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中心市场西南侧地块 |
标段编号 | ****005001 | 标段名称 | **县城通洋路东侧、****侧地块君悦观澜苑建设项目智能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
工程类型 | 材料设备 |
**县城通洋路东侧、****侧地块君悦观澜苑建设项目智能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城通洋路东侧、****侧地块君悦观澜苑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审批局关于**县城通洋路东侧、****侧地块君悦观澜苑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东行审投【2021】3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施工总承****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智能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县城通洋路东侧、****侧(**县**路68号);
2.2 建设规模:本采购项目总投资约500万元。
2.3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4 交货地点:**县城通洋路东侧、****侧(**县**路68号),具体按招标人指定地点送货、安装;
2.5 交货期:接招标方书面通知后90天内完成全部设备供货、安装、验收及试运行。
2.6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
2.7 质量标准:保证提供的货物满足国家、行业相关标准,保证整体系统运行正常,所有功能使用正常,满足使用需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且是能够承担本招标项目实施能力的单位,营业执照中具有智能化设备采购及施工的经营内容;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280万元以上(含280万元)建筑工程智能化采购及安装业绩,业绩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验收报告,缺一不可。中标通知书并须提供该项目中标公示的网站截图。
注: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且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必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由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11月份至2024年1月份至少1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2024年2月18日17时00分至2024年3月11日上午9时00分。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或“国信 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
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交易平台;
6.投标截止时间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3月11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市公共**平台——主体登录——项目响应方登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8.****管理部门及电话
****建设局 建筑市场监管科 联系电话:0513-****8695。
9.特别提醒:
9.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肆万伍仟元。本项目采用信用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附件),作出承诺不免除投标人违法、违规、违约责任,并遵守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2.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登录**市公共**交易网/ 找到“网上开标”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见“**市公共**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公司
地 址: ****开发区黄河路111号海鑫大厦A栋303-4、**高新区新世纪大道998号
邮 编:226400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513--****1332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县掘港镇
邮 编:226400
联 系人:周春柳
电 话:136****9921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等一致;不一致的,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 | ||||
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 | ||||
2.1.2 | 资格审查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 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第六章) |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 | ||||
提供所有货物及提供相关伴随服务的能力 | 具有提供招标范围内所有货物及提供相关伴随服务的能力 | ||||
业绩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280万元以上(含280万元)建筑工程智能化采购及安装业绩,业绩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验收报告,缺一不可。中标通知书并须提供该项目中标公示的网站截图。 注: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且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必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由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11月份至2024年1月份至少1个月份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 ||||
诚信承诺书 | 本项无需填写,上传空白文档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 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项规定 | ||||
投标货物清单 | 符合第五章“货物需求”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 ||||
其他 | 无本章3.2.3所列情形之一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60分 技术响应:23分 售后服务能力:6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6分 业 绩:5分 投标人技术响应、售后服务能力、安装及调试方案的得分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得分保留至小数点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2 | 投标报价(60分)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 C=A×K。 A 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 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K 取值范围为:95%、96%、97%、98% 。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调整。 |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 60分,偏离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正偏离 1%,扣减 0.3 分,每负偏离 1%,扣减 0.3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2.2.3(1) | 技术响应 (23分) |
技术参数响应 (18分) | 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全部满足采购要求的,得满分。标★产品技术参数每有一项负偏离扣1分,扣完为止。 注:提供技术参数偏离表,且参数表中明确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必须附相关证明材料,如无相关证明材料,该项视为不满足。未按要求提供技术参数偏离表的视作负偏离,作无效标处理。带★号参数负偏离项不得超过18项;其他参数不得负偏离;否则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以上投标时需提供检测报告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公章) 该项得分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 ||
产品技术支撑 (5分) | 1.为保证产品的先进性,所投安防设备制造商应具备较强的技术研发实力,获得过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证书、国家技术发明奖证书的,每一项得1分,最高得2分。 2.为方便系统统一运维管理,提供可视对讲系统、监控系统、门禁系统、出入口管理系统同一品牌承诺的,得2分。 3.为保障产品的安全性,投标人所投安防设备制造商应在产品质量管理、设计、制造、风险控制等方面均处于行业较先进水平,具备CCC****实验室资质证书的,得1分。 备注:第一条和第三条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第二条由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该项得分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 ||||
2.2.3(2) |
售后服务 (6分) | 1、根据招标要求,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方案、维护响应情况及维保方案。由评委在0-3分内评定。 2、服务团队:投标人售后服务团队人员具备所投品牌安防系统制造商认证的安防工程师认证证书、网络系统制造商认证的网络工程师证书的,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至少1个月(2023年11月份至2024年1月份)售后服务人员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清单材料,加盖社****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得3分(注:以上证书同时提供的得3分;若仅提供一个证书的得1分),相关证明材料彩色原件须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注: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原件的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的相应位置。上述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且在招标公告之前取得。 该项得分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算术平均值。 | |||
2.2.3(3) | 安装及调试方案 (6分) | 安装及调试方案 由评委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安装及调试方案等方面,由评委在0-6分内评定。 1、安装调试方案与质量保证措施(1.4-2分) 2、安装进度与保证措施(1.4-2分) 3、安全文明措施(1.4-2分) 注:本项得分不得低于70%,若低于70%则需说明理由。不提供本项不得分。 该项得分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 |||
2.2.3(4) | 业绩 (5分)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供货合同金额人民币350万元以上(含350万元)的智能化采购及安装业绩的,有一个得1分,此项最高得5分。中标通知书、合同及验收报告,缺一不可。中标通知书并须提供该项目中标公示的网站截图。 注: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该项得分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 |||
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主体库备案的证明材料(具体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需从主体库中获取的材料”) 一律经**市备案的企业主体库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将不予认可。无需在主体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中的其他材料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在**市办理企业主体库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