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就****物业服务(项目编号:****)进行招标。本项目于2024年1月8日发布招标公告,于2024年1月30日9时30分,在****进行公开开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审结果
1、项目名称:****物业服务
2、项目编号:****
3、主要内容:****物业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不限于:本部大楼、**支行大楼、**支行(含档案****办公室、营业网点、会议室、职工之家、职工食堂及其室内外公共区域等所有保障办公正常运营的物业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
注册地址:**省**市**区聚云路138****中心办公702室
投标报价(含税价格) :966474.38元;
投标报价(不含税价格):911768.28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公司
注册地址:**市**区和燕路408****广场1幢520室
投标报价(含税价格) :****043.34元;
投标报价(不含税价格):****550.32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称:******公司
注册地址:**省**市**区桓谭路66****广场3幢A座2208-2209室
投标报价(含税价格) :****484.16元;
投标报价(不含税价格):****136.00元
公示期:自2024年2月6日至2024年2月9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入围供应商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0155
本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www.****.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同步发布。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