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区直部门、县级单位、驻博单位、金融机构绩效考核结果公示
根据《2023年度部门单位考核方案》(博考办发〔2023〕4号),我区开展了2023年度区直部门、县级单位、驻博单位、金融机构绩效考核,现将考核结果公布如下。
一、优秀等次
(一)区直部门单位
1、服务保障部门单位
区委政法委、区(略)(区委政研室)、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区政协机关、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巡察办)、区政府办公(略)心、区妇联
2、经济发展部门单位
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投资促进中心、区文旅局、区商务局、区科技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工信局、区水利局、区统计局
3、民生社会建设部门单位
区公安分局、区教体局、区法院、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检(略)
(二)县级单位
淄博市焦裕禄纪念馆、博山铁路事业服务中心
(三)驻博单位
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税务局、区规划办公室、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医疗保障分局、区交警大队、区人民银行、国家统计局博山调查队、博山公路事业服务中心、区银保监组、区供电中心、市工人文化宫
(四)金融机构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淄博市博山区支行、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山支行、淄博博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略)
二、良好等次
(一)区直部门单位
1、服务保障部门单位
团区委、区红十字会、区残联、区审计局、区总工会、区委老干部局、区委党校(区社会主义学校)、区科协、区委党史研究中心(区地方史志研究中心)
2、经济发展(略)
区自然资源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服务业发展中心、区供销社、区检验检测中心
3、民生社会建设部门单位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司法局
(二)县级单位
博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三)驻博单位
区烟草专卖(略)(博山)有限公司、区津源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博山管理部、中国移动博山分公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山分中心、中国联通博山分公司、区气象局、中国电信博山分公司、邮政集团博山分公司、中国广电博山区公司
(四)金融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博山区支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博山支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博山支公司、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中心支公司博山营销服务部
三、合格等次
区直部门单位:(略)
对以上考核结果,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有意见建议的,可在3个工作日内(截至(略)向区考核工作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略),通讯地址:博山区县前街38号,邮编:(略)。
博山区考核工作办公室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