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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力 | 权力名称 | 设定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责任领导 | ****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
一、行政许可(7 项) | ||||||||||||||
1 | 行政许可 | 对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许可 | 《中华人民**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政府****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沈榆 | ****办公室 | 0816-****032 | ||||||
2 | 行政许可 | 对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车站等场所和道路、河道两旁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许可 | 1.《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张强 | 经****办公室 | 0816-****032 | ||||||
序号 | 权力 | 权力名称 | 设定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责任领导 | ****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
3 | 行政许可 | 对在乡(镇)、村规划****基地、村内空闲地进行住宅建设的许可 | 1.《**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 ****基地、村内空闲地的,****政府根据村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批准。 |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张强 | 经****办公室 | 0816-****032 | ||||||
4 | 行政许可 | 对开发农民集体所有的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许可 | 《**省实施办法》第三十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开发农民集体所有的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政府批准,并报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张强 | 经****办公室 | 0816-****032 | ||||||
5 | 行政许可 | 对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农村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承包的许可 | 《中华人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 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政府批准。 |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张强 | 经****办公室 | 0816-****032 | ||||||
序号 | 权力 | 权力名称 | 设定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责任领导 | ****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
6 | 行政许可 | 对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许可 | 《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第五款 农村村民住****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基地的,不予批准。 |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张强 | 经****办公室 | 0816-****032 | ||||||
7 | 行政许可 | 对农村的疫区、狂犬病防护带养犬的许可 | 《**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第六条第二款 农村的疫区、狂犬病防护带养犬,须经当地乡、****政府批准;限养区内除警卫犬、军犬、科研犬、观赏犬、演艺犬外,一律禁止饲养其它犬只。限养区饲养的犬只,须经当地县(市、****机关批准。经批准养犬的,****机关发给准养证书。 |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张强 | ****中心 | 0816-****032 | ||||||
二、行政处罚(7项) | 责任领导 | ****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
8 | 行政处罚 | 对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监护人未按规定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就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处罚 | 《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一条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监护人,未按法律规定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就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城市由市、****政府或其指定机构,****政府,对经教育仍拒绝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就学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的处罚。 | 1.立案责任:通过检查或有关方举报、投诉、信访等发现涉嫌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监护人,未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沈榆 | ****办公室 | 0816-****032 | ||||||
序号 | 权力 | 权力名称 | 设定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责任领导 | ****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
9 | 行政处罚 | 对在城市、镇和乡、村规划区内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未按批准用途进行临时建设的、临时建设超过批准规定期限不拆除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改变经批准的临时建(构)筑物使用性质或者转让、出租、抵押等的处罚 | 《**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四条 在城市、镇和乡、村规划区内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未按批准用途进行临时建设的、临时建设超过批准规定期限不拆除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改变经批准的临时建(构)筑物使用性质或者转让、出租、抵押等的,由所在地城市、****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镇、****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 1.立案责任:通过有关方举报、投诉、信访、检查等发现在镇、乡、村规划区内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未按批准用途进行临时建设的、临时建设超过批准规定期限不拆除的、改变经批准的临时建(构)筑物使用性质或者转让、出租抵押等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张强 | ****办公室 | 0816-****032 | ||||||
10 | 行政处罚 | 对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村民未经批准或者违反村镇规划修建住宅的处罚 | 1.《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未按规划审批程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村庄、集镇规划的,****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影响村庄、集镇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罚款。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建住宅的,****政府可以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 1.立案责任:通过检查或有关方举报、投诉、信访等发现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未经批准或者违反村镇规划修建住宅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张强 | ****办公室 | 0816-****032 | ||||||
序号 | 权力 | 权力名称 | 设定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责任领导 | ****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
11 | 行政处罚 | 对擅自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车站等场所以及道路两旁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处罚 | 1.《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擅自在村庄、集****广场、****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并可处以罚款。 | 1.立案责任:通过检查或有关方举报、投诉、信访等发现在擅自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车站等场所以及道路两旁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张强 | ****办公室 | 0816-****032 | ||||||
12 | 行政处罚 | 对损坏村庄和集镇的房屋、公共设施; 乱堆粪便、垃圾、柴草、杂物,破坏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的处罚 | 1.《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政府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并应当赔偿:(一)损坏村庄和集镇的房屋、公共设施的;(二)乱堆粪便、垃圾、柴草,破坏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的。 | 1.立案责任:通过检查或有关方举报、投诉、信访等发现损坏村庄和集镇的房屋、公共设施; 乱堆粪便、垃圾、柴草、杂物,破坏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张强 | ****办公室 | 0816-****032 | ||||||
序号 | 权力 | 权力名称 | 设定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责任领导 | ****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
13 | 行政处罚 | 对自用船舶所有人拒不进行自用船舶登记或者自用船舶不按照限定区域航行;超载、非法载客和从事营业性运输的处罚 | 《**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款 自用船舶所有人拒不进行自用船舶登记或者自用船舶不按照限定区域航行;超载、非法载客和从事营业性运输的,****政府责令其改正,并处以 100 元以上 500 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依法没收其船舶。 | 1.立案责任:通过检查或有关方举报、投诉、信访等发现对自用船舶所有人拒不进行自用船舶登记或者自用船舶不按照限定区域航行;超载、非法载客和从事营业性运输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张强 | ****办公室 | 0816-****032 | ||||||
14 | 行政处罚 | 对单位和个人损坏或者擅自移动有钉螺地带警示标志的处罚 | 《血吸虫病防治条例》五十一条 单位和个人损坏或者擅自移动有钉螺地带警示标志的,****政府责令修复或赔偿损失,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 1000 元以上3000 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元以上 200 元以下的罚款。 | 1.立案责任:通过检查或有关方举报、投诉、信访等发现损坏或者擅自移动有钉螺地带警示标志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沈榆 | ****办公室 | 0816-****032 | ||||||
序号 | 权力 | 权力名称 | 设定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责任领导 | ****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
三、行政强制(4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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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行政强制 | 对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 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种植植物、堆放物品,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强制拆除、砍伐或者清除 | 《中华人民**国电力法》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种植植物、堆放物品,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政府责令强制拆除、砍伐或者清除。 | 1.催告责任:限期拆除、砍伐、清除,并告知履行义务以及履行义务的期限和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国行政强制法》《**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沈榆 | ****办公室 | 0816-****032 | ||||||
16 | 行政强制 | 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强制制止、铲除 | 《中华人民**国禁毒法》第十九条第二款 ****政府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铲除。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铲除,****机关报告。 | 1.催告责任: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限期铲除,并告知履行义务以及履行义务的期限和.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国行政强制法》《**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李雨峰 | ****办公室 | 0816-****032 | ||||||
17 | 行政强制 | 对受到地质灾害威胁且情况紧急时的强制避灾疏散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二十九条 接到地质灾****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 1.上报责任:根据群测群防和巡回检查,发现地质灾害时,应采取相关措施,并立即按规定报告。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张强 | 经****办公室 | 0816-****032 | ||||||
序号 | 权力 | 权力名称 | 设定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责任领导 | ****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
18 | 行政强制 | 对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逾期不改正的强制拆除 | 《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 1.催告责任:作出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未改正的,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以及履行义务的期限、方式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国行政强制法》《**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张强 | 经****办公室 | 0816-****032 | ||||||
四、行政确认(6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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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行政确认 | 农村幼儿园举办、停办登记注册 | 1.《幼儿园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幼儿园登记注册制度,未经登记注册, 任何单****幼儿园。《幼儿园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城市幼儿园的举办、停办,由所在区、****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农村幼儿园的举办、停办,由所在乡、****政府登记注册,****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及应具备的条件;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沈榆 | ****办公室 | 0816-****032 | ||||||
序号 | 权力 | 权力名称 | 设定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责任领导 | ****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
