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乌加河镇联丰奋斗村、兴永胜村,德岭山镇兴丰村2.9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2024年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乌加河镇石兰计村4.0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4年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乌加河镇石兰计村4.0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材料第六标段:首部装置购置及安装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2024年**市**乌加河镇联丰奋斗村、兴**村,德岭山镇兴丰村2.9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2024年**市**乌加河镇石兰计村4.0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
公告类型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告标段(包)数量
公告标段(包)编号
中NK2024-003-01-20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2-08 00:00:00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2-05 09:00:00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02-08 00:00:00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
2024-02-05 09:00:00
开标地点
**1号开标室
开标时间
2024-02-05 09:00:00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4年**市**乌加河镇石兰计村4.0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材料第六标段:首部装置购置及安装中标候选人公示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否决投标情况
异议与投诉
招标人名称 |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 |
项目名称和编号 | 2024年**市**乌加河镇联丰奋斗村、兴**村,德岭山镇兴丰村2.9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2024年**市**乌加河镇石兰计村4.0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中NK2024-003 |
标段(包)名称和编号 | 2024年**市**乌加河镇石兰计村4.0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材料第六标段:首部装置购置及安装 中NK2024-003-01-20 |
开标时间 | 2024年02月05日 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1号开标室 |
公示期 | 2024年02月08日至2024年02月18日止 |
备注说明 |
投标人名称 | **** |
投标报价(元) | ****326.0000 |
工期(交货期) | 2024年3月10日至2024年4月10日,共计:31日历天,(具体供货期以签订供货合同日期为准,招标人在2024年2月20日检查,材料储备量需达到60%)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付林 |
企业业绩 | 1、农业水肥一体化农田灌溉工程材料采购(七标) 2、喀左县 2021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材、管件)第七标段 3、**县****公司高标准农田设备材料采购项目 C 包 4、**县****公司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物资采购项目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投标人名称 | ******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924.0000 |
工期(交货期) | 2024 年 3 月10 日至 2024年 4 月 10 日,共计:31 日历天,(具体供货期以签订供货合同日期为准,招标人在2024 年 2 月20 日检查,材料储备量需达到60%)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丁丽红 |
企业业绩 | 1、**县2022年农业开发第一批土地治理90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材料采购(首部装置购置)第二标段2、拓城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第三批)材料第一标段(首部装置购置)3、**市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材料采购(首部装置购置)第十标段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投标人名称 | ******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659.0000 |
工期(交货期)天 | 2024 年 3 月10 日至 2024年 4 月 10 日,共计:31 日历天,(具体供货期以签订供货合同日期为准,招标人在2024年 2 月 20 日检查,材料储备量需达到 60%)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刘** |
企业业绩 | 1、施肥罐采购项目2、****农业局**作物水肥一体化项目3、**县 2020 年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 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 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 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 部门提出投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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