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略)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开标时间变更为****年2月23日 13:(略)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
2、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实施方案,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辽宁政府采购网平台上投标情况确认中未显示投标(响应)人名单的视为无效投标(响应)人。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进行密封和签章。并承诺(略)(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并提供《电子评审系统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签字盖章。
3、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和二次报价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略)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略)(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开标时间后,供应商需登录“(略),应在30分钟内对投标文件进行网上电子解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视为无效报价,按废标处理(如遇系统故障,可看情况调整报价时间)。供应商可自行在本(略)购代理机构原则上不提供任何设备进行电子解密,如供应商无法在规定的时间成功进行电子解密,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有任何责任。
5、开标时,供应商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有效的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若供应商的法人出席,法人应出具法人(略))由采购人进行审查。
四、凡对本次公(略),请按(略)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本溪市明山区新明街道樱花街樱桃小区16号楼一单元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略)
电 话: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