20 | 行政确认 | 中国内地公民婚姻登记 | 《婚姻登记条例》第二条第一款 内地居****机关****政府民政****人民政府,省、自治区、****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机关。 |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及应具备的条件;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沈榆 | ****办公室 | 0816-****032 | ||||||
21 | 行政确认 | 对公民申请法律援助需要提交的经济困难证明的确认 | 《**省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一条 公民申请法律援助需要提交的经济困难证明,由其住所地或者****委员会****委员会出具,****政府****办事处确认。 |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及应具备的条件;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李雨峰 | ****办公室 | 0816-****032 | ||||||
22 | 行政确认 | 自用船舶登记 | 《**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三款 自用船舶所有人应****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自用船舶登记证书。 |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及应具备的条件;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张强 | 经****办公室 | 0816-****032 | ||||||
23 | 行政确认 | 食品摊贩登记 | 《**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食品摊贩经营者应当到经营****人民政府****办事处登记,并提交身份证明、住所联系方式、健康证明等材料。****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摊贩主动进行登记。登记后,****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向食品摊贩发放登记卡,并将登记信息告知食品监督行政部门和城市管理行政部门。发放登记卡不收取任何费用。登记卡式样由省食品监督行政部门统一规定。 |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及应具备的条件;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李本虎 | ****中心 | 0816-****032 | ||||||
序号 | 权力 | 权力名称 | 设定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责任领导 | ****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
24 | 行政确认 | 兵役登记 | 《征兵工作条例》第十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政府****办事处,应当根据县、****机关的安排,负责组织本单位和该地区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兵役登记,填写《兵役登记表》,依法确定应服兵役、免服兵役和不得服兵役的人员,并报县、****机关批准。经兵役登记和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及应具备的条件;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张强 | 综合办公室 | 0816-****032 | ||||||
五、行政裁决(2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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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行政裁决 | 对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的裁决 | 1.《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第一款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政府****政府处理。 | 1.受理责任:对行政裁决申请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受理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张强 | 经****办公室 | 0816-****032 | ||||||
26 | 行政裁决 | 对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争议的裁决 | 《中华人民**国森林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争议,****政府****政府依法处理。 | 1.受理责任:对行政裁决申请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受理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张强 | 经****办公室 | 0816-****032 | ||||||
序号 | 权力 | 权力名称 | 设定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责任领导 | ****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
六、行政付给(1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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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行政给付 | 森林病虫害防治费用的适当扶持或补助 | 《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第十九条 森林病虫害防治费用,全民所有的森林和林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分别从育林基金、木竹销售收入、多种经营收入和事业费中解决;集体和个人所有的森林和林木,由经营者负担,****政府可以给予适当扶持。对暂时没有经济收入的森林、林木和长期没有经济收入的防护林、水源林特种用途林的森林经营单位和个人,其所需的森林病虫害防****人民政府给予适当扶持。发生大面积暴发性或者危险性病虫害,森林经营单位或者个人确实无力负担全部防治费用的,****政府应当给予补助。 | 1.受理责任:公示扶持或补助条件及应当提交的材料。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张强 | ****中心 | 0816-****032 | ||||||
七、行政征收(1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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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行政征收 | 为应对突发事件对单位和个人财产的征用 | 《中华人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十二条 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人民政府,必要时可以向单位和个人征用应急救援所需设备、设施、场地、交通工具和其他类物资,****政府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或者技术支援,要求生产、供应生活必需品和应急救援物资的企业组织生产、保证供给要求提供医疗、交通等公共服务的组织提供相应的服务。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协调运输经营单位,优先运送处置突发事件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应急救援人员和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 | 1.报批责任:为应对突发事件,需对单位、个人财产进行征用的,****机关负责人报批(情况紧急的24小时内补办报批手续)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张强 | 经****办公室 | 0816-****032 | ||||||
序号 | 权力 | 权力名称 | 设定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责任领导 | ****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
八、行政检查(13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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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行政检查 | 对地质灾害险情的检查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县、乡、村应当加强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应当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 | 1.检查责任: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采取巡查、受理举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地质灾害险情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张强 | 经****办公室 | 0816-****032 | ||||||
30 | 行政检查 | 对环境保护隐患的检查 | 1.《**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三条第四款 ****政府、街道****人民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加强环境保护法制宣传和隐患排查,发现存在环境问题的,应当及时向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报告。鼓励通过购买基层公共服务、设置环保公益岗位等形式加强环境保护工作。 | 1.检查责任: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采取巡查、受理举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环境保护隐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张强 | 经****办公室 | 0816-****032 | ||||||
31 | 行政检查 | 对秸秆禁烧区开展秸秆焚烧现场检查 | 《**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一条 ****政府****办事处应当在依法划定的秸秆禁烧区开展秸秆焚烧现场检查。发现违法焚烧秸秆的,应当及时制止,并报告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 | 1.检查责任: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采取巡查、受理举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张强 | 经****办公室 | 0816-****032 | ||||||
序号 | 权力 | 权力名称 | 设定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责任领导 | ****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
32 | 行政检查 | 对乡(镇)、村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的检查 | 《**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 ****政府应当建立乡(镇)、村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制度和巡查制度。 | 1.检查责任: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采取巡查、受理举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张强 | 经****办公室 | 0816-****032 | ||||||
33 | 行政检查 | 对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督检查 | 《**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船舶所有人、经营人、船员以及有关单位、个人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安全隐患的督察整改工作,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安全检查活动。 | 1.检查责任: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采取巡查、受理举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水上交通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张强 | 经****办公室 | 0816-****032 | ||||||
34 | 行政检查 | 对渡口安全的监督检查 | 《**省渡口管理办法》第六条 ****政府履行下列具体职责:(一)建立健全渡口日常管理工作制度,落实相关机构和人员;(二)负责对渡船船员和渡口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公益性渡口的渡船船员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三)开展渡口安全监督检查,依法制止和纠正违法行为,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按照规定及时处理;(四)负责公益性渡口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五)建立健全渡船自救互救机制,实施渡运有关应急救援预案;(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 1.检查责任: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采取巡查、受理举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渡口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张强 | 经****办公室 | 0816-****032 | ||||||
序号 | 权力 | 权力名称 | 设定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责任领导 | ****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
35 | 行政检查 | 对水库大坝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国防洪法》第三十六条 ****政府应当组****水库大坝的定期检查和监督管理。对未达到设计洪水标准、抗震设防要求或者有严重质量缺陷的险坝,大坝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单位采取除险加固措施,限期消除危险或者重建,****政府应当优先安排所需资金。****水库,应当事先制定应急抢险和居民临时撤离方案。 | 1.检查责任: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采取巡查、受理举报、****水库大坝进行监督检查。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张强 | 经****办公室 | 0816-****032 | ||||||
36 | 行政检查 | 对流动人口用人单位计划生育工作的监督检查 |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做好本单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依法落实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接受****人民政府****办事处****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监督、检查。 | 1.检查责任: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采取巡查、受理举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流动人口用人单位计划生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沈榆 | ****办公室 | 0816-****032 | ||||||
37 | 行政检查 | 对预防控制狂犬病工作的督促检查 | 《**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第三条 ****政府对预防控制狂犬病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 | 1.检查责任: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采取巡查、受理举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预防控制狂犬病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张强 | ****中心 | 0816-****032 | ||||||
序号 | 权力 | 权力名称 | 设定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责任领导 | ****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
38 | 行政检查 | 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 | 1.《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第八条第三款 乡、****政府****办事处、开发****人民政府****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 1.检查责任: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采取巡查、受理举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张强、李本虎 | 经****办公室 | 0816-****032 | ||||||
