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援大队人身保险采购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救援大队人身保险采购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观澜路1号**商务楼A楼2001室
成交金额:198674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服务名称:******救援大队人身保险采购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救援大队人身保险采购服务 服务要求:完全满足采购人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合格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许仁青、陆邦慧、刘婉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市公共**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执行。
收费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中标单位业绩:1、2023年****团体意外险;2、2023-2024年**市新新****公司团体意外险;3、2023-2024年**华能医用****公司团体意外险;4、2023-2024年**市运达轨道****公司雇主责任保险;5、2023-2024年******公司雇主责任保险。
(二)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三)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广场2号办公楼1006,联系电话:189****0121。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联系电话:189****0121。
(五)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询问或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经开区
联系方式:/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广场
联系方式:189****01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翔
电话:189****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