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永****办事处云峰村、桂花村、金龙镇金鼎村2024年度水库移民美丽家园市级示范项目已由**市****委员会以永发改审批﹝2023﹞20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办事处云峰村、桂花村、金龙镇金鼎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公路硬化733.92m。****水库复建公路边坡整治1080m,路边沟整治560m,楼子沟大桥人行道板更换及栏杆防锈300m。改造房屋外立面约56594㎡,围墙外立面5312㎡,彩绘墙1700㎡,地坝硬化4559㎡,花台含绿化3155m,矮景墙80m,仿木栏杆400m,院落标识牌13个,村牌3个,36WLED太阳能路灯257盏,垃圾分类站点22个。****广场2处,配套绿化、景观、文体活动设施。村委会环境整治2处,村委会外立面改造,配套绿化、景观、文体活动设施。消防水泵房及消防水池2座,配套室外消防管网1605m。
2.3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2811.91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813.38万元。
2.4 招标范围:永****办事处云峰村、桂花村、金龙镇金鼎村2024年度水库移民美丽家园市级示范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包含的全部内容及本项目招标期内招标人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技术交底等,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30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水库****中心)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李老师 | 联系人: | 王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8278 | 联系电话: | 136****8167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永****办事处云峰村、桂花村、金龙镇金鼎村2024年度水库移民美丽家园市级示范项目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事务中心 | ****公司**支行 | 580********0908977-328 |
******事务中心 | ****银行****公司****支行 | 311********023********05261 |
******事务中心 | ****公司****支行 | 123********05010081 |
附件下载1
附件下载2
附件下载3
附件下载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