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散兵镇老张、洪塘、大项9个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设计及测绘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4年散兵镇老张、洪塘、大项9个自然村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设计及测绘项目
采 购 人:****
采购代理机构:****
2024年2月
目 录
2024年散兵镇老张、洪塘、大项9个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设计及测绘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项目名称:2024年散兵镇老张、洪塘、大项9个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设计及测绘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R竞争性磋商 □询价
3.项目编号:
4.预算金额:15万元
5.采购需求:2024年散兵镇老张、洪塘、大项9个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设计及测绘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
7.项目类别:政府采购服务
8.标段(包别)划分:共分1个包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2月23日下午17:00。
2.获取方式:****人民政府(http://www.****.cn/)-政府信息公开-****-公共**交易网页自行下载采购文件等资料,并以短信的形式告知采购招标代理机构记录获取和确定是否参与磋商情况(短信基本形式:XX公司已获取XX时间XX项目采购文件并确定参与本项目的磋商,未短信报名的现场将不予接受响应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2月29日15点30分(**时间)
五、开启
磋商时间:2024年2月29日15点30分(**时间)
磋商地点:****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
联系人:郑国平
电话:139****0392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建材大市场长虹街一栋四楼
联系人:方润川
电话:138****0526
七、其他事项说明
有关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等,****政府(http://www.****.cn/)-政府信息公开-****-公共**交易网站上统一发布,请自行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3.1 | 采购人 | **** |
3.2 | 采购代理机构 | **** |
3.3 | ****管理部门 | **** |
3.4.4 |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是 √否 |
7.3 | 现场考察 | √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考察 □统一组织 时间:年月日时分 地点: 现场考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备注:如供应商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察,视同放弃现场考察,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8.1 | 网上询问截止时间 | 2024年2月23日下午5点 |
9.1 | 包别划分 | √不分包 □分为 个包 供应商参加多个包磋商的成交包数规定: |
13.1 | 磋商保证金 | (1)金额: □人民币元 √不收取 (2)支付方式: |
13.7 | 其他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形 | 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的 |
14.1 | 磋商有效期 | 90日历日 |
15.1 | 响应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A4纸胶装,密封提交(正本和副本封装在一个档案袋内) |
15.3 | 磋商现场提交的其他材料要求 | 委托代理人递交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法定代表人亲自递交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16.1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 详见磋商邀请 |
19.1 | 磋商时间 | 详见磋商邀请 |
磋商地点 | 详见磋商邀请 | |
19.3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22.4 | 最后报价扣除 (不采用) | (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 (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 %。 (5)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允许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项目适用) |
24.1 | 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 | 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1家 |
确定成交供应商: √****小组确定 □采购人确定 | ||
27.2 | 随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公告的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不公示) | (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3)磋商业绩承诺函;(如有) (4)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6)磋商文件中规定进行公示的其他内容。(如有) |
28.1 | 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形式 | √书面 □数据电文 |
29.1 | 告知磋商结果的形式 | R采购人网站查看 ¨磋商现场告知 |
30.1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31.1 | 成交服务费 | (1)金额: 1、代理费:5000元整,由中标人支付。 2、评审费:由中标人据实支付给评委。 (2)支付方式:R转账/电汇 (3)收取单位:本项目代理机构 (4)缴纳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前 |
34.1 | 质疑函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 递交方式:书面形式 接收部门:本项目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138****0526 通讯地址:**市建材大市场长虹街一栋四楼 |
35 | 其他内容 |
|
35.1 | 社保证明材料 (如有) | 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为下述形式之一(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扫描件): (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 (2)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 (3)经供应商委托的第三方人力**服务机构或与供应商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小组确认。 (4)参与磋商的院校,社保证明可以用以下任意一种: ①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教师证(须为本单位人员); ②医保证明材料。 (5****小组认可的证明材料。 (6)法定代表人参与项目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即可。 |
35.2 | 本项目提供除电子版磋商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 R无 □图纸 □光盘 □ 获取方式:/
|
35.3 | 重要提示 | (1)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期限内领取《成交通知书》,若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期限内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成交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 (2)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成交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成交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 (3)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存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人员进场开工,不履行供货、安装或服务义务等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同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实施信用惩戒; (4)成交供应商成交后被监管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不满足成交条件的,由采购人取消成交资格,并做好项目后续工作; (5)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履约存在争议时,拒绝协助配合执法部门调查案件的,采购人可以取消其成交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
35.4 | 解释权 | (1)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4)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磋商及响应文件提交阶段的规定,按竞争性磋商公告、磋商邀请、供应商须知、评审方法和标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
36 | 备注 | ****政府采购,应当诚信守法、公平竞争。如有以提供虚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虚假技术参数响应、虚假业绩、虚假证书、虚假检测报告等)、串通投标、隐瞒失信信息等谋取中标的行为,一经发现,****管理部门严肃查处。 |
二、供应商须知正文
(正文中有关电子招投标内容不采用)
1.适用范围
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述的服务项目采购。
