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遴选招标代理机构采购项目意向公示
我部拟对**某部遴选招标代理机构采购项目进行采购,为顺利实施采购项目、促进公平公正、确保采购质量、提高采购效益,切实维护参与采购活动各方的正当权益,现将采购意向进行网上公示,希望广大供应商对需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
一、项目名称:**某部遴选招标代理机构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公示时间: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2月26日。
四、项目概况:
(一)项目地点:**省**市;
(二)服务范围:我单位自比选结果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 月 日招标代理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三)计划服务期限:一年,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可以续签;
(四)控制价:每个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80%(不含专家评审费、论证费等)。
五、拟定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政府采购网和军队采购网备案(提供备案相关证明材料),从事招标代理行业3年以上,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当包括招标代理或同类表述。营业执照有变更的,须提供证明从事代理行业满3年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官网完成名录登记,且综合评定分在100分及以上。
****政府采购代理资质,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工程招标代理资质,中央投资招标代理资格证书。
(八)须在2021年1月1日之前在**市公共**交易网或者**省招投标网发布过招标采购信息。
(九)在**市范围内有固定办公场所。
(十)名录登记备案从业人员不少于10人。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参与项目需要编制的资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官网完成名录登记,且综合评定分在100分及以上(提供截图);
****政府采购代理资质,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工程招标代理资质,中央投资招标代理资格证书(提供复印件);
(四)须在2021年1月1日之前在**市公共**交易网或者**省招投标网发布过招标采购信息(提供招标公告截图、中标公告截图);
(五)在**市范围内有固定办公场所(提供照片、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六)名录登记备案从业人员不少于10人(提供含有备案人数的页面截图);
(七)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自行承诺);
(八)申请材料真实性的承诺函;
(九)比选办法中要求的相关内容;
(十)报价函。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七、供应商对采购意向内容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意见建议,供应商如无异议,我部将按照相关要求继续组织采购活动。请您及时留意相关信息,欢迎您报名前来参与投标。
注:1.反馈方式: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采购需求意见建议反馈表等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采用A4纸幅面,扫描后按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
2.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项目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4.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八、发布平台
《**省招标投标信息网》
九、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李先生:0557-****311;
2.招标代理:闫工:191****0552。
十、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孙先生
办公电话:0557-****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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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