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政府办公大楼门前路灯及灯具进行改造。现对该工程进行遴选施工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政府门前道路路灯及灯具改造工程
二、工程概况:
拆除灯灯臂及灯具30个,安装人行道灯臂30套(其中,150W灯具15套、50W灯具15套),破除水泥路面及修复9.4m2,拆除面包砖并修复56m2,拆除**石路面并修复90m2,土方开挖回填7.2m3,配线(2.5平方铜平行线)225m、电缆(5*6平方铜电缆)500m、电缆(5*16平方铜电缆)50m、配管(DN50)550m、预埋铁线550m、手孔井20座(40*40cm)。
三、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市政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资格证书。
2、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经费预算:14.25万元,超过此经费预算金额为无效报名。
五、报名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报价函。(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规范装订成册并单独密封)。
注:参与报名单位应对所提交的资料真实性负责,且必须准确、详细、清晰可以辨认,若未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所提交的资料弄虚作假,将取消报名资格。
六、遴选办法:
1、遴选工作由遴选人对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拆封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函。
2、①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只有1家时,该单位直接作为本次中选的施工单位;②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2家以上(含2家)时,最终以最低报价的单位作为本次中选方;若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时,取服务业绩优者为中选单位。
3、由遴选人与中选的施工单位签订合同。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2月6日至2024年2月8日
2、地点:**黎****服务中心-市政园林股。联系人及电话:包先生,139****5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