39 | 行政检查 | 对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 | 《**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食品安全属地管理原则,设立食品安全协管员或者信息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加强日常巡查,指导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履行食品安全责任,及时制止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报告食品监督行政部门并协助处理。****委员会****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及时报告食品安全违法情况。 | 1.检查责任: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采取巡查、受理举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李本虎 | 经****办公室 | 0816-****032 | ||||||
序号 | 权力 | 权力名称 | 设定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责任领导 | 责任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
40 | 行政检查 | 配合开展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 | 《**省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 ****政府、街道办事处、****委员会应当配合省电信管理机构对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履行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义务。 | 1.检查责任: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采取巡查、受理举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沈榆 | 经****办公室 | 0816-****032 | ||||||
41 | 行政检查 | 对消防安全的检查 | 1.《中华人民**国消防法》第三十条 ****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领导,采取措施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组织建立和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中华人民**国消防法》第三十一条 在农业收获季节、森林和草原防火期间、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采取防火措施,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 1.检查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及本地的实际情况,采取巡查、受理举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张强 | 经****办公室 | 0816-****032 | ||||||
序号 | 权力 | 权力名称 | 设定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责任领导 | ****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
九、行政奖励(21项,其中,表彰须按照《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有关规定按程序报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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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行政奖励 | 对有突出贡献的教师的表彰奖励 | 《中华人民**国教师法》第三十三条 教师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学校建设、社会服务、勤工俭学等方面成绩优异的,****学校予以表彰、奖励。****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应当予以表彰、奖励。对有重大贡献的教师,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授予荣誉称号。 | 1.制定方案责任:科学制定表彰方案,按规定程序报批。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沈榆 | ****办公室 | 0816-****032 | ||||||
43 | 行政奖励 | 对在义务教育实施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组织和个人的表彰奖励 | 《中华人民**国义务教育法》第十条 对在义务教育实施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组织和个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 1.制定方案责任:科学制定表彰方案,按规定程序报批。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沈榆 | ****办公室 | 0816-****032 | ||||||
44 | 行政奖励 | 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表彰奖励 | 1.《国务院实施若干规定》第四条 ****政府应当积极开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各项活动,对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 1.制定方案责任:科学制定表彰方案,按规定程序报批。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桂子希 | ****办公室 | 0816-****032 | ||||||
45 | 行政奖励 | 对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和敬老、养老、助老成绩显著的组织、家庭或者个人的表彰奖励 | 1.《中华人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条 ****政府和有关部门对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和敬老、养老、助老成绩显著的组织、家庭或者个人,对参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老年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 1.制定方案责任:科学制定表彰方案,按规定程序报批。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沈榆 | ****办公室 | 0816-****032 | ||||||
序号 | 权力 | 权力名称 | 设定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责任领导 | ****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
46 | 行政奖励 | 对成****委员会和调解委员的表彰奖励 | 《****委员会组织条例》****政府对成****委员会和调解委员应当予以表彰和奖励。 | 1.制定方案责任:科学制定表彰方案,按规定程序报批。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李雨峰 | 综合办公室 | 0816-****032 | ||||||
47 | 行政奖励 | 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九条第二款 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政府给予奖励。 | 1.制定方案责任:科学制定表彰方案,按规定程序报批。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张强 | 经****办公室 | 0816-****032 | ||||||
48 | 行政奖励 | 对在保护和开发土地**、合理利用土地以及进行有关的科学研究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 《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 在保护和开发土地**、合理利用土地以及进行有关的科学研究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政府给予奖励。 | 1.制定方案责任:科学制定表彰方案,按规定程序报批。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张强 | 经****办公室 | 0816-****032 | ||||||
49 | 行政奖励 | 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 1.《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 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政府给予奖励。 | 1.制定方案责任:科学制定表彰方案,按规定程序报批。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张强 | 经****办公室 | 0816-****032 | ||||||
序号 | 权力 | 权力名称 | 设定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责任领导 | ****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
50 | 行政奖励 | 对执行《**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成绩显著,在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或检举、控告、查处违法建设行为成绩显著的奖励 | 《**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政府或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奖励:(一)执行本条例成绩显著的;(二)在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三)检举、控告、查处违法建设行为成绩显著的。 | 1.制定方案责任:科学制定表彰方案,按规定程序报批。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徐静清 | 经****办公室 | 0816-****032 | ||||||
51 | 行政奖励 | 对在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和防治水害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 《中华人民**国水法》第十一条 在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和防治水害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政府给予奖励。 | 1.制定方案责任:科学制定表彰方案,按规定程序报批。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张强 | 经****办公室 | 0816-****032 | ||||||
52 | 行政奖励 | 对小流域综合治理成绩显著;在植被保护、土壤保护、水源保护工作中有重大贡献;检举揭发破坏水源涵养保护工程行为,避免重大损失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 | 《**省长江水源涵养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政府****管理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一)小流域综合治理成绩显著的;(二)在植被保护、土壤保护、水源保护工作中有重大贡献的;(三)检举揭发破坏水源涵养保护工程行为,避免重大损失的。 | 1.制定方案责任:科学制定表彰方案,按规定程序报批。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张强 | 经****办公室 | 0816-****032 | ||||||
53 | 行政奖励 | 对在动物防疫工作、动物防疫科学研究中做出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奖 | 《中华人民**国动物防疫法》第十一条 对在动物防疫工作、动物防疫科学研究中做出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政府及有关部门给予奖励。 | 1.制定方案责任:科学制定表彰方案,按规定程序报批。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张强 | ****中心 | 0816-****032 | ||||||
序号 | 权力 | 权力名称 | 设定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责任领导 | ****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
54 | 行政奖励 | 对在增殖和保护渔业**、发展渔业生产、进行渔业科学技术研究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 《中华人民**国渔业法》第五条 在增殖和保护渔业**、发展渔业生产、进行渔业科学技术研究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政府给予精神的或者物质的奖励 | 1.制定方案责任:科学制定表彰方案,按规定程序报批。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张强 | 经****办公室 | 0816-****032 | ||||||
55 | 行政奖励 | 对预防、控制传染病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 《中华人民**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六条 各级政府对预防、控制传染病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奖励。 | 1.制定方案责任:科学制定表彰方案,按规定程序报批。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沈榆 | ****办公室 | 0816-****032 | ||||||
56 | 行政奖励 | 对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 | 《**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实施办法》第六条 ****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于每年第一季度按照实际情况编制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名册, 报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 ****政府财政部门根据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准的应奖励对象和金额,应在第二季度内将奖励专项经费拨付给各乡(镇)人 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 ****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收到拨款后应于 30 日内以现金形式发给应奖励对象,不得作任何抵扣或强制购买保险等。 | 1.制定方案责任:科学制定表彰方案,按规定程序报批。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沈榆 | ****办公室 | 0816-****032 | ||||||
57 | 行政奖励 | 对在军人抚恤优待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六条 ****政府对在军人抚恤优待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 1.制定方案责任:科学制定表彰方案,按规定程序报批。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张强 | 综合办公室 | 0816-****032 | ||||||
序号 | 权力 | 权力名称 | 设定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责任领导 | ****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
58 | 行政奖励 | 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援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以及举报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重**全隐患的有功人员的表彰和奖励 | 1.《中华人民**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政府、政府****事业单位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一)在矿山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忠于职守,作出显著成绩的;(二)防止矿山事故或者抢险救护有功的;(三)在推广矿山安全技术、改进矿山安全设施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四)在矿山安全生产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效果显著的;(五)作出显著成绩的;(四)在矿山安全生产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效果显著的。 | 1.制定方案责任:科学制定表彰方案,按规定程序报批。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张强 | 经****办公室 | 0816-****032 | ||||||
59 | 行政奖励 | 对在退耕还林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 | 《退耕还林条例》第十条第二款 在退耕还林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国务院有****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 1.制定方案责任:科学制定表彰方案,按规定程序报批。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张强 | ****中心 | 0816-****032 | ||||||
60 | 行政奖励 | 对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残疾人,对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为残疾人服务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 | 《中华人民**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十三条 对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残疾人,对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为残疾人服务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政府和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 1.制定方案责任:科学制定表彰方案,按规定程序报批。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沈榆 | ****办公室 | 0816-****032 | ||||||