2.定义
2.1服务:系指除货物****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咨询、调研、评估、规划、设计、监理、审计、保险、租赁、印刷、维修、物业管理等。
2.2时限(年份、月份等)计算:系指从磋商之日向前追溯X年/月(“X”为“一”及以后整数)起算。
2.3业绩:业绩系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的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或磋商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公司****公司、控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公司等)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除非本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否则业绩均为已服务完毕的业绩,业绩时间均以合同签订之日为追溯节点。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
3.1采购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管理部门:****政府指定的有****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政府****管理部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4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
3.4.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3.4.2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3.4.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3.4.4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非中小企业承接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3.5若竞争性磋商公告中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3.5.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磋商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磋商。
3.5.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5.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3.5.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提交。
3.5.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磋商,联合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5.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5.7****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磋商,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3.5.8对联合体参加磋商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资格。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3.7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4.资金来源
4.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4.2项目预算金额或分项(或分包)预算金额见磋商邀请。
5.磋商费用
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其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
6.适用法律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管理部门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7.磋商文件构成
7.1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磋商邀请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 **市公共**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
第八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7.2磋商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
7.3现场考察及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4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
8.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8.1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内容有疑问,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网上询问截止时间前以网上提问形式(电子交易系统)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8.2采购人可主动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网及****交易中心网以发布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者修改磋商文件,更正公告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8.3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供应商提供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8.4对于没有提出询问又参与了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磋商文件(含更正公告的内容)。
9.磋商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9.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参与其中某一个或多个分包的磋商,成交包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
9.2无论磋商文件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投服务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9.3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磋商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响应文件均用中文表述。供应商随响应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9.4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0.响应文件构成
10.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
10.2上述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
11.证明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
11.1供应商应提交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1.3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磋商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
11.4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供应商对同一项目磋商时,不得同时提供备选磋商方案。
12.报价
12.1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磋商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所有内容均应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国价格法》。
12.2供应商应在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分项服务、伴随的货物和工程的价格(如适用)和总价,未标明的视同包含在磋商报价中。
12.3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或经采购人同意支付的,最后报价均不得高于磋商文件(公告)列明的项目预算,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2.4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磋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2.5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13.磋商保证金
13.1供应商应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3.2供应商请注意:
(1)前次采购失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2)采购代理机构磋商保证金缴纳账号采用动态虚拟账号(分包项目每一个包别对应一个账号),项目采购失败后,磋商保证金缴纳账号将会发生变化,请供应商参与后续采购时,注意勿将磋商保证金错交至其他项目虚拟账号或前次公告账号。
(3)凡转账到其他项目虚拟账号或本项目前次公告账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3.3磋商保证金缴纳人名称与供应商名称应当一致。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公司代缴磋商保证金,视同名称不一致。磋商保证金缴纳人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不一致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3.4联合体参加磋商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3.5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13.6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
