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G15 沈海高速**姜山至西坞段改扩建工程已由****委员会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G15沈海高速**姜山至西坞段改扩建工程核准的复函》(甬发改审批〔2023〕24号)批准建设,****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G15沈海高速公路**姜山至西坞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3〕102号)批准,****交通运输局以浙甬交许〔2023〕****078号批复,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省**市
2.2 项目规模及技术标准:
2.2.1 现有高速公路概况:本改扩建项目为G15沈海高速**姜山至西坞段改扩建工程,既有高速为同三国道主干线**市境高速公路大契至西坞段公路工程,工程起于**区G15沈海高速与**绕城高速交叉处的姜山北枢纽;终点位于**西坞甬台温高速公路一期二期分界点,与西坞至麻岙岭段相接。路线经**区姜山镇、**区西坞街道,现状高速设姜山北、**南两处互通式立交。**姜山至西坞段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时速120km/h,路基标准宽度26m,2001年12月建成通车。据统计,2019年**段路段年平均日交通量已达到56937pcu/d,已降至四级服务水平,局部路段如姜山北至**互通段交通量已超7万辆,交通量已饱和。既有高速主要规模有主线桥梁大桥1364米/6座,中桥807米/14座,小桥134米/5座,涵洞42道,通道桥20座,互通立交2座(其中枢纽立交1座),主线下穿分离式6座。
2.2.2 改扩建项目概况:本项目起自**区G15沈海高速与**绕城高速交叉处的姜山北枢纽,自北向南经**区姜山镇东北侧,在姜山镇东南侧上跨鄞城大道,继续向南至**界、跨鄞奉江、大成东路、终于西坞街道西南侧,接同步改扩建的G15沈海高速公路**西坞至麻岙岭段。项目路线全长约14.089公里,其中沿既有高速两侧抬升高架长13.259公里,改扩建段长0.83公里。
本项目由双向四车道改扩建为双向八车道,起讫桩号为K0+996.224~K15+085,全线主线设置桥梁13510.21米/4座(含互通区主线桥),其中特大桥13258.5m/1座(**连续高架桥),中桥251.71m/3座(加宽改造利用),涵洞2道(接长利用)。全线局部改建姜山北枢纽互通1处,改建**南互通1处。
2.2.3 技术标准
本项目在既有高速两侧抬升设置高架桥的改扩建方案,全线按照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42米,分离式路基宽度2×20.75米。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G15沈海高速**姜山至西坞段改扩建工程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现场踏勘及调研基础上,应根据招标人及相关部门要求,完成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报告(送审稿)编制,经专家论证会通过,出具根据论证会意见修改完善的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报告(终审稿),并完成有关部门备案(如需)。
本次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2.4 服务期限
根据本项目总体进度要求,自中标人收到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之日起,35日内提供通过专家评审并按专家评审意见修改的项目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报告,并通过招标人审查确认。其中中标人自收到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之日起25日内编制完成项目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报告(送审稿),通过专家评审后10日内完成报告书修改并提交终审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评估企业(备案专业公路)。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4年2月7日 9:00 至2024年2月18日 23:59时止(**时间)。
4.2 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org: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
4.4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如有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的文件,将在**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发布,请投标人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的文件。因未及时关注、下载相关文件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4.5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注: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月21日9时 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交投分平台(**区宋诏桥路52号**新村78幢综合楼5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30万元。
7. 投标保证金
6.1金额:人民币 5000元整。
6.2交纳形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6.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2月19日15时整。
****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8. 系统使用费
**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org/)、****政府****委员会(http://gzw.****.cn/)、****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n)、******公司网站(http://www.****.com/)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区中河街道沧海实业大厦2楼
联 系 人:池女士
电 话:0574-****8960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和济街68号8楼
联系人:冯女士
电 话:0574-****8526/188****5962
![](http://wap.qianlima.com/imgs/xunhuan.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