序号 | 权力 | 权力名称 | 设定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责任领导 | ****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
61 | 行政奖励 | 对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的表彰奖励 | 1.《中华人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九条 ****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保护未成年人有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 1.制定方案责任:科学制定表彰方案,按规定程序报批。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沈榆 | ****办公室 | 0816-****032 | ||||||
62 | 行政奖励 | 对在促进就业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 | 1.《中华人民**国就业促进法》第十条 ****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在促进就业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 1.制定方案责任:科学制定表彰方案,按规定程序报批。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沈榆 | ****办公室 | 0816-****032 | ||||||
十、其他行政权力(56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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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其他 | 对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中华人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处理 | 《中华人民**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八条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政府****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 1.检查责任: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采取巡查、受理举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沈榆 | ****办公室 | 0816-****032 | ||||||
序号 | 权力 | 权力名称 | 设定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责任领导 | ****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
64 | 其他 | 对违反《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侵占、****体育场地、器材设备的处理 |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第二十八条 对违反本条例,侵占、****体育场地、器材、设备的单位或者个人,****政府或者教育行政部门令其限期清退和修复场地、赔偿或者修复器材、设备。 | 1.检查责任: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采取巡查、受理举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侵占、****体育场地、器材设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沈榆 | ****办公室 | 0816-****032 | ||||||
65 | 其他 | 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委员会选举的行为的依法处理 | 《中****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七条第二款 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委员会选举的行为,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委员会****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人民政府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 | 1.检查责任: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采取巡查、受理举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委员会选举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钟敏 | ****办公室 | 0816-****032 | ||||||
66 | 其他 | 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的备案 | 《中****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政府备案。 | 1.立项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沈榆 | ****办公室 | 0816-****032 | ||||||
序号 | 权力 | 权力名称 | 设定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责任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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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 其他 | 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的依法处理 | 《中****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违反前款规定的,由乡、民族乡、****政府责令改正。 | 1.检查责任: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采取巡查、受理举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沈榆 | ****办公室 | 0816-****032 | ||||||
68 | 其他 | ****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依法处理 | 《中****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政府****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依法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 1.检查责任: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采取巡查、受理举报、专项****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进行监督检查。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沈榆 | ****办公室 | 0816-****032 | ||||||
序号 | 权力 | 权力名称 | 设定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责任领导 | ****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
69 | 其他 | 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 《中****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五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实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包括下列事项:(一)本村财务收支情况;(二)本村债权债务情况;****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四)本村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以及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五)本村资金管理使用以及本村集体资产、**的承包、租赁、担保、出让情况,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情况;(六)本村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 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政府农业部门、财政部门或者乡、民族乡、****政府负责组织,审计结果应当公布,其中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委员会选举之前公布。 | 1.落实责任:按规****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张强、李本虎 | ****办公室 | 0816-****032 | ||||||
70 | 其他 | ****委员会****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不依照法 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的依法处理 | 《中****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六条 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责任办公室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村民委员会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的,由乡、民族乡、****政府责令改正。乡、民族乡、****政府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事项的,****政府责令改正。 | 1.检查责任: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采取巡查、受理举报、专项****委员会****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进行监督检查。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沈榆、钟敏 | ****办公室 | 0816-****032 | ||||||
序号 | 权力 | 权力名称 | 设定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责任领导 | ****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
71 | 其他 | 对农村设置公益性墓地的审核 | 《殡葬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三款 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政府审核同意后,****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 1.立项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沈榆 | ****办公室 | 0816-****032 | ||||||
72 | 其他 | ****委员会或者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提供的供养服务不符合要求的依法处理 |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村民委员会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提供的供养服务不符合要求的,由乡、民族乡、****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乡、民族乡、****政府有权终止供养服务协议;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1.检查责任: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采取巡查、受理举报、专项****委员会或者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提供的供养服务不符合要求进行监督检查。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沈榆 | ****办公室 | 0816-****032 | ||||||
73 | 其他 | 对以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享受特困人员供养待遇,不再符****机关而继续享受特困人员供养待遇的依法处理 |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 1.检查责任: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采取巡查、受理举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以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享受特困人员供养待遇,不再符****机关而继续享受特困人员供养待遇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沈榆 | ****办公室 | 0816-****032 | ||||||
序号 | 权力 | 权力名称 | 设定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责任领导 | ****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
74 | 其他 | 对民间纠纷的处理 | 1.《中华人民**国人民调解法》第三十四条 乡镇、街道以及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根据需要可以参照本法有关****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 | 1.受理责任:依法公示申请纠纷处理应提交材料;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书面或口头申请),在法定时间内组织纠纷处理工作。做出不予处理决定的,应当告知理由。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李雨峰 | ****办公室 | 0816-****032 | ||||||
75 | 其他 | 对征用土地补偿费使用的批准 | 《**省<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 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单位,用于发展生产和安排因土地被征用而造成的多余劳动力的就业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其使用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政府批准后执行。 | 1.立项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张强 | 经****办公室 | 0816-****032 | ||||||
序号 | 权力 | 权力名称 | 设定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责任领导 | ****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
76 | 其他 | 对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审核 | 1.《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政府审核,****人民政府自然**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 1.审查责任:对取得的批准文件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查意见。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张强 | 经****办公室 | 0816-****032 | ||||||
77 | 其他 | 对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未按规划审批程序批准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的,责令退回占用的土地 | 1.《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未按规划审批程序批准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占用****人民政府责令退回。 | 1.立项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张强 | 经****办公室 | 0816-****032 | ||||||
序号 | 权力 | 权力名称 | 设定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责任领导 | ****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
78 | 其他 | 对村民住宅建设开工的审查 | 《**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集镇建设项目和乡(镇)村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等建设,在开工前,建设单位和个****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开工申请,****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设计、施工条件予以审查批准后,方可开工。村民住宅建设在开工前,****政府提出开工申请,经审查同意后,方可开工。 | 1.立项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张强 | 经****办公室 | 0816-****032 | ||||||
79 | 其他 | 对村民在村镇区域内进行住宅建设需占用耕地的审核 | 《**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村民在村镇区域内进行住宅建设的应当先向村集体****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按下列审批程序办理: | 1.立项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张强 | 经****办公室 | 0816-****032 | ||||||