13.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形。
14.磋商有效期
14.1磋商有效期为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磋商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的磋商保持有效,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磋商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4.3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磋商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拒绝**磋商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5.响应文件的制作
15.1本项目要求提供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
(1)响应文件由供应商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下载。供应商应当在互联网络通畅状态下启用最新版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响应文件。
(2)在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处,供应商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公章。联合体参加磋商的,除联合协议及磋商文件规定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各自盖章的证明材料外,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或公章。
(3)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响应文件。采用数字证书加密的,加密时响应文件的所有内容均只能使用同一把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否则引起的解密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响应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中的帮助文档。
15.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开标、评标系统的,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该响应文件是指解密后的响应文件)。
15.3磋商现场提交的其他材料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6.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6.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
16.2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了网上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的,响应无效。
16.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延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至新的截止时间。
17.响应文件的提交、修改与撤回
17.1供应商应当在第一章“磋商邀请”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在电子交易系统上传。
17.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以接收到电子签收凭证为准),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密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当拒收。
17.3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前(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对本单位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监督员监督下解密所有响应文件。
17.4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小组在评审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按照磋商文件****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不在此列。
18.磋商小组
18.1本项****小组,磋商小组成员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磋商小组****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18.2磋商小组依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
18.3磋商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方法和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19.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
19.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
19.2竞争性磋商活动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19.3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供应商独立进行评审。评审程序如下:
19.3.1初审。磋商小组对供应商必须满足和实质性响应的内容进行评审,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导致响应无效的,磋商小组将以书面询标的方式告知有关供应商。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至评审结束前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9.3.1.1不良信用记录指:(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3****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5****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存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磋商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9.3.1.2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信用中国”网站(www.****.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
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19.3.1.3信用信息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在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初审依据。
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19.3.2磋商。初审合格后,采购小组将按响应文件提交顺序集中后**。
19.3.3报价。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
19.3.4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只对通过初审,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经磋商确定采购需求和提交报价的供应商后,****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9.4相关说明。
19.4.1为保证磋商活动顺利进行,供应商可派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网上答疑;
19.4.2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经采购人代表确认作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9.4.3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初审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9.4.4无论何种原因,即使供应商磋商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或影印件的,磋商小组可以视同其未提供。
19.4.5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19.5供应商授权代表对磋商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20.终止竞争性磋商
20.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1)有效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本次磋商缺乏竞争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1.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更正
21.1磋商小组将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1.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询标)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2.最终报价
22.1磋商并不限定只进行二轮报价,****小组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供应商进行多轮报价。
22.2在磋商内容不做实质性变更或重大调整的前提下,供应商下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
22.3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终报价也是签订合同的依据。
22.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最后报价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最后报价扣除。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最后报价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23.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原则及标准
