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截止时间:2024-02-26
经营权转让公告
标的名称 | ****办事处****剧院经营权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年2月7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2月26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6个周期。 | |||||||||
标的 概况 | 基本属性 | 标的类型 | 房产 | 规划用途 | 文化用地/其他 | |||||
标的坐落 | ****办事处****剧院101、102室 | 资产面积(㎡) | 15034.82 | |||||||
宗地面积(㎡) | 23241.87 | 所在层数 | - | |||||||
不动产权证号 | 湘(2023)**市不动产权第****472号 | 经营权期限(年) | 20年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装修免租期限 | 无 | |||||||
房屋现状 | 标的状态 | 经营中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标的对应资产具****办事处****剧院101室和102室****剧院和丽都影院及相关设备,房屋建(****剧院 (101、102)文化用房地产等,主要建成于2008年,钢和钢筋混凝结构。建筑物总层数为4 层,房屋位于第 1-4 层。 | |||||||||
其他情况 | 标的对应房产的不动产权证登记的权利人为****办公室。 | |||||||||
| 转让底价 | 700万元/年 | ||||||||
转让方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665497 机构地址:**市郝山区迎春路与龙塘路交叉口 批准单位名称:**** 批准文件名称:关****剧院经营权的批复 批准文号:无 批准日期:2024年1月24日 批准文件类型:批复 |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经营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有权对该房屋经营权进行转让; 2、我方经营权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经营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经营权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并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其它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 |||||||||
特别 告知 | 1、该标的以资产现状转让,本标的所列全部照片仅供参考。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联交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项目公告》进行披露,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告未尽事宜请意向受让方认真、仔细阅读《经营权转让合同》文本(经营权转让合同文本可至转让方处查询),一经报名,即视为意向受让方愿意承担该合同约定受让方所有权利和义务。 2、标的经营权以现状进行转让,成交后,以实际资产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金额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 方式 | 受让方需在签订《经营权转让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20年经营权对应的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联交所指定账户。 | ||||||||
受让资格 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联交所网站(www.****.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 2、竞买人在竞买本次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3、本次转让标的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4、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到**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5、受让方需在签订《经营权转让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20年经营权对应的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联交所指定账户。 6、受让方需承担转让方向**联交所支付的交易服务费,服务费标准:按首年经营权成交金额的2.4‰收取。 7、受让方需向**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以首年经营权成交金额为基数,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部分,按成交金额的2%收取;成交金额高于100万元低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5%收取;成交金额高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收取】。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 2、税费的承担:标的交付前应缴纳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交付后一切因受让方使用资产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费用(包括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受让方承担。 3、受让方须按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依法自行办理生产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等证件,合法经营,按规定交纳各种税费,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4、****剧院房屋进行装修,须向转让方提出书面申请,严禁擅自改动房屋结构,经批准签订合同并缴纳一定的装修押金后方可施工,经营权到期时不得损坏屋内原装修。经营期满或者提前解约后,按来装去丢的原则无偿移交转让方。 5、在受让方装修过程中,须遵守经营权转让方的管理,受让方如需要变更、改造原有设施的,在不影响房屋结构安全、不破坏立面形式的原使用功能的前提下且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时转让方应予以同意,但受让方必须在发生上述情况时书面通知转让方,经转让方书面同意后,方可重新装修或变更、改造原有设施。房屋内受让方装修改动后的设施与装修转让方概不负责,转让方不承担维修责任。受让方按规定应向有关部门(包括该房屋物业管理机构)办理申报手续的,须办妥有关手续后,方可进行。办妥的申报手续若有损害转让**当权益的情况,则转让方有权进行阻止。 5、受让方在资产经营权转让期间未经转让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进行转租、转包、转借,否则转让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房屋。 6、经营权转让相关其它条件以转让方、受让方最终签订的经营权转让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经营权转让合同的组成部分,经营权转让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注:如若出现延期,定时报价结束时间以实际结束时间为准。 | ||||||||
现场展示 | 看房联系人及电话: 张艳 189****4555 | |||||||||
竞租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年2月7日至2月26日17时前(节假日除外)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提交如下材料清单: 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 1.****银行账户信息;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需委托代理人办理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公司章程; 6.经营权受让决议; 7.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国资); 8.公告中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注:法人、非法人组织所提供的资料为复印件的,请加盖相应公章,确认与原件完全相符。 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 1.****银行账户信息;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公告中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易保证金:100万元 2、处置方式: ①竞价成交后,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如竞买人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按本公告要求履行相关义务的,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②未能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联交所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③恶意参与竞买的,一经查实,保证金不予退还,****机关处理。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0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4年2月7日09:00 至2月27日1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20 | |||||||
服务费 | 受让方需向**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以首年经营权成交金额为基数,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部分,按成交金额的2%收取;成交金额高于100万元低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5%收取;成交金额高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收取)。 | |||||||||
附件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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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周女士:0731-****9787 138****2552 | ||||||||
技术支持 | 周女士:0731-****9787 | |||||||||
咨询时间 | 挂牌期满日17时前(节假日除外) | |||||||||
单位(送达)地址 | **市**中路三段569号**商会大厦(西塔)20楼。 | |||||||||
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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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