80 | 其他 | 对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申请的审核 |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办事处****政府)、市(区)、****政府逐级审核并公示的方式认定。审核单位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等情况进行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 1.立项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张强。 | 经****办公室 | 0816-****032 | ||||||
序号 | 权力 | 权力名称 | 设定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责任领导 |
| 0816-****032 | ||||||
81 | 其他 | 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处理 |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的区、****政府房地产行政****办事处、****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 1.检查责任: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采取巡查、受理举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钟敏、沈榆 | ****办公室 | 0816-****032 | ||||||
82 | 其他 | 对本辖区内物业管理纠纷的调解处理 | 《**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条 街道办事处(乡、****政府)组织、指导、协调本辖区内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督****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协调社区建设与物业管理的关系,调解处理物业管理纠纷。****委员会****办事处(乡、****政府)开展物业管理有关的的工作。 | 1.受理责任:依法公示申请调解应提交材料;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书面或口头申请),在法定时间内组织调解工作。做出不予调解决定的,应当告知理由。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钟敏、沈榆 | ****办公室 | 0816-****032 | ||||||
83 | 其他 | 临时便民服务摊点设置 | 《**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政府应当合理规划布局集贸市场,完善配套设施,引导农产品、日用小商品经营者进入经营场所从事经营根据需要,市(州)、县(市、区)、****政府可以设置早市、夜市、摊区临时农副产品市场等。摊点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的地点、时限有序经营。 | 1.立项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张强 | 经****办公室 | 0816-****032 | ||||||
序号 | 权力 | 权力名称 | 设定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责任领导 | ****办公室 | 0816-****032 | ||||||
84 | 其他 | ****委员会的备案 | 《**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 30 日内持下列材料到物业管理****办事处(乡、****政府)备案,街道办事处(乡、****政府)应当在收到备****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一)业****委员会选举的情况;(二)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三)业主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业主委员会办理备案手续后,可持备案****机关****委员会印章。业主委员会应当将成立情况 | 1.立项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沈榆 | ****办公室 | 0816-****032 | ||||||
85 | 其他 | 对渡口设置、迁移或者撤销的审查 | 《**省渡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申请设置渡口,申请人应当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渡口选址意见书,经渡****人民政府同意后,****政府审批。****政府审批前,应当征求航务海事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的意见,进行实地核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并明确渡口区域界线;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书面说明理由。跨县级行政区域设置渡口,****人民政府协商一致、分别审批后,报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迁移或者撤销渡口,申请人应当按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办理,及时拆除影响安全的设施,妥善处置渡船。 | 1.立项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张强 | 经****办公室 | 0816-****032 | ||||||
序号 | 权力 | 权力名称 | 设定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责任领导 | ****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
86 | 其他 | 在乡道、村道的出入口规范设置必要的限高、限宽设施 | 1.《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四条 ****政府交通运输****人民政府可以根据保护乡道、村道的需要,在乡道、村道的出入口设置必要的限高、限宽设施,但是不得影响消防和卫生急救等应急通行需要,不得向通行车辆收费。 | 1.落实责任:根据保护乡道、村道的需要,在不影响消防、卫生急救等应急通行需要的前提下,在乡道、村道的出入口设置必要的限高、限宽设施。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张强 | 经****办公室 | 0816-****032 | ||||||
87 | 其他 | 乡道、村道规划及其项目库编制和村道大中修养护工程年度计划的参与 | 《**省农村公路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 乡道、村道规划及其项目库由县(市、****政府交通运输主管****人民政府编制,报县(市、****政府批准。 | 1.立项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张强 | 经****办公室 | 0816-****032 | ||||||
88 | 其他 | 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备案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承包方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与受让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流转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人民政府****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 | 1.立项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张强 | 经****办公室 | 0816-****032 | ||||||
序号 | 权力 | 权力名称 | 设定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责任领导 | ****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
89 | 其他 | 对农业机械作业质量争议的调解 | 《**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 从事农业机械作业服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作业质量标准。尚未制定作业质量标准的,按当事人双方约定的作业质量标准作业。农业机械作业质量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或者由乡(****服务站组织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政府****政府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调解。****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1.受理责任:依法公示申请调解应提交材料;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书面或口头申请),在法定时间内组织调解工作。做出不予调解决定的,应当告知理由。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李雨峰张强 | ****中心 | 0816-****032 | ||||||
90 | 其他 | 对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适当调整的批准 | 《中华人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政府****政府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等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 | 1.立项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张强 | 经****办公室 | 0816-****032 | ||||||
序号 | 权力 | 权力名称 | 设定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责任领导 | ****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
91 | 其他 | 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换发、补发的初审 | 《中华人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七条 实行家庭承包的,按下列程序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一)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应在 30个工作日内,将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及承包土地的详细情况、土地承包合同等材料一****人民政府****管理部门。****人民政府****管理部门对发包方报送的材料予以初审。材料符合规定的,及时登记造册,****政府****人民政府提出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书面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应在 15 个工作日内补正。(****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人民政府报送的申请材料予以审核。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人民政府补正。 | 1.立项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张强 | 经****办公室 | 0816-****032 | ||||||
序号 | 权力 | 权力名称 | 设定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责任领导 | ****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
92 | 其他 | 对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调解 | 1.《中华人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 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委员会、****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法院起诉。 | 1.立项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李雨峰张强 | 经****办公室 | 0816-****032 | ||||||
93 | 其他 |
| 《中华人民**国农业法》第九十五条 违反本法第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强迫农民以资代劳的,****政府责令改正,并退还违法收取的资金。 | 1.检查责任: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采取巡查、受理举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对强迫农民以资代劳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张强 | 经****办公室 | 0816-****032 | ||||||
94 | 其他 | 对动物强制免疫的实施 | 《中华人民**国动物防疫法》第六条 ****政府、****办事处应当组织群众协助做好本管辖区域内的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工作。 | 1.落实责任:组织群众协助做好本管辖区域内的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工作;组织管辖区域内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做好强制免疫工作。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张强 | ****中心 | 0816-****032 | ||||||
序号 | 权力 | 权力名称 | 设定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责任领导 | 责任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
95 | 其他 | 发生三类动物疫病时组织防治和净化 | 《中华人民**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四条 发生三类动物疫病时,当地县级、****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组织防治和净化。 | 1.落实责任: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组织防治和净化三类动物疫病。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张强 | ****中心 | 0816-****032 | ||||||
96 | 其他 | 对流动人口未依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规定办理婚育证明的处理 |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第二十三条 流动人口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婚育证明的,现****人民政府****办事处应当通知其在 3 个月内补办逾期仍不补办或者拒不提交婚育证明的,由流动人口现****人民政府****办事处予以批评教育。 | 1.检查责任: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采取巡查、受理举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对流动人口未依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规定办理婚育证明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沈榆 | ****办公室 | 0816-****032 | ||||||
97 | 其他 | 对新生儿在医疗卫生机构以外地点死亡的核查 | 《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 新生儿在医疗卫生机构以外地点死亡的,监护人应当及****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卫生计生工作机构报告;****政府、街道办事处卫生计生工作机构应当予以核查,****社区****中心通报有关信息。 | 1.落实责任:核查监护人上报的新生儿在医疗卫生机构以外地点死亡的情况,****卫生院通报有关信息。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沈榆 | ****办公室 | 0816-****032 | ||||||
序号 | 权力 | 权力名称 | 设定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责任领导 | ****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
98 | 其他 | 对房屋租赁中介机构、房屋的出租(借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等有关组织或者个人未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如实提供流动人口信息的处理 |
| 1.检查责任: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采取巡查、受理举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房屋租赁中介机构、房屋的出租(借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等有关组织或者个人未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如实提供流动人口信息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沈榆 | ****办公室 | 0816-****032 | ||||||
99 | 其他 | 对再生育申请的受理 | 《**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 已有两个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一)有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二)夫妻一方为五级以上伤残的。 | 1.立项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沈榆 | ****办公室 | 0816-****032 | ||||||
