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皋兰分局关于2024年2月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环境局**分局关于2024年2月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07 11:0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2月7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31-****972****环境局**分局环评办)
地 址:**市**县石洞镇名藩大道**大厦8楼806室
序号 | 审批文号 | 批复时间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单位 | 报告类型 | 环评 批复 |
1 | 兰环皋发〔2024〕2号 | 2024年2月7日 | 什川黄河大桥工程临时拌合站 | **** | **市**县什川镇 | **恒信****公司 | 报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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