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委托****,定于2024年2月6日上午10时30分,在温****公司拍卖厅,对**市域铁路S1线动车****商铺公开拍卖,经评估机构评估,并按相关程序审批,于2024年1月5日公开招租无人竞拍,现再次发布招租公告,招租情况公告如下:
一、标的出租情况:
标的序号 | 项目名称及位置 | 建筑面积(㎡) | 用途 | 租期 (年) | 招租底价(元/年) | 竞价保证金 (元) |
1 | 动车****商铺 | 39.15 | 商铺 | 5 | 13110 | 5000 |
二、租金及支付方式:租赁期限5年,前3年租金不变,第4年、第5年租金在首年成交价的基础上分别递增4%、5%,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第一年 | 第二年 | 第三年 | 第四年 | 第五年 |
成交价 | 成交价 | 成交价 | 成交价*1.04 | 成交价*1.05 |
三、承租人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为自然人的,自然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意向承租人须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经营的单位或个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负面名单)。意向承租人须提供由征信机构出具的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中出现两年内逾期超过3次不良征信记录的,即视为不合格,不得作为意向承租人参加本次租赁竞拍活动。
4、符合消防安全及监管政策的要求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公开招租相关事项:
1、经营业态需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租。
2、意向承租人报名参加竞价之前,须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以及周边环境等,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和预见。
3、招租标的物交付,以移交时的租赁房产现场现状为准(即原承租人腾空后,移交使用时的租赁房产现场现状),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漏水、墙地面开裂、门窗损坏、设备设施损坏缺失等)和使用风险,须承租人自行修缮、弥补并承担费用;出租人不参与处理承租人与小区业主、业委会、物业等关系,由承租人自行解决处理,并履行相关管理公约;相关风险承租人参与竞价时请做充分考虑,并保证不会以此为由向出租人提出任何主张。
4、承租人须合法经营,该租赁标的物内不得使用明火,气味、噪音、****车站产生影响并满足消防、运营安全的要求,保证客流疏散通道的畅通。不能将标的物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及影响环境的物品,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或私人会所。并自行办理工商、消防等经营事务涉及的相关审批手续,出租人对承租人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一切手续由承租人自行办理。
5、本租赁物属国有资产,租赁期间如遇甲****政府行政行为、城市建设工程启动、拆迁、公共利益等,须无条件终止本租赁协议,租金按实际使用日期结算,租金余额、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无息退还;承租人若提前终止合同的,须提前3个月书面告知,经招租人同意后解除,已缴纳的租金不予退还,还须补交当期2个月的租金作为空档期补偿,方可退还履约保证金。
6、其它费用: 租赁房产水、电等报装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解决;租赁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停车费以及租赁房产(含附属配套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修缮等相关费用,须承租人自行负责,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五、咨询、报名、展示时间及地点:
1、本公开招租项目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公告期至2024年2月5日17时止;招租方在公告周期内有权撤回本公告。
2、报名地点:**省**市过境公路1579号**组团1幢四楼温****公司,展示地点:标的现场。咨询电话:****8852 ****公司),****7960****公司)。
3、意向承租方(单位凭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章、征信报告;个人凭身份证、征信报告)带相关资料,****拍卖行有限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和完成“浙交汇”平台实名注册等报名手续。成交者,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手续费后转为相应的履约保证金及租金;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并完成“浙交汇”支付为准(户名:****,账号:756********0008655,开户行:**银行**支行)。
六、拍卖时间、地点及形式:
2024年2月6日上午10时30分,到**省**市过境公路1579号**组团1幢四楼温****公司参加拍卖会。当拍卖会场上产生最高报价时,则此报价为本次拍卖的成交价。报价相同时,以报价书送达时间顺序确定最高报价者。成交者须在招租结果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和办理相关事宜。
七、其他说明:本公告未尽事宜,在《招租须知》和《租赁合同》中明确。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告事项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市轨道交通****公司**经营部(联系电话:****7960)反映。
****
温****公司
**市轨道交通****公司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