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地方储备粮油代储确认实施办法》(新发改〔2021〕22号),为做好我区地方储备粮管理工作,提高粮食应急保障能力,保障储备粮常储常新。我司开展2024年度**区地方储备粮(小麦)代储企业的公开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以自愿、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基本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经营情况良好、储粮管理良好、诚信担当的小麦代储企业,承接**区小麦代储任务。
二、代储内容
(一)代储数量:6140吨。
(二)品种:最近粮食季生产的的国标三等(含)以上小麦。
(三)费用补贴:代储综合包干费用最高为150元/吨﹒年,支付方式按合同约定。
(四)代储任务有效期限:3年(代储粮入库并按有关程序进行确认和双方认同后开始计算代储时间)。
三、资质条件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自有仓库总有效仓容不少于代储量的1.2倍,代储粮存放地点相对集中。
(三)科学保粮、储粮管理达到“无虫蛀、无霉变、无鼠害、无雀扰”的 “四无粮仓”标准。
(四)具有相应统计、财会人员及仓储保管、检验等人员、设备,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储粮管理制度。
(五)企业经营管理和信誉良好。银行信用等级优良,近三年内没有违法经营或违反有关粮食政策法规的记录。
四、申报材料
(一)**区地方储备粮油代储申请表。
(二)代储区级储备粮油综合评审评分表(自评)。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仓库产权证明复印件、仓库平面图、企业运载能力及入库能力证明、2023年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统计、财会人员、仓储保管和检验等人员证书复印件。
五、遴选程序
(一)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2月8日至2月22日)。
(二)评审。******公司****小组,对申报企业提交资料进行综合评估,****改革局,具体按《**区地方储备粮油代储确认实施办法》第12条执行。
(三)公示。******公司****改革局外网公示代储企业,接受投诉及反馈,公示期15天。
(四)公布名单。公示结束后,******公司****改革局外网公布代储企业名单。
(五)签订合同。******公司与确定的代储企业签订合同。
六、具体要求
企业的申报材料要确保真实、准确及完整。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采用A4纸张打印装订,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收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2日。
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电话:0750-****817;
联系地址:**市**区知政中路12号9楼;
邮箱:****@163.com
附件:1.**区地方储备粮油代储申请表
2.代储区级储备粮油综合评审评分表(自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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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