据
1.《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2008年9月1日实行);
2.《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2008);
3.《矿业权评估指南》(2006年修订);
4.《固体矿产**/储量分类》(GB/T17766-2020);
5.《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20)》;
6.《铁、锰、铬矿地质勘查规范》(DZ/T0200-2020)。
具体以采购文件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确定企业规模。 (3)中小企业是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单位。 (4)根据《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要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资产评估备案文件、采矿权和探矿权估价备案证书、房地产评估备案证书、土地评估备案证书; 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单位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资产评估单位
****政府采购活动的****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