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处理石墨原矿1000吨浮选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日处理石墨原矿1000吨浮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日处理石墨原矿1000吨浮选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
建设地点:**市**县观音寺乡桐树庄村
项目投资:500万元
建设内容:**日处理石墨原矿1000吨浮选生产线一条,采用石墨浮选工艺,年产石墨精矿9000吨。工艺流程:石墨原矿—破碎—球磨—粗选—精选—压滤—烘干—筛分—包装—成品。主要设备:破碎机、球磨机、浮选机、压滤机、烘干机、滚筒筛、包装机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路总
联系电话:159****5111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77****0186
电子邮箱:****@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方式
(1)本项目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com/s/1gtLsbg_I_I6qPfZ9HhnAJA?pwd=uioz
提取码:uioz
(2)查阅纸质版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存放在建设单位,广大公众可自行到建设单位查看。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公众对象为项目周边可能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居民群众、企业事业单位等。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com/s/1A2_Jw4oyTBkf0e6MaQ4EDQ?pwd=i7yw提取码:i7yw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项目周边的居民群众、企业事业单位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八、公示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2024年0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