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发布单位 | ****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4-01-25 |
文号 | 时效 | 有效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
1 | 年加工120万吨高品质宽幅不锈钢板带项目 | **省靖****开发区敦土路2号 | **** | ****研究院股份公司 | 项目****开发区敦土路2号,投资18287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13万元),拟用地270.7亩,建设2幢1层(局部2层)车间、1幢6层(局部7层)车间、1幢5层办公楼、2幢5层(局部6层)倒班楼等设施,购置、安装准备机组、可逆二十辊轧机、退火酸洗机组、平整机组、分卷机组等生产设备,分两期建设年加工120万吨高品质宽幅不锈钢板带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高品质宽幅不锈钢板带120万吨的生产能力,其中一期年产60万吨高品质不锈钢板带,二期年产60万吨高品质不锈钢板带。 |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对施工期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进行收集、治理和控制。 (三)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书》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本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有焊接烟尘、轧制油雾、退火炉燃烧烟气、冷却废气、预酸洗产生的铬酸雾、硫酸雾、混酸酸洗工段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硫酸雾、氟化物、平整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处理站废气。其中,退火炉以天然气为燃料,配套安装低氮燃烧器及烟气余热利用系统;轧制工段产生的油雾、冷却、平整工段产生的颗粒物、预酸洗工段产生的铬酸雾、硫酸雾、混酸酸洗工段产生的硫酸雾、氟化物、退火炉燃烧天然气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执行《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5-2012)表3、表4限值及修改单相关要求;退火炉燃烧天然气产生的氨逃逸浓度执行《氨法烟气脱硫工程通用技术规范》(HJ2001-2018)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混合酸洗工段、危废暂存间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限值;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限值。 厂界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硫酸雾、铬酸雾、氟化物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限值。 (四)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本项目产生的水污染物主要为电解槽清洗废水、一次喷洗废水、漂洗废水、循环罐废水、反冲洗废水、铬酸雾洗涤塔废水、混酸酸雾洗涤塔废水、地面及设备冲洗水、除盐水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含食堂废水)。电解槽清洗废水、一次喷洗废水、酸雾洗涤塔废水经厂区中性盐废水预处理系统采用“六价铬还原+重金属混凝沉淀+砂滤”工艺处理后回用于中性盐电解系统;漂洗废水、循环罐废水、反冲洗废水、混酸酸雾洗涤塔废水、地面及设备冲洗水、除盐水废水、初期雨水经厂区酸性废水预处理系统采用“加钙混凝沉淀+重金属补集沉淀+砂滤”工艺处理达《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2012)表2 标准和**市****公司****基地污水处理项目进水水质接入**市****公司****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园区****园区****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六)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等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废轧制油泥、含铬污泥、废酸再生系统污泥、废树脂、废磨削液、磨削油泥、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压滤污泥、废过滤棉等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其它一般固废出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真正做到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到日产日清。 (七)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和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以确保项目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不造成影响。 (八)按照《报告书》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事故减缓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体系建设,定期组织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及演练,落实组织体系、管理制度、设施物资、信息系统和区域联控(联动)机制等方面措施,提升环境风险预警、监控和处置能力。设置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强化监测和管理工作,制定设备工程检修和维修制度,建设非正常工况、事故状况缓冲处理设施,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生态环境厅、****应急管理厅《关于做****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苏环办〔2020〕16号),对粉尘治理、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治理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及污染物达标排放。 (十)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合理设置采样口、采样监测平台;按《**省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苏环发〔2022〕5号)、《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钢铁工业及炼焦化学工业》(HJ878-2017)等要求安装、布设监测监控设施;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做好日常监测工作,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十一)本项目须在区域收集管网铺设到位、**市科****公司****处理厂、**市****公司****基地污水处理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风险防范应急措施得到落实、各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的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方具备环境可行性,否则不得进行调试或生产。 | 在网站、报纸、公示栏进行了公示。 | 纳管接厂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环境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一、公示时间:2024年1月25日-2024年1月31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电话:0523-****2220 邮箱:****@163.com
四、通讯地址:**市**市阳光大道1****中心2****环境局窗口,邮编214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