23.1磋商小组依据本项目磋商文件所约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按照有效供应商综合总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总得分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总得分且最后报价均相同的,****小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4.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
24.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的结果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并标明排列顺序。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经采购人或****小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
25.编写评审报告
25.1评审报****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
26.保密要求
26.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6.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27.成交结果公告
27.1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磋商结束后,采购代****人民政府网(http://www.****.cn/)-政府信息公开-****网页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7.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评审专家名单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进行公告的内容。
28.成交通知书
28.1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8.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8.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9.告知磋商结果
29.1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告知未成交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
29.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30.履约保证金
30.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如有)。
30.2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1.成交服务费
31.1本项目成交服务费的收取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
32.签订合同
32.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政府采购合同公开。
32.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2.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政府采购合同的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32.4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3.廉洁自律规定
33.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
33.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34.质疑的提出与接收
34.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4.2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4.3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八章。
3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采购需求
前注:
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小组评审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勘探测量、实施方案、设计图纸完成,初步设计获批复并提供施工图后付至合同价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付清余款(无息)。 |
2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服务期限 | 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 |
本次申报涉及自然村为9个,内容有卫生改厕、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治理、村庄道路硬化、生态小塘等。设计及测绘费用预算价为15万元。
1、设计要求
1.1设计范围及内容
设计范围及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评审)、实施方案设计(含评审)、施工图设计(含评审)等一切相关专业设计,并取得相应批复。设计成果须满足业主及相关规范要求,并进行现场指导与监督、设计变更、缺陷责任期的项目全过程设计服务等。
供应商必须详细了解设计要求,因勘察设计疏忽、不认真等原因导致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加大,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1.2设计依据
详见勘察设计合同
1.3 项目使用功能的要求
1.4设计人员和设备要求
根据项目需求及采购人要求自行提供。
1.5 工程设计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必须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且标准和内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的有关要求。
1.6 其他要求
进度要求:必须将各专业设计人员及时配备到位,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任务。后续服务日期:至设计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全部竣工验收为止。
2.适用规范标准
国家、行业、项目规范标准目录
3.成果文件要求
3.1 成果文件的组成:设计文件、图纸等
3.2 成果文件的深度
3.3 成果文件的格式要求
3.4 成果文件的份数要求
3.5 成果文件的载体要求
3.6 成果文件的其他要求
(1)初步设计经相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提供纸质设计文本 10 套及电子版。
(2)施工图设计经相关部门审查合格后,提供纸质设计文本 10 套及电子版。
(3)提供施工图纸。
(4)项目设计需符合所在地乡镇及村总体规划,综合考虑生态、景观等元素。
(5)方案、初步设计(含概算)须满足国家相关初步设计评审深度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在满足国家相关设计技术规范要求的前提下,优化设计方案,节约工程造价。
(6)方案、初步设计(含概算)及施工图设计必须以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为依据, 按合同书内容和质量要求及采购人要求时限提交成果。
4.采购人财产清单
4.1 采购人提供的设备、设施:不提供。
4.2 采购人提供的资料
(1)施工场地及毗邻区域内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以及其他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2)定位放线的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
(3)采购人取得的有关审批、核准和备案材料,如规划许可证
(4)采购人提供的勘察资料(如有)
(5)采购人提供的技术标准、规范
(6)典型设计相关资料(如有)
(7)图纸
(8)其他资料
5.采购人提供的便利条件
5.1 采购人提供的生活条件
5.2 采购人提供的交通条件
5.3 采购人提供的网络、通讯条件
5.4 采购人提供的协助人员
6.(勘察)设计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
6.1 自备的工作手册:如本项目必备的规范标准、图集等
6.2 自备的办公设备:如电脑、软件、投影、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等
6.3 自备的交通工具:如出行车辆等
6.4 自备的现场办公设施:如办公桌椅、文件柜等
6.5 自备的安全设施:如安全帽、安全鞋、手电筒等
7.采购人的其他要求
(1)项目成交后,成交供应商必须组建满足工程项目、采购****小组。设计中配备的主要设计人员,必须是具有丰富的设计经验、身体健康、年龄适中、有良好职业道德的专职人员。
(2)成交供应商在接受资料后,无特殊原因,延误了约定的设计成果交付时间,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逾期,处20000元违约金/每天。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提交设计文件,虽未影响开工处20000元违约金;影响开工时间,需撤换项目负责人并处20000元违约金;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提交变更修改意见、图纸,未影响工程进度及时提交的处20000元违约金,影响工程进度,未及时提交的处20000元违约金。同时,对未经采购人同意,超过规定时间3天以内的,连续出现3次;或未经采购人同意,超出3天以上的,连续出现2次情况的,采购人可根据情况拒付全部或部分设计费用,并终止合同。
(3)提供的设计成果不满足采购人要求的,连续出现两次以上情况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合同自行终止。
(4)设计人员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及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损失部分的设计费,由此产生的工程费用由成交单位赔偿,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全额设计费。
(5)若项目设计中存在明显不合理,或存在较大缺、漏项的,****发改委审查时发现有设计漏项的、设计方案要求调整较大的,概算最终调整价变化超过上报概算 5%的,视情节轻重扣除该阶段10%-30%的设计费;并记入履约不良行为记录,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上述情况连续出现二次,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因设计单位主观原因造成设计图纸错、漏项目,所产生的工程费用由设计单位承担,采购人不予支付;采购人对审核过的图纸适时抽查,如发现仍有设计错、漏项的,发现一次设计单位支付违约金30000元。