100 | 其他 | 对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者情况的审核 | 《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乡(镇、****管理部门应对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者的情况进行再次核实并进行必要的社会和家系调查后,在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在接到申报材料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报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 1.立项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沈榆 | ****办公室 | 0816-****032 | ||||||
序号 | 权力 | 权力名称 | 设定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责任领导 | ****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
101 | 其他 | 对不履行协助计划生育管理义务的处理 | 《中华人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不履行协助计划生育管理义务的,****政府责令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办公室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1.检查责任: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采取巡查、受理举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不履行协助计划生育管理义务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沈榆 | ****办公室 | 0816-****032 | ||||||
102 | 其他 | 对违反《**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 | 《**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一条 ****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备必要的人员具体从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并根据本条例分级管理的原则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乡镇、街道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检查:(一)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执****政府和有关部门作出的安全生产决定;(三)对行政区域内的公共设施安全隐患组织排查,提出整治意见,并协助落实;(四)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纠正;紧急情况下,可以责令生产经营单位暂停作业;(五)按本条例规定接受****管理部门委托按简易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六)对重**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重****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政府****管理部门处置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内的生产安全事故。 | 1.检查责任: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采取巡查、受理举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张强 | 经****办公室 | 0816-****032 | ||||||
序号 | 权力 | 权力名称 | 设定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责任领导 | ****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
103 | 其他 | 紧急情况下,对生产经营单位的责令暂停作业 | 《**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一条 ****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备必要的人员具体从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并根据本条例分级管理的原则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乡镇、街道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检查:(一)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执****政府和有关部门作出的安全生产决定;(三)对行政区域内的公共设施安全隐患组织排查,提出整治意见,并协助落实;(四)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纠正;紧急情况下,可以责令生产经营单位暂停作业;(五)按本条例规定接受****管理部门委托按简易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六)对重**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重****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政府****管理部门处置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内的生产安全事故。 | 1.检查责任: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采取巡查、受理举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张强、李本虎 | ****办公室 | 0816-****032 | ||||||
104 | 其他 | 对因自然灾害受损的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的审核 |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第二十条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由受灾人员本****小组、居民小组提名。****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符合救助条件的,在自然村、社区范围内公示;****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异议不成立的,****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政府民政等部门审批。 | 1.立项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张强 | 经****办公室 | 0816-****032 | ||||||
序号 | 权力 | 权力名称 | 设定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责任领导 | ****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
105 | 其他 | 对食品摊贩经营区域和时段的确定 | 《**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方便群众、合理布局的原则,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确定食品摊贩经营区域和时段,并向社会公布,鼓励食品摊贩进入区域经营在确定区域外,****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根据群众需求,在不影响安全交通、市容环保等情况下,临时确定区域和时段供食品摊贩经营。幼儿园、中小学校周边不得确定为食品摊贩经营活动区域。食品摊贩经营区域和临时区域可以设定期限。对进入确定区域从事食品摊贩经营的,****政府****办事处应当根据申请人数和确定区域的摊位实际可容纳数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予以确定,及时向社会公布取得摊位的人员名单。 | 1.立项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李本虎 | ****办公室 | 0816-****032 | ||||||
106 | 其他 | 对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设立的审核 | 《中华人民**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第十四条 设立企业必须依照法律法规,****政府审核后,****政府乡镇企业主管部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部门批准,持有关批准文****商行****机关办理登记,经核准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后始得营业,****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企业应当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 1.立项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张强 | ****中心 | 0816-****032 | ||||||
107 | 其他 | 对设立健身气功站点的审核 | 《健身气功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设立健身气功站点,****办事处、****政府或企事业单位有关部门审核同意,报当地具有相应管辖权限的体育行政部门审批。 | 1.立项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沈榆 | ****办公室 | 0816-****032 | ||||||
序号 | 权力 | 权力名称 | 设定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责任领导 | ****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
108 | 其他 | 对贫困户、贫困村的审查 | 《**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第十条 贫困户由农户申请或者由村组推荐,经村民代表大会评议、村民委员会审查、****政府审核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十五天,****政府审定。****政府应当将审**果在贫困户所在乡(镇)村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五天,****政府农村扶贫开发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委员会申请,****政府审查、****政府****政府****政府农村扶贫开发行政主管部门审定。****人民政府在贫困村所在乡(镇)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五天。 | 1.立项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张强 | 经****办公室 | 0816-****032 | ||||||
109 | 其他 | 对移民安置区的移民生产生活的帮助及矛盾纠纷的调处 |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三款 移****人民政府、****委员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帮助移民适应当地的生产、生活,及时调处矛盾纠纷。 | 1.落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帮助移民适应当地的生产、生活,及时调处矛盾纠纷。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李雨峰张强 | 经****办公室 | 0816-****032 | ||||||
110 | 其他 | 对侵害妇女及其配偶、子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享有权益的调解 | 《中华人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的,或者因结婚男方到女方住所落户,侵害男方和子女享有与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权益的,****政府依法调解;受害人也可以依法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 1.受理责任:依法公示申请调解应提交材料;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书面或口头申请),在法定时间内组织调解工作。做出不予调解决定的,应当告知理由。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沈榆 | ****办公室 | 0816-****032 | ||||||
111 | 其他 | 捕杀狂犬、野犬 | 《中华人民**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三项 ****政府负责辖区内养犬的管理,捕杀狂犬、野犬。 | 1.处置责任:发现狂犬、野犬,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捕杀。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张强 | ****中心 | 0816-****032 | ||||||
序号 | 权力 | 权力名称 | 设定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责任领导 | ****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
112 | 其他 | 对社区戒毒人员、社区康复人员的监督 | 《中华人民**国禁毒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办事处、****社区戒毒工作。****办事处、****政府可以指定有关基层组织,根据戒毒人员本人和家庭情况,****社区戒毒协议,****社区戒毒措施。**机关和司法行政、卫生行政、****社区戒毒工作提供指导和协助。 | 1.落实责任:采取****社区戒毒;提供就业帮助。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李雨峰 | ****办公室 | 0816-****032 | ||||||
113 | 其他 | 对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矛盾纠纷的调解处理 | 《中华人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二十一条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调解处理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矛盾纠纷。 | 1.受理责任:依法公示申请调解应提交材料;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书面或口头申请),在法定时间内组织调解工作。做出不予调解决定的,应当告知理由。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李雨峰 | ****办公室 | 0816-****032 | ||||||
114 | 其他 | 对畜禽养殖环境污染行为的制止 | 1.《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 ****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发现畜禽养殖环境污染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和报告。 | 1.检查监督责任:采取巡查、受理举报、专项检查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张强 | ****中心 | 0816-****032 | ||||||
序号 | 权力 | 权力名称 | 设定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责任领导 | ****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
115 | 其他 | 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的排查和调处 |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条第二款 ****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的排查和调处工作,防范和化解矛盾,及时调解纠纷。 | 1.受理责任:依法公示申请调解应提交材料;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书面或口头申请),在法定时间内组织调解工作。做出不予调解决定的,应当告知理由。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李本虎 | ****中心 | 0816-****032 | ||||||
116 | 其他 | 对不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其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的处理 |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三条 不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保护其身心健康,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得允许其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不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其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的,****人民政府、****办事处****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给予批评教育。 | 1.检查监督责任:采取巡查、受理举报、专项检查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沈榆 | ****办公室 | 0816-****032 | ||||||
117 | 其他 | 对发现违法焚烧秸秆的制止 | 《**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一条 ****政府****办事处应当在依法划定的秸秆禁烧区开展秸秆焚烧现场检查。发现违法焚烧秸秆的,应当及时制止并报告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 | 1.检查监督责任:采取巡查、受理举报、专项检查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张强 | 经****办公室 | 0816-****032 | ||||||
