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就**县冯井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实施方案设计农用地整治部分内容和相关成果数据库建设项目(招标编号:****)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24年02月07日14时30分,在****八楼会议室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报价(元)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联合体牵头人) **云涯方寸****公司(联合体成员) | ****000.00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天泽****公司 | ****000.00 |
公示期:自2024年02月07日至2024年02月18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本公示发布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0155
2024年0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