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行政审批局拟批准滨江镇红旗村卫生室变更公示书
索 引 号 | **** | 分 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 | 发文日期 | 2024-02-08 |
文 号 | 时 效 |
****拟批准**镇**村卫生室变更公示书
发布日期:2024-02-08 09:06
根据****卫生院提交的《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按照《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的规定,现将医疗机构拟变更登记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医疗机构名称:**镇**村卫生室。
医疗机构申请变更项目:地址。
拟变更后地址: ****园新村(配套用房)。
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单位提出的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提出的必须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电话:0523-****5052。
联系地址:**市**东路62号二楼。
邮编: 225400
****
2024年2月7日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