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机构: ********公司
采购单位: ****集团有限公司
响应时间: 2024-02-09 08:30:00 - 2024-02-23 17:30:00
开标时间: 2024-03-05 09:00:00
招标地点: **壮族自治区/**市/**区
详细地址: -
烧结厂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之烧结厂无组织排放布袋除尘系统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烧结厂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之烧结厂无组织排放布袋除尘系统改造工程(编号:****),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烧结厂区内
2.2建设规模:①对球团车间翻车机、球团车间料场、球团车间240球团配料、中和料场、中和料场**老翻车机、A区料场、A区翻车机新增袋式除尘器、管道和输灰系统的建设;②对 1#360m2烧结破碎、2#360m2烧结破碎、3#360m2烧结破碎进行扩容改造;③对1#360m2烧结、2#360m2烧结、3#360m2烧结的配料系统、成品系统和265m2破碎系统新增除尘点位风管建设,并对接至现有机尾或成品除尘器主管道上。
2.3计划工期:
工期: 30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30 天,施工工期: 270 天。
2.4招标范围:烧结厂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之烧结厂无组织排放布袋除尘系统改造工程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方式。招标范围包含:本工程采用EPC总承包模式。包括√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详见《烧结厂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之烧结厂无组织排放布袋除尘系统改造工程技术规格书》。并承担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国家规定的质量保修责任。本项目为超低排放环保改造工程,承包方须对本项目实现超低排放达标验收负责,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关于做好钢铁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9]922号)等要求,达不到超低排放达标验收条件的,承包方需整改至达标为止,并承担全部整改费用。建设范围包括:新增(扩建或改造)的袋式除尘器(**18台,扩容或改造3台),以及**4套风管连接原有除尘器总管的所有设计、采购和安装等,至少包含除尘器本体、除尘风机系统、布袋反吹系统、除尘灰输送系统、风管、烟囱、介质管道等;以及配套的消防、安防、给排水、热力、通风、照明、供配电及电气传动、三电自动化控制、土建(包含所有红线内地质详勘报告、桩基施工、原有建筑物拆除和功能恢复、和后续土建施工)、设计、采购、安装、调试、培训、土方清运、垃圾清理、验收、总图、运输等内容、技术服务等直到验收合格,包括缺陷修复、质量保证期的工程质量保证,保修义务全过程的交钥匙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①具有国内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②具备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冶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资质;③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注:投标单位资质已改革的需符合《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相关规定的对应资质进行投标。
3.2 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业绩要求:无。
3.4 信誉要求:①****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5.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和机电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总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总负责人。
3.5.2 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
3.5.3 施工项目经理: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和机电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施工项目经理,中标后至本项目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
3.5.4 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3人。
注:以上人员不能为同一个人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交投标截止日期前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 联合体成员应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2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6.3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6.4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6.5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潜在投标人于本公告有效期限内,即2024年02月09日8时30分起至2024年02月23日17时30分止,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文件时将证明文件及联系方式提交至项目联系人邮箱(****@163.com),证明文件确认后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提供支付凭证(电子回单)),核查完毕后会将电子版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4.2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4.3证明文件:(1)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等);(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上证明文件要求为原件的清晰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4.4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账号信息如下(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时,应在“汇款用途”或“款项来源”栏注明“BB100114-标书款”字样):
开户银行:****银行**市**支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170********2772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3月05日09时00分(**时间)
投标截止地点:******雀路117****公司602开标室(接收人:梁玉凤;电话:0772-****329)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授权代表亲自送达或邮寄至投标截止地点,发送快递时请注明内容为“BB100114-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合理估计邮寄时间以确保按时寄达,逾期送达(以签收时间为准)的纸质版文件将予以拒收。本项目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采购网、精彩纵横云采购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雀路117号 | 地址:****雀路117****公司2楼209室 |
联系人:尹浩承 | 联系人:梁玉凤、莫曼莉 |
电话:0772-****995 | 电话:0772-****329 |
电子邮件:****@163.com |
2024年0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