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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宁“209HL36平台钻前工程”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的函》及《宁209HL36平台钻前工程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等相关资料,我局已受理。
2023年12月14日,****主持召开了《报告》技术评审会,会后,业主组织编制单位,根据审查会提出的修改意见对《报告》进行了完善,经专家组复核,基本同意《报告》通过技术审核。依据《中华人民**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专家组技术评审意见,现就该工程防洪评价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拟**209HL36平台位于**省**市兴**九丝城镇**村6组。是在原宁209H36B平**场进行扩建,为页岩气开发井,预计井深4500m—5500m,井场拟采用ZJ70型整合钻机进行钻井作业;根据建设单位意图和实地地形,钻前工程按6个井眼设计,单排井,井场平面尺寸为125m(长)×55m(宽)。位于文印河右岸,文印河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钻井平台工程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
二、基本同意《报告》评价论证范围,即本次评价的河段范围为:拟建工程位置上游约300m至拟建工程下游300m,工程顺河总长283m,评价河段共长890m,横河距离取10年一遇水边线以外各10m。
三、基本同意《报告》工程河段防洪标准10年一遇(P=10%),拟建工程防洪标准20年一遇(P=5%)及其他相关涉河项目防洪标准。
四、基本同意宁209HL36平台钻前工程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涉河建设方案中水文分析、河道演变、洪水分析计算、壅水分析及冲刷计算等相关结论。
五、你单位应在施工过程中应将开挖土石运至河道以外,严禁堆放在河道内,工程竣工后应清除所有临时建筑物和废弃物,以保证河道行洪畅通,保证施工期间行洪安全。
六、你单位要合理安排工期,加强工程施工管理,汛期不得施工,非汛期施工期间,****政府联系,落实雨情水情预警预报措施,做好施工度汛方案。施工运输车辆要封盖密闭、保持车容整洁,减少扬尘污染。
七、工程建设对河道环境和生态的影响破坏,由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进行恢复,涉河建、构筑物要在满足行洪条件的基础上,由有相关资质的设计单位完成后续设计后,方可施工。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组织,主动接受防汛指挥机构、****村委会、****政府等单位监督,工程完工后及时拆除施工临时设施,规范处理工程弃渣弃料,防治水土流失,避免对两岸堤防安全及河势稳定造成不利影响,确保河道行洪安全。建设期间工人住宿营区应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区和行洪影响区域,保证人员安全。
八、你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监督检查和指导,按照有关河道管理和环境保护的要求,督促业主文明、规范施工,加强施工运输车辆管理,及时纠正施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安全。
九、工程开工前,施工方案和度汛方案应提前报主管部门备案,工程完工后业主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组织河道恢复整治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使用。
十、你单位在工程建设工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十一、你单位在工程完工后,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明确相关责任人,完善项目运营方案,运营期应加强河道防洪管理工作,确保行洪畅通。
十二、****政府和水利部门做好防汛工作,及时开展涉河建设项目(活动)防洪影响风险评估,河道管理范围严禁设置工棚、营地、砂石堆场及驻扎人员。
十三、你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如主体工程发生改变影响河道行洪时,建设单位要按有关规定和要求,重新或补充编制《防洪评价报告》上报河道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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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