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市三盛****公司、**市大地****公司、**华星****公司(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招标条件
本****银行长福支行室内装修工程已由/以/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市**区;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903元(含暂列金55000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项目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建设部《住建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及《****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规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可承担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规定,本工程项目规模为中小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发包价为****413.76元(含暂列金55000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不低于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 号文要求做好**省建筑 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的信息登记, 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 号及闽建办筑〔2015〕13 号文要求在**省建筑市场 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 。②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承诺) ,格式自拟。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受邀单位于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2月28日自行向招标代理单位购取招标资料,招标资料一份300元,售后不退。报名地点:****。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施工图****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年2月28日09:30时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缴纳(用信封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封面写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金额),未交纳保证金者作弃权处理;
6.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施工合同签订后7天内以原额无息退还。中标人未按规定签订合同,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要求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2月28日 09:30;
7.2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中心写字楼B座2507号。
7.3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由该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购取招标文件证明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到场签到。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4年2月28日前将确认函加盖单位公章扫描至邮箱(****@163.com)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示发布在中国采购与招标(http://www.****.cn/)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省**市**区石码镇港林路17号
联系方法:0596-****280
联系人:苏工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中心写字楼B座2507号,邮编:363005
电子邮箱:****@163.com
电话:0596-****717
联系人:小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