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 | 体裁分类 | 其他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组配分类 | 拟批准公示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生成日期 | 2024-02-07 |
名 称 | 关于****年产15万套工程机械散热器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情况的公示 | 公开日期 | 2024-02-07 |
文 号 | 无 | 关 键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2月19日。
1、项目名称:年产15万套工程机械散热器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2、建设地点:****开发区大官**路6号
3、建设单位:****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公司
5、项目概况:本项目拟投资2100万元,****经济开发区大官**路6号的现有厂房,约27000平方米,改造升级现有设备,建设年产15万套工程机械散热器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8万套挖掘机散热器、7万套装载机散热器的生产能力。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电泳涂装废气、喷漆废气、喷塑固化废气、酸洗废气、钎焊废气、人工焊接废气、机器人自动焊接废气、抛丸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干洗废气等。电泳废气(电泳集气罩收集、烘干密闭负压收集)收集后经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简(P1)排放;水性漆喷漆废气(调漆、喷漆)收集后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P2)排放;水性漆喷漆废气(流平、烘干)收集后经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P3)排放;固化废气集气罩收集后经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P4)排放;酸碱洗废气(铝型材酸洗、铁件酸洗)侧边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碱液喷淋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P5)排放;酸洗磷化废气侧边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碱液喷淋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P6)排放;钎焊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氧化铝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P7/P8)排放;焊接废气集气罩收集后经初效过滤+布袋式除尘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P9P10/P11)排放;抛丸废气收集后经布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P12)排放;危废库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P13)排放;干洗废气收集后经溶剂回收装置回收利用后经15米高排气筒(P14)排放;喷塑废气收集后经旋风除尘+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5米高排气简排放。
(2)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采取“雨污分流”的原则。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超声波清洗废水、酸洗废水、碱洗废水、脱脂废水、水洗废水、循环冷却水、喷淋塔废水、表调废水、磷化废水、中和废水、地面冲洗水、纯水制备浓水和生活污水。其中超声波清洗废水、酸洗废水、脱脂废水、碱洗废水、循环冷却水、喷淋塔废水、表调废水、磷化废水、中和废水、地面冲洗水进入TW001综合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调节+混凝沉淀+调节),水洗废水(含电泳)进入TW002电泳涂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隔油+调节+混凝气浮+水解酸化+好氧+沉淀)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3)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新增设备及废气、废水设施风机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本项目从减振、隔声和消声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采取如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减震垫等措施,可有效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边角料、酸碱洗沉渣、钎焊渣、焊渣、漆渣、废钢丸、电泳沉渣、废塑粉、实验废液、废水处理污泥、废劳保用品、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磷化残渣、废机油、纸质滤芯、废漆料桶、废活性氧化铝吸收材料、废铅蓄电池、喷枪清洗废液、干洗废液、除尘器收集粉尘、废过滤棉、沾染漆料废物、空压机废油。边角料、废钢丸委托物资单位回收利用,废塑粉交由厂家回收再生,焊渣、钎焊渣、废漆料桶、沾染漆料废物、废过滤棉、除尘器捕集粉尘、废包装材料交由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单位处理,电泳沉渣、酸碱洗沉渣、磷化残渣、干洗废液、沉淀污泥、纸质滤芯、废活性氧化铝吸收材料、废过滤棉、废铅蓄电池、空压机废油、废机油、实验废液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库内,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合理处置,废劳保用品混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处置。
7、公众参与情况。我局于2024年2月1日-2024年2月6****生态环境局网进行了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与建议。
8、承诺文件:无。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4-****2501 0514-****6760
传真:0514-****35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