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略)
2、采购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范围:(略),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全过程造价咨询等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需求”。
2、服务期限:(略)
3、(略):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及采购人要求。
4、合同履行期限:(略)
三、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价 | 单位 | |||
/ | (略) | 联合体牵头人:(略) 联合体成员:(略) | 联合体牵头人: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五星街道南湖路106号 联合体成员: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一环路东二段126号1栋3楼301室 | 建安工程费结算(决算)评审价的 0.341 % | % |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略) | (略),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全过程造价咨询等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需求” | 详见附件 | 自签订合同之日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 | 详见附件 |
四、评审专家名单
徐涛(业主评委)、 吴善艳(组长)、朱建英、杨胜辉、易卫东。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的规定优惠后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略)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略)
各供应商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原授权(略)(原件)及本(略)(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略)
地 址: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豫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1号楼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略)
监督部门:(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