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略)组织弋阳县瓦屋里(略)矿采矿权网上(略)出让。
一、出让人和交易机构基本情况
(一)出让人: (略)
地址: (略)
联系电话: (略)
(二)交易机构: (略)
地址: (略)
联系电话: (略)
(三)交易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网 址: https://(略)cn
二、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弋阳县瓦屋里(略)矿
(三)开采主矿种:(略)
(四)地理位置:(略)
(五)拐点范围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直角坐标):
序号 | X | Y |
1 | (略).00 | (略).51 |
2 | (略).57 | (略).78 |
3 | (略).56 | (略).17 |
4 | (略).86 | (略).82 |
5 | (略).71 | (略).18 |
6 | (略).62 | (略).89 |
7 | (略).32 | (略).74 |
8 | (略).13 | (略).16 |
9 | (略).80 | (略).82 |
10 | (略).36 | (略).80 |
11 | (略).32 | (略).08 |
12 | (略).57 | (略).31 |
13 | (略).58 | (略).35 |
14 | (略).61 | (略).40 |
15 | (略).55 | (略).13 |
16 | (略).62 | (略).73 |
17 | (略).11 | (略).70 |
18 | (略).89 | (略).66 |
19 | (略).53 | (略).66 |
20 | (略).12 | (略).40 |
21 | (略).97 | (略).67 |
22 | (略).35 | (略).71 |
23 | (略).97 | (略).56 |
24 | (略).40 | (略).40 |
(六)开采标高:(略)
(七)开采面积:(略)
(八)资源(略):估算可采资源储量:1448.37 万吨。
(九)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拟建规模100万吨/年、可采资源储量1448.37万吨。
(十)拟出让年限:(略)
(十一)开发管理要求:竞得人在开发利用中应按规(略),设立矿山生态修复基金账户,规范计提、使用基金,落实年度修复计划,履行矿山地质(略)。
(十二)保证金或电子保函金额:(略)
(十三)起始价:(略)
三、竞买资格要求
(一)竞买申请人必须是符合采矿权申(略)。
(二)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
(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
(四)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略)
四、出让方式、报名时间与方式及交易时间
(一)出让方式:(略)
(二)出让公告时间
2024年2月6日至2024年3月8日。
(三)报名时间:自(略)时00分起至(略)6时00分止;
(四)报名方式
意向竞买人应当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s://(略)cn),按照交易系统明确的报名流程操作,报名成功后方能参与网上申请和竟买活动。
意向竞买人报名前需应当取得有效的数字证书,具体请登录江西省数字公司门户网站http://(略)org.cn查询,电话:(略)、(略)。
(五)(略)交易时间:
自2024年3月11日8时00分起至2024年3月25日15时00分止; 限时竞价时间为:(略)
五、交易网址、竞买申请及资格审查
(一)交易网址: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s://zrzy.jxggzyjy.cn);有关《采矿权出让网上 (略) 须知》及其他出让文件,请竞买申请人直接登陆交易平台查阅、下载。
(二)竞买申请:竞买申请人应当取得有效的数字证书,方能参与网上申请和竞买活动,具体请登录江西省数字公司门户网站https://(略)org.cn查询。
(三)竞买申请人应具(略),须在竞买申请报名截止时间前交纳竞买保证金或开立电子保函。竞买申请人通过交易平台竞买申请订单办理交纳竞买保证金或开立电子保函业务,具体业(略)。
(四)竞买保证金(略)
竞得人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后,持成交确认(略),到交易机构申(略)。
对未竞得人,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交易机构负责办理竞买保证金退还和电子保函撤销手续。
(五)资格审核采取资格后审,竞得入选人在网上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上传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的相关资料,并持以下资料到交易机构进行资格审核:
1.境内企业法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⑴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⑵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⑶委托他人办理成交后续手续的,应提交授权委(略)(复印件);
⑷竞得入选人在线打印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的矿业权《竞买申请书》、《竞买保证金到账确认书》或《竞买保函》、《竞得入选人确认书》、《交易服务费交纳通知书》及矿业权交易服务费交纳凭证。
2.境外企业法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⑴商业登记证或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⑵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⑶委托他人(略),应提交授权(略)(复印件);
⑷竞得入选人在线打印交易平台自动生成的矿(略)
以上文件的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竞得入选人公章,另提交原件以供核实。
(六)竞得入选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竞价结果无效,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和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已开立的电子保函不予撤销(担保金额由出让人向银行或担保公司索赔);出让人有权将该宗矿业权重新出让。
1.竞得入选人未(略),经补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
2.竞得入选人未按时持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机构进行资格审核的;
3.竞得入选人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公告明确的资格要求的;
4.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确定竞得入选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本次采矿权出让为有底价(略),采用增价报价方式,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万元或人民币5万元的整数倍。
(二)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不低于底价 的最高报(略)。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底价的,不成交。
七、签订《采(略)
网上(略)成交后,网上交易系统确定竞得入选人。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竞得入选人按照系统提示与交易平台签订《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八、成交结果公示
成交结果将于《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略)门户网站、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公示10个工作日。
九、(略)
成交结果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竞得人应在公示结束后10 个工作日内与(略)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
十、采矿权出让收益缴纳
《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采矿权竞得人按照《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及《采矿权出让合同》等相关要求,缴纳本次(略)竞争确定的出让收益。
十一、采矿权登记办理
竞得人按照《(略),持《采矿(略),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采矿权登记。
十二、温馨提示
(一)操作系统建议使用Win10,浏览器请使用谷歌、火狐,其它操作系统(略)。数字证书(略),并正确安装。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检查自己电脑和网络运行环境,并先到模拟交易系统练习。
(二)为避免因竞买保证金到账或电子保函生效时间延误,影响竞买申请人顺利获取网上交易竞买资格,建议竞买申请(略),以确保竞买保证金在申请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账;或在报名截止时间10个工作日之前办理电子保函,以确保电子保函在申请报名截止时间前已开具并生效。若竞买人为(略),需提前在银行咨询并办理涉及业务的相关手续。
十三、风险提示
竞买申请人应当充分了解矿业权人应履行的义务及矿产勘查开发相关法律法规,承担以下风险而带来的损失:
(一)竞买申请人未对出让范围所涉及的土地、山权、林权、道路、地下管线、水电供给、废渣占地堆放、地表附着物、社群关系等影响资源开发的外部条件作充分的了解。
(二)因法律法规、国家或地方的产业、环保、规划等相关政策原因,采矿权出让必须终(中)止的。
十四、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出让采矿权存有异议的,应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提出,联系电话:(略)
十五、违约责任、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提示
(一)竞买人在网上交易活动中实施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得入选人或竞得人违约,按照公告或者合(略),竞得结果无效,竞得人或竞得入选人交(略)退还,接受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
1.与其他竞买人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略)
2.弄虚作假,骗取交易资格或竞得的;
3.拒绝签订矿业权成交确认书,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
4.未按约定的时间付清约定的矿业权出让收益或者其他相关费用的;
5.向主管部门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6.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的情形。
十六、其他
(一)本次出让公告等相关信息同时在自然资源部网站、(略)门户网站、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发布。出让信息如有变更,变更事项在上述网站发布,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
(二)竞买申请人应全面仔细阅读《采矿权出让网上(略)须知》,了解该采矿权详细情况和要求。
(三)本次(略)不组织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竞买人可自行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竞买人参加本次出让项目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四)本次(略)只接受网上报价,不接受现场书面报价以及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价。
(五)本次出让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出让人或交易机构负责解释和通知。
十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略)
十八、监督投诉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略)
特此公告。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