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高山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附属设施建设、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村组道路建设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高山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改革局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 建设资金来自 银行贷款和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改革局 ****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高山镇。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附属设施建设、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村组道路建设。(1)附属设施建设。拟实施高****服务中心,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黄花村、红观音村****服务站建设项目,建筑面积各350平米。(2)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拟实施山坪塘、水渠计划整治项目,整治山坪塘235口,水渠管网60公里;三个洞、冷洞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等。(3)村组道路建设。一是农村道路提升改造建设,**村组道路共计68公里,宽4.5米。二是建制村畅通工程,**撤并建制村道路32公里,宽4.5米。
2.3 服务期限: 45日历天(其中勘察15日历天,设计30日历天)。
2.4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勘察设计一个标段。招标范围为:勘察(初勘、详勘、施工图勘察);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及后续相关服务工作(预算编制、设计技术交底、后期服务、中间验收、交竣工验收等)、施工招标配合等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单位不超过 4 家(含牵头单位)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法人组成;(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3)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4)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在制作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2月07日 00时00分 (**时间,下同)进入《**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login.****.com/?zigong)工程建设投标系统入口,凭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联系电话:028-****9858)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02月29日 10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和 **建设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地 址: **市**旭阳镇环**路247号
邮 编: 643100
联 系 人: 廖先生
电 话: 0813-****173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9栋1单元9楼909号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028-****1685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4年02月06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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