118 | 其他 | 对已登记应征公民的体格检查和相关审查 | 《征兵工作条例》第十三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政府****办事处,按照县、****机关的安排和要求,对本单位和该地区的应征公民,进行体格目测、病史调查**治、文化初步审查,选定政治思想好、身体好、文化程度高的应征公民为当年预定征集的对象,并通知本人。 | 1.确定预征对象责任:按要求选定预定征集的对象,并通知本人。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张强 | 综合办公室 | 0816-****032 |
**羌族自治县赋予白坭乡县级行政权力事项责任清单
序号 | 领域 | 权力类型 | 权力名称 | 设定依据 | 责任分管领导 | 责任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
一、行政征收(3项) | |||||||||||
1 | 住房城乡建设 | 行政征收 |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 | 1.《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 产生城市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政府确定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 张强 | 经****办公室 | 0816-****032 | ||||
2 | 住房城乡建设 | 行政征收 | 污水处理费的征收 | 1.《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排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污水处理费。 | 张强 | 经****办公室 | 0816-****032 | ||||
3 | 住房城乡建设 | 行政征收 | 征收建筑垃圾处置费 | 1.《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六条 建筑垃圾处置实行收费制度,收费标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张强 | 经****办公室 | 0816-****032 | ||||
序号 | 领域 | 权力类型 | 权力名称 | 设定依据 | 责任分管领导 | 责任办公室 | 0816-****032 | ||||
二、行政确认(2项) | |||||||||||
4 | 农业农村 | 行政确认 | 农村机电提灌站的产权登记 | 《**省农村机电提灌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 农村机电提灌站国有资产和非国有资产的确认,应当依据投资的来源,****政府农业机械主管部门**有关部门决定,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产权登记。 | 张强 | ****中心 | 0816-****032 | ||||
5 | 农业农村 | 行政确认 | 出售废旧机电提灌设备及其主要零部件的确认 | 《**省农村机电提灌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出售废旧机电提灌设备及其主要零配件,****人民政府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开具的有关证明,废旧物资收购单位应当验证收购。 | 张强 | ****中心 | 0816-****032 | ||||
三、行政检查(29项) | |||||||||||
6 | 民政 | 行政检查 | 对养老机构的监督检查 |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民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养老机构服务和运营的监督检查,发现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及时依法予以处理并向社会公布。 | 沈榆 | ****办公室 | 0816-****032 | ||||
7 | 住房城乡建设 | 行政检查 | 对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扬尘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环境执法机构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权通过现场检查监测、自动监测、遥感监测、远红外摄像等方式,对排放****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被检查者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实施检查的部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为被检查者保守商业秘密。 | 张强 | 经****办公室 | 0816-****032 | ||||
8 | 住房城乡建设 | 行政检查 | 对燃气经营、燃气使用安全状况的监督检查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燃气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安全评估和风险管理体系,发现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燃气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对燃气经营、燃气使用的安全状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通知燃气经营者、燃气用户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燃气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依法采取措施,及时组织消除隐患,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 张强 | 经****办公室 | 0816-****032 | ||||
序号 | 领域 | 权力类型 | 权力名称 | 设定依据 | 责任分管领导 | 责任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
9 | 交通运输 | 行政检查 | 对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场所、客货集散地的监督检查 | 1.《中华人民**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二款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重点在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场所、客货集散地进行监督检查。 | 张强 | ****办公室 | 0816-****032 | ||||
10 | 交通运输 | 行政检查 | 对道路运输车辆的监督检查 | 1.《中华人民**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三款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公路路口进行监督检查时,不得随意拦截正常行驶的道路运输车辆。 | 张强 | ****办公室 | 0816-****032 | ||||
11 | 交通运输 | 行政检查 | 对船舶、船员的监督检查 | 1.《中华人民**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 海事管理机构必须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船舶、浮动设施、船员和通航安全环境的监督检查。发现内河交通安全隐患时,应当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有关单位和个人不立即消除或者逾期不消除的,海事管理机构必须采取责令其临时停航、停止作业,禁止进港、离港等强制性措施。 | 张强 | ****办公室 | 0816-****032 | ||||
12 | 交通运输 | 行政检查 | 对有关单位、个人或其他组织执行公路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仅下放对超限运输车辆、公路路产路权的检查) | 1.《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条 公路管理机构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车辆超过公路、公**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应当就****检测站点进行处理。车辆应当按照超限检测指示标志或者公路管理机构监督检查人员的指挥接受超限检测,不得****检测站点通行车道、****检测站点或者以其他方式扰乱超限检测秩序,不得采取短途驳载等方式逃避超限检测。禁止通过引路绕行等方式为不符合国家有关载运标准的车辆逃避超限检测提供便利。 | 张强 | ****办公室 | 0816-****032 | ||||
序号 | 领域 | 权力类型 | 权力名称 | 设定依据 | 责任分管领导 | 责任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
13 | 水利 | 行政检查 | 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三条 ****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水土保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流域管理机构在其管辖范围内可以行使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职权。 | 张强 | 经****办公室 | 0816-****032 | ||||
14 | 水利 | 行政检查 | 检查督促防洪工程设施的建设和水毁工程的修复 | 《**省〈中华人民**国防洪法〉实施办法》第十三条 有防汛抗洪任****人民政府应当设立防汛指挥机构,负责领导、组织本行政区域的防汛抗洪工作。防汛指挥机构的主要职责是:(一)编制本地区防御洪水方案;(二)负责本地区的防汛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影响安全度汛的有关问题;(三)贯彻执行上级防汛调度指令和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实施洪水调度并落实各项措施;(四)发布本地区的汛情、灾情,宣布紧急防汛期;(五)负责防汛经费和物资的计划、管理和调度;(六)检查督促防洪工程设施的建设和水毁工程的修复。防汛指挥机构的****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 张强 | 经****办公室 | 0816-****032 | ||||
15 | 水利 | 行政检查 | 监督检查其他有防汛抗洪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做好本行业和本单位防汛工作的情况 | 《**省〈中华人民**国防洪法〉实施办法》第十四条 各级防汛指挥机构的组成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承担相应的防汛任务。其他有防汛抗洪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应当负责做好本行业和本单位的防汛工作,并接受当地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监督和检查。 | 张强 | 经****办公室 | 0816-****032 | ||||
16 | 水利 | 行政检查 | 对供用水单位的取水、供水和用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1.《**省〈中华人民**国水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供用水单位的取水、供水和用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供用水单位应当对供水管网定期进行普查和检测,建立技术档案,制定节水技术改造计划,降低管网漏失率。 | 张强 | 经****办公室 | 0816-****032 | ||||
17 | 水利 | 行政检查 | 河道采砂检查(仅下放对村民生活自用河砂开采及使用的检查) | 《**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一款 ****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河道采砂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 张强 | ****办公室 | 0816-****032 | ||||
序号 | 领域 | 权力类型 | 权力名称 | 设定依据 | 责任分管领导 | 责任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
18 | 水利 | 行政检查 | 农村饮水安全检查 | 1.《**省〈中华人民**国水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供用水单位的取水、供水和用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供用水单位应当对供水管网定期进行普查和检测,建立技术档案,制定节水技术改造计划,降低管网漏失率。 | 张强 | 经****办公室 | 0816-****032 | ||||
19 | 农业农村 | 行政检查 | 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不含监督抽查) | 1.《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十五条 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管理部门履行各自产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下列职权:(一)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二)查阅、复制、查封、扣押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三)查封、扣押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违法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四)查封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场所。 | 张强 | ****中心 | 0816-****032 | ||||
20 | 农业农村 | 行政检查 | 对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地域范围、标志使用的监督检查 | 《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监督管理工作,定期对登记的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地域范围、标志使用等进行监督检查。登记的地理标志农产品或登记证书持有人不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由农业部注销其地理标志登记证书并对外公告。 | 张强 | ****中心 | 0816-****032 | ||||
21 | 农业农村 | 行政检查 | 对农药生产、经营、使用场所进行检查(不含对农药实施抽查检测) | 1.《**省农药管理条例》三十八条 农药行政执法人员履行监督检查职能时,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和阻挠。农药行政执法人员执行监督管理职务时可以依法进入农药生产、经营、使用和仓贮场所进行检查,查阅、复制、拍摄、摘录与农药有关的资料,询问当事人和有关证人,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先行登记保存和异地封存的措施。农药行政执法人员对因公接触到的有关技术资料和商业秘密,负保密责任。 | 张强 | ****中心 | 0816-****032 | ||||
序号 | 领域 | 权力类型 | 权力名称 | 设定依据 | 责任分管领导 | 责任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
22 | 农业农村 | 行政检查 | 对动物防疫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九条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执行监督检查任务,可以采取下列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或者阻碍:(一)对动物、动物产品按照规定采样、留验、抽检;(二)对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动物、动物产品及相关物品进行隔离、查封、扣押和处理;(三)对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实施补检;(四)对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产品,具备补检条件的实施补检,不具备补检条件的予以没收销毁;(五)查验检疫证明、检疫标志和畜禽标识;(六)进入有关场所调查取证,查阅、复制与动物防疫有关的资料。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根据动物疫病预防、控制需要,经****人民政府批准,****车站、**、机场等相关场所派驻官方兽医。 | 张强 | ****中心 | 0816-****032 | ||||
23 | 农业农村 | 行政检查 | 对生猪屠宰活动的监督检查 |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加强对生猪屠宰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进入生猪屠宰等有关场所实施现场检查;(二)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三)查阅、复制有关记录、票据以及其他资料;(四)查封与违法生猪屠宰活动有关的场所、设施,扣押与违法生猪屠宰活动有关的生猪、生猪产品以及屠宰工具和设备。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时,监督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对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 张强 | ****中心 | 0816-****032 | ||||
24 | 农业农村 | 行政检查 | 对绿色食品及绿色食品标志的监督检查(不含监督抽查) | 《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绿色食品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对辖区内绿色食品产地环境、产品质量、包装标识、标志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张强 | ****中心 | 0816-****032 | ||||
25 | 农业农村 | 行政检查 | 对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督检查 | 1.《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执法人员在农田、场院等场所进行农业机械安全监督检查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查阅、复制有关资料;(二)查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牌照及有关操作证件;(三)检查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的安全状况,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农业机械,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停止农业机械的转移,并进行维修;(四)责令农业机械操作人员改正违规操作行为。 | 张强 | ****中心 | 0816-****032 | ||||
