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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江县四桥工程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环江县四桥工程设计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招标人 | **** | ||||||
建设单位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建设规模 | 起点与环江县猫鼻岭至金环大道道路一期工程相接,****医院(中医院)配套道路工程相接,总长383.523米(桥长333.02m)桥面宽26米,双向4车道。道路等级为为城市主干道、设计速度50km/h。主桥为预应力混凝土变高连续梁,引桥为预应力混凝土小箱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等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2月07日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环江毛南****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2月8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2月19日 | ||||
预中标人 |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单位资质 |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甲级 | ||||||
投标报价 | ****709.00元 | ||||||
设计服务工期 | 6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 ||||
项目负责人 | 颜春(注册编号:****0692; 身份证号:450102********1510) | ||||||
企业诚信评分 | 100分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临港经济区配套基础设施PPP项目; 2.**市“畅通缓堵”建设工程三座立交及湖塘路(二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3.**市**大桥及引道工程。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1.**市“畅通缓堵”建设工程三座立交及湖塘路(二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2.**11号路上跨高速路工程。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甲级 | ||||||
投标报价 | ****000.00元 | ||||||
设计服务工期 | 6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 ||||
项目负责人 | 李迎春(注册编号:****978; 身份证号:110105********5333) | ||||||
企业诚信评分 | 100分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22号路上跨高速工程(29号路-45号路)设计; 2.大岭郁江大桥(一桥)勘察设计及前期工作。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1.大岭郁江大桥(一桥)勘察设计及前期工作。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设计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 | ||||||
投标报价 | ****433.00元 | ||||||
设计服务工期 | 6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 ||||
项目负责人 | 张华(注册编号:闽G209-05900; 身份证号:350124 ********1395) | ||||||
企业诚信评分 | 100分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马銮湾****北片区浦井路工程(勘察设计); 2.马銮湾****片区銮海路(马銮湾北大道-海翔大道段)工程(勘察设计)。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1.马銮湾****北片区浦井路工程(勘察设计)。 |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hcggzy/、**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cn/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环江毛南族****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8-****150 | ||||
本表一式5份: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机构1份、****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
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应同时公示所有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组人员配备情况表。
5.中标候选人企业诚信评分为“桂建云”平台或者区市级诚信评分平台公示的企业诚信得分。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