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略)/(略)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钦州市发展(略) | 成文日期:2024年01月29日 |
标 题:钦州市发展和改革(略)台一期(钦州市不停车超限检测点信息化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批复 | |
发文字号:钦市发改数据〔2024〕1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2月08日 |
市交通运输局:
你局转来《钦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申请验收北部湾综合货运枢纽智能管理平台一期钦州市不停车超限检测点信息化工程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数字钦州”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钦政办规〔2023〕6号)文件要求,结合项目建设工作报告及竣工验收专家组的验收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完成实施方案批复的建设内容,基本实现了建设目标。经项目验收审查,项目建设了20个不停车超限检测点(自贸区钦州港片区1个、钦南区5个、钦北区5个、灵山县5个、浦北县4个)及前端感知系统、数据传输网络等相关配套软硬件;3个治超指挥中心(市级、灵山县、浦北县各1个)。
二、(略),不停车检测点外场设备完好,项目建设的管理(略),达到用户要求。
三、项目建设符合设计及国家相关规定要求。项目建设管理、施工管理及建设行为符合规范要求,按有关规定执行了工程监理制度和履行了招标投标程序。项目通过信息安全风险评估,项目档案资料按档案管理规定归档齐全、规范,验收合格。
(略)万元。项目资金使用规范,符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
综上,项目完成了既定的建设任务,实现(略),完成了档案资料归档,所建系统通过了信息系统安全风险评估,符合各项竣工(略)。同意北部湾综合货运枢纽智能管理平台一期(钦州市不停车超限检测点信息化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所形成的固定资产自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正式交付使用。
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略);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略)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略)
市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略);市纪委监委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略)。收信地址:市纪委监委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钦州市行政信息中心A0108室),邮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