序号 | 领域 | 权力类型 | 权力名称 | 设定依据 | 责任分管领导 | 责任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
26 | 农业农村 | 行政检查 | 对兽药的监督检查(仅下放对兽药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 | 《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兽药经营企业,应当遵****管理部门制定的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政府****管理部门,应当对兽药经营企业是否符合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 | 张强 | ****中心 | 0816-****032 | ||||
27 | 农业农村 | 行政检查 | 对渔业及渔业船舶的监督检查 | 1.《中华人民**国渔业法》第六条第二款 ****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可以设渔政检查人员。渔政检查人员执行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交付的任务。 | 张强 | ****中心 | 0816-****032 | ||||
28 | 农业农村 | 行政检查 | 对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捕捉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 ****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对在本行政区域内捕捉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的活动,应当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向批准捕捉的部门报告监督检查结果。 | 张强 | ****中心 | 0816-****032 | ||||
29 | 农业农村 | 行政检查 | 植物检疫检查 | 1.《植物检疫条例》第五条第三款 在发生疫情的地区,植物检疫机构可以派人参****检查站****检查站;发生特大疫情时,经省、自治区、****政府批准,****检查站,开展植物检疫工作。 | 张强 | ****中心 | 0816-****032 | ||||
序号 | 领域 | 权力类型 | 权力名称 | 设定依据 | 责任分管领导 | 责任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
30 | 农业农村 | 行政检查 | ****基地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七条 ****政府自然**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政府农业农村主管****基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的,适用本法关于自然**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规定。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应当熟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忠于职守、秉公执法。 | 张强 | 经****办公室 | 0816-****032 | ||||
31 | 林业和草原 | 行政检查 | 对草原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国草原法》第五十六条 国务院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和草原面积较大的省、自治****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设立草原监督管理机构,负责草原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草原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和草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草原监督检查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草原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忠于职守,秉公执法。 | 张强 | 经****办公室 | 0816-****032 | ||||
32 | 林业和草原 | 行政检查 | 对草原防火的安全检查 | 《草原防火条例》第二十一条 在草原防火期内,****政府批准,草原防火主管部门应当对进入草原、存在火灾隐患的车辆以及可能引发草原火灾的野外作业活动进行草原防火安全检查。发现存在火灾隐患的,****办公室员采取措施消除火灾隐患;拒不采取措施消除火灾隐患的,禁止进入草原或者在草原上从事野外作业活动。 | 张强 | 经****办公室 | 0816-****032 | ||||
33 | 林业和草原 | 行政检查 | 森林防火检查 | 《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四条 ****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森林防火区内有关单位的森林防火组织建设、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森林防火设施建设等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森林火灾隐患,****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有关单位下达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消除隐患。被检查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不得阻挠、妨碍检查活动。 | 张强 | 经****办公室 | 0816-****032 | ||||
34 | 文物 | 行政检查 | 对宗教活动场所内的文物保护单位的行政检查 | 《**省〈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第二十条 宗教活动场所内的文物保护单位,由管理使用该场所的宗教组织负责依法对其进行修缮、保养和安全管理,并接受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 张强 | 综合办公室 | 0816-****032 | ||||
序号 | 领域 | 权力类型 | 权力名称 | 设定依据 | 责任分管领导 | 责任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
四、行政奖励(6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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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自然** | 行政奖励 | 对基本农田保护的奖励 | 1.《中华人民**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七条 国家对在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 张强 | 经****办公室 | 0816-****032 | ||||
36 | 农业农村 | 行政奖励 | 对举报违反食品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奖励 |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有权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举报经调查属实的,受理举报的部门应当给予举报人奖励。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管理部门应当公布本单位的电子邮件地址或者举报电话;对接到的举报,应当及时、完整地进行记录并妥善保存。举报的事项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受理,并依法进行核实、处理、答复;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转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并告知举报人。 | 李本虎 | ****办公室 | 0816-****032 | ||||
37 | 应急管理 | 行政奖励 | 对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给予0816-****032奖励(不含表彰)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对于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 张强 | 经****办公室 | 0816-****032 | ||||
38 | 林业和草原 | 行政奖励 | 对在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不含表彰) | 《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成绩之一的单位和个人,****政府或者林业主管部门给予奖励:(一)严格执行森林病虫害防治法规,预防和除治措施得力,在本地区或者经营区域内,连续五年没有发生森林病虫害的;(二)预报病情、虫情及时准确,并提出防治森林病虫害的合理化建议,被有关部门采纳,获得显著效益的;(三)在森林病虫害防治科学研究中取得成果或者在应用推广科研成果中获得重大效益的;(四)在林业基层单位连续从事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满十年,工作成绩较好的;(五)在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中有其他显著成绩的。 | 张强 | 经****办公室 | 0816-****032 | ||||
序号 | 领域 | 权力类型 | 权力名称 | 设定依据 | 责任分管领导 | 责任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
39 | 林业和草原 | 行政奖励 | 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或在扑救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不含表彰) | 《森林防火条例》第十二条 对在森林防火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扑救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由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当场给予表彰和奖励。 | 张强 | 经****办公室 | 0816-****032 | ||||
40 | 林业和草原 | 行政奖励 | 对在森林**保护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不含表彰) | 《中华人民**国森林法》第十三条 对在造林绿化、森林保护、森林经营管理以及林业科学研究等方面成绩显著的组织或者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 张强 | 经****办公室 | 0816-****032 | ||||
五、其他行政权力(1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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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自然** | 其他行政权力 | 对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处理 | 《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法院强制执行。 | 张强 | 经****办公室 | 0816-****032 | ||||
42 | 自然** | 其他行政权力 | 对被征地当事人依法补偿、安置后拒不搬迁的处理 | 《**省〈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六十三条 建设征用、使用土地,依法补偿、安置后,当事人拒不搬迁的,****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搬迁;逾期不搬迁的,由市、****政府****法院强制搬迁。 | 张强 | 经****办公室 | 0816-****032 | ||||
43 | 住房城乡建设 | 其他行政权力 |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 张强 | 经****办公室 | 0816-****032 | ||||
44 | 交通运输 | 其他行政权力 | 货运代理和货运配载经营备案 | 《**省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办法》第九条 从事货运代理和货运配载经营的,应当自开业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并提交以下备案材料:(一)货运代理、货运配载备案申请表;(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四)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五)业务操作规程、管理制度文本。 | 张强 | 经****办公室 | 0816-****032 | ||||
序号 | 领域 | 权力类型 | 权力名称 | 设定依据 | 责任分管领导 | 责任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
45 | 农业农村 | 其他行政权力 | 销毁违规调运的植物、植物产品;责令托运人或经营者对调运的带有检疫对象的植物、植物产品进行除害处理、改变用途或销毁 | 《**省植物检疫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 对调运的植物、植物产品,经检疫发现检疫对象的,植物检疫机构有权予以查封,并责令托运人或经营者进行除害处理,无法处理的,责令改变用途或销毁。 | 张强 | ****中心 | 0816-****032 | ||||
46 | 农业农村 | 其他行政权力 | 隔离、处理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动物、动物产品及相关物品 | 《中华人民**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执行监督检查任务,可以采取下列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或者阻碍:(一)对动物、动物产品按照规定采样、留验、抽检;(二)对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动物、动物产品及相关物品进行隔离、查封、扣押和处理;(三)对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实施补检;(四)对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产品,具备补检条件的实施补检,不具备补检条件的予以没收销毁;(五)查验检疫证明、检疫标志和畜禽标识;(六)进入有关场所调查取证,查阅、复制与动物防疫有关的资料。 | 张强 | ****中心 | 0816-****032 | ||||
47 | 农业农村 | 其他行政权力 |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 | 《中华人民**国畜牧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 养殖场、养殖****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名称、养殖地址、畜禽品种和养殖规模,向养殖场、养****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畜禽标识代码。 | 张强 | ****中心 | 0816-****032 | ||||
48 | 农业农村 | 其他行政权力 | 动物收购贩运备案 | 《**省〈中华人民**国动物防疫法〉实施办法》第十三条 从事动物收购贩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所在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机构进行备案,并遵守以下规定:(一)收购贩运的动物附有检疫合格证明;(二)运输动物前、后对运输工具进行消毒;(三)建立收购贩运台账,真实记录动物品种、数量、来源、免疫、检疫合格证明编号、畜禽标识及运输、销售等信息。 | 张强 | ****中心 | 0816-****032 | ||||
序号 | 领域 | 权力类型 | 权力名称 | 设定依据 | 责任分管领导 | 责任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
49 | 市场监管 | 其他行政权力 | 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备案 | 《**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生产经营实行备案管理。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前向生产经营所在地县级食品监督行政部门提交下列备案材料:(一)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三)营业执照复印件;(四)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的健康证明;(五)生产经营的主要食品类别或者业态。 | 李本虎 | ****中心 | 0816-****032 | ||||
50 | 体育 | 其他行政权力 | 对侵占、破坏公共体育设施的处理 | 1.《中华人民**国体育法》第五十条 侵占、破坏公共体育设施的,由体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有前款所列行为,违反治安管理的,****机关****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沈榆 | ****办公室 | 0816-****032 | ||||
51 | 林业和草原 | 其他行政权力 | 下达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 | 《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四条 ****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森林防火区内有关单位的森林防火组织建设、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森林防火设施建设等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森林火灾隐患,****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有关单位下达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消除隐患。被检查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不得阻挠、妨碍检查活动。 | 张强 | 经****办公室 | 0816-****0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