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纺织新材料建设项目
再生纺织新材料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 |
** |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 |
版本:2021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 |
085-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均不含原料为危险废物的,均不含仅分拣、破碎的) | ||
污染影响类 | 工程性质 非线性 | |
****经济开发区广进路中段路东 | ||
****保护局 | 环评审批文号 枣环台审〔2021〕B-17号 | |
2021-06-29 | ||
****0509MA1MHJKQ3Y002Q |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
580 |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26 | |
**市****公司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0509MA1MHJKQ3Y | |
**市****公司 |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0509MA1MHJKQ3Y | |
****公司 | 验收监测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0481MA7GY0RL3F | |
2023-11-12 | 验收监测时工况 无 |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1-1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2024-02-09 | |
网站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375500 | 自验信息提交时间 2024-02-18 |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生产废水综合治理设施、化粪池 | 生产废水经废水治理设施治理后,回用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洗涤用水标准,外排废水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A级标准及枣****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 锅炉软水制备废水和清洗废水经废水治理设施治理后大部分回用于清洗工序,少部分同经过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合并经污水管网排至枣****公司处理。项目废水治理设施总容积约260m3,主要治理工艺包括板框压滤、气浮、厌氧、曝气、沉淀、压滤 | 2023年12月21日回用水各污染物日均排放浓度分别为pH:7.2-7.4,悬浮物:20mg/L,色度:8倍,五日生化需氧量:18mg/L,铁:0.22mg/L,锰:0.02mg/L,氯化物:186mg/L,总硬度:400mg/L,总碱度:200mg/L,硫酸盐:228mg/L,溶解性总固体:815mg/L,粪大肠菌群:910mg/L;2023年12月22日回用水各污染物日均排放浓度分别为pH:7.5-7.6,悬浮物:20mg/L,色度:8倍,五日生化需氧量:17.4mg/L,铁:0.23mg/L,锰:未检出,氯化物:186mg/L,总硬度:397mg/L,总碱度:230mg/L,硫酸盐:227mg/L,溶解性总固体:820mg/L,粪大肠菌群:920mg/L;回用水各项指标均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洗涤用水标准。 2023年12月21日DW002废水排放口各污染物日均排放浓度分别为pH:7.3-7.5,悬浮物:222mg/L,化学需氧量:195mg/L,五日生化需氧量:52.4mg/L,氨氮:6.11mg/L,总磷:2.17mg/L,石油类:6.72mg/L,硫酸盐:172mg/L,溶解性总固体:522mg/L;2023年12月22日DW002废水排放口各污染物日均排放浓度分别为pH:7.3-7.5,悬浮物:222mg/L,化学需氧量:19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51.2mg/L,氨氮:5.70mg/L,总磷:2.17mg/L,石油类:6.38mg/L,硫酸盐:174mg/L,溶解性总固体:516mg/L。废水各项指标均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A级标准要求及枣****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 达标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低氮燃烧器、布袋除尘器 | 有组织废气破碎工序颗粒物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限制、锅炉有组织颗粒物、SO2、NOx和林格曼黑度排放浓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限值;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规定的标准值;无组织氨、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 破碎设备产尘点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收集后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锅炉配备低氮燃烧器,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烟气经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 | 无组织颗粒物厂界最大浓度为0.543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氨厂界最大浓度为0.77mg/m3,硫化氢厂界最大浓度为0.051mg/m3,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DA001排气筒(破碎工序)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5.3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32kg/h,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项目DA002排气筒(天然气锅炉)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为2.5mg/m3,SO2排放浓度均未检出,NOx排放浓度为33mg/m3,烟气黑度均为小于1,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限值 | 达标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减震、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 | 达标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是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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