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答疑时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10日前,通过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提问,逾期不再受理,按收到时间为准,招标人应当自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市公共**交易平台发布,一经发布即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以**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市公共**交易平台发布为准。 (3) 网上投标递交:各投标人应在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标,具体系统投标操作指南详****交易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办事指引>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先办理GDCA数字证书及企业入库(已办理的无需重复办理),相关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详见,****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通知公告-****交易中心GD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申请指南-投标人。咨询及联系电话:0660-****522。 (4) 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需委托)、将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指定的开标地点,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受理其投标。 (5)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密切关注**市公共**交易平台和本项目招标澄清公告,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或地点如有变更,投标人需按公告更新的时间地点递交相关文件及资料,如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网上公告而导致递交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