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滨南路排水防涝改造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24/2/7 】 | |
**县城滨南路排水防涝改造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本招标项目**县城滨南路排水防涝改造项目****改革局以永发改审批【2023】5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特别国债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规模:**县城滨南路排水防涝改造项目共改建2段滨南路,总长度1709米,其中第1段滨南路起****管理处门口,终于**街相接,全长1385米,第2段滨南路起于**街,终于**北街,全长324米;滨南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红线宽度为11.5米。项目共改建机动车道12545.9平方米,人行道3418平方米;敷设给水管线1870米、雨水管线2113米、污水管线1666 米;安装路灯58套;种植行道树940棵、灌木4272.5平方米;并采购配备大型抢险排涝车等移动排涝设备34台(套)等。 2.2.建设地点:**市**县口前镇内,**大街两侧,温德**岸。 2.3.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针对施工图审查意见的修改、设计变更、各阶段设计服务、后续施工及验收阶段的驻场服务及招标人要求完成的其他工作等。 2.4.设计服务期限:2024年3月5日-2024年4月4日 共计30日 历 天。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行业设计规范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设计能力,具备以下条件(①②③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工程设计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设计合同,就工程设计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应明确牵头单位并且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应符合《**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吉建招(2017)8号】、【吉建招(2017)9号】及【吉建招〔2017〕15号】文件的规定; 3.4.****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相关要求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凡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企业和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报名; 3.9.本项目执行吉建管【2020】8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及****建设厅关于调整《**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部分内容的通知(吉建管〔2023〕10号)中相关规定。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08日8:00至2024年2月27日16:00前,到“**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4.2.未在**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省公共**一体化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办理。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cn/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2月28日13时30分,投标文件在“**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cn/TPBidder) 上 直 接提交,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CA锁远程解密的方式进行线上开标。各投标单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省一体化平台)”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远程不见面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资格。 5.3.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可通过**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使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2)投标人可使用网银、柜台转账等形式通过**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生成的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号提交投标保证金。 5.4.到投标截止时间有效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县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口前镇滨北路567号 联系人(接受异议联系人):李宁 电话(接受异议联系方式):0432-****8002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路111号阳光佳苑住宅小区1号楼5号网点 联系人:李美嘉 电话:0432-****0111 ****管理部门:****建设局 电话:0432-****8155
八、**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2638 邮箱:****@126.com 地址:**市**街287号建设大厦428****管理处 邮编:130051 (2)**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2-****5615 邮箱:****@163.com 地址:****建设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东路7号501室) 邮编:132001 (3)**县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2-****8155 邮箱:****@163.com 地址:**县口前镇建设路242号 邮编:132200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省公共**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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