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中关村科技创新基地核心区城市更新项目(产创中心C区)EPC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中标通知书
沈****基地核心区城市更新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 | 工程名称 | 沈****基地核心区城市更新项目 |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沈****基地核心区城****中心C区)EPC工程总承包 | ||||||||
建设单位 | **** | 填报单位 | ****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2月06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02月09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省﹒**市﹒****开发区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宁官单元范围内,四至为沈辽路以南、浑河一街以西,中央大街以东,开发二十二号路开发十九号**侧区域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设计院****公司;****公司 | 范泽驰 |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 | 京131********02098 | ****25304.840000元 | 853日历天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并且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并且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94.87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设计院****公司;****公司 | ******公司;**市汇宇****公司 | ******公司;**华夏****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范泽驰 | 伏忠宽 | 曹立驰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范泽驰 | 伏忠宽 | 曹立驰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刘畅 | 王桂艳 | 张志国 | ||||||||
施工负责人资质 |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 |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 |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 | ||||||||
设计负责人资质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
注册资格 |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 |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 |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 | ||||||||
证书编号 | 京131********02098 | 辽121********905529 | 辽121********13409 | ||||||||
投标报价 | ****25304.840000元 | ****11037.600000元 | ****84168.000000元 | ||||||||
工程工期 | 853日历天 | 853日历天 | 853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 ||||||||
企业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并且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并且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并且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并且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评审得分 | 94.87 | 73.23 | 71.87 | ||||||||
企业业绩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设计院****公司;****公司 | ******公司;**市汇宇****公司 | ******公司;**华夏****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1、****(联合体成员:****公司;****设计院****公司)设计费报价系数(%):59.98%;工程费报价系数:97.99%。 2、******公司(联合体成员:**市汇宇****公司)设计费报价系数(%):59.92%;工程费报价系数:97.60%。 3、******公司(联合体成员:**华夏****公司)设计费报价系数(%):60%;工程费报价系数:98%。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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