(6)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采购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设计人正式提交的设计文件没有盖章、责任人签字、或者签字不全、盖章不规范,首次限时重新提交并支付违约金 5000 元,二次以上限时重新提交并支付违约金10000元。
(7)成交供应商提供各种施工图、修改单、审图意见及答复等纸质资料,必须安****办公室资料员统一登记、签收,不允许或让第三方代为签收或领取。
(8)有下列行为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①在服务期内,若成交供应商不配合采购人开展相关工作,视情节轻重,采购人予以处违约金或警告,超过三次。
②若成交供应商未按合同期限完成设计任务的。
③若成交供应商有重大失误的。
④其他。
(9)供应商在成交后根据设计周期时间要求提出完成全部磋商内容的详细时间安排表。
(10)成交供应商在设计过程中严禁抄袭套图,一经查实处设计成交价5%违约金并提交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记载不良行为记录。
(11)实施过程中,采购人有权就项目规模和时间计划进行调整,成交供应商应按调整后最终规模和 时间排定设计工作进度。
(12)自项目设计工作开始至成交供应商提交各类成果并完成前述全部设计工作的全过程,采购人除支付合同设计费之外,不向任何第三方支付任何费用。
(13)采购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者因提交资料错误,或有重大修改,要求成交供应商做较大返工时,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向采购人提交返工费用预算,经双方共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因成交供应商提交资料的设计深度、设计质量不符合采购人要求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按照原来的要求返工;将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再另行支付设计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设计错误需出设计变更和补充设计的,变更和补充的工程量将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再另行支付设计费用。
(14)拟派本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磋商时供应商均应提供相关人员的证书扫描件及自开标之日前近半年任意二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否则磋商无效。
(15)成交供应商为本项目所配备各专业负责人必须满足国家及行业设计要求,如因投入人员不足(或不符合要求)导致设计成果不能如期交付或工期延误等情形,成交供应商应承担一切责任。
四、报价要求
1、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实施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其他相关技术咨询服务等。设计费总价包括初步设计、实施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方案评审、方案修改、设计变更、评审费用、出图费用、编制工程概算及税金等所有价格组成部分。
2、自项目设计工程开始至成交供应商提交各类评审和审查合格的成果并完成全部设计工作及竣工验收的全过程,采购人除支付合同设计费之外,不向任何第三方支付任何费用。
3、投标报价不能高于预算金额,供应商的设计费报价应包括供应****设计所有工作量和提供全套设计文件及相关配合工作及服务的全部费用。
4、成交供应商支付的所有税费,均应包括在其提交的投标报价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供应商应考虑完成本项目工作所需的其他各项技术调查和可能存在的其他相关费用。
5、成交供应商须积极配合采购人完成相关审查及审批工作。
6、本项目采用总价报价方式,报价不得高于预算价,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勘察项目现场一切人员、办公、差旅、保险、利润、税金、组织评审的费用等完成本项目服务的各项费用,后期采购人不再追加费用,投标供应商自行考虑投标风险。投标报价作为签订合同及最终结算依据。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一、总则
本项目将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本章的规定评审。
二、评审方法
2.1初审
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审,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初审表如下:
初审表 | |||
序号 | 评审指标 | 评审标准 | 格式及材料要求 |
1 | 营业执照 | 合法有效 | 提供有效的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的扫描件或影印件,应完整的体****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的全部内容。已办理“三证合一”登记的,响应文件中****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即可。 |
2 | 税务登记证 | 合法有效 | |
3 |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四 |
4 | 磋商响应函 |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三 |
5 | 磋商授权书 |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此件,提供身份证明即可。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五 |
6 | 供应商资格 | 符合磋商公告要求 | 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 |
9 | 磋商报价 | 符合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正文第12、22条要求 |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一、二 |
10 | 商务响应情况 | 符合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付款方式、服务期限、服务地点的要求 |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六 |
11 |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十二 |
12 | 其他要求 |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或磋商文件列明的其他要求 |
|
初审指标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初审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
2.2综合评分
2.2.1磋商小组按照下表对进入综合评分的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2.2.2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90%,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10%。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类别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技术资信分 (90分) | 企业业绩 | 2018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人居环境整治或美丽乡村设计等类似业绩的,每具有 1 个业绩得5分,满分 15 分。 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的影印件或扫描件,如合同内容不能体现项目类型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另附业主证明材料的影印件或扫描件。 | 0-15分 |
项目组人员 | 1、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的得3分;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城乡规划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得2分,满分5分。 2、项目团队成员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或城乡规划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如果同一人同时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和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只得1分,满分3分。同时配备建筑、结构、道路、园林、给排水、电气、造价各专业注册或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得7分,满分10分。 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人员职称证或注册证的影印件或扫描件,以及提供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的将报监管部门处理,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人员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 0-15分 | |
设计方案 | 1、根据设计方案的工作大纲,从合理性、全面性、可行性等方面综合评审(10分): 方案详细完整、切实可行,人员安排、工作部署合理有序的,得8.0≤F≤10分; 方案较为详细可行,人员安排、工作部署较为合理有序的,得6.0≤F<8.0分; 方案基本合理可行的,得4.0≤F<6.0分; 未提供的或提供的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2、根据设计方案的整体规划(勘察)设计思路,从合理性、全面性、可行性等方面综合评审(10分): 方案详细完整、合理、切实可行的,得8.0≤F≤10分; 方案较为详细可行的,得6.0≤F<8.0分; 方案基本合理可行的,得4.0≤F<6.0分; 未提供的或提供的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3、根据设计方案的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等方案,从合理性、全面性、可行性等方面综合评审(10分): 方案详细完整、合理、切实可行的,得8.0≤F≤10分; 方案较为详细可行的,得6.0≤F<8.0分; 方案基本合理可行的,得4.0≤F<6.0分; 未提供的或提供的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4、根据设计方案的设计进度保证、质量措施,从合理性、全面性、可行性等方面综合评审(10分): 措施全面、详细完整、切实可行的,得8.0≤F≤10分; 措施较为全面可行的,得6.0≤F<8.0分; 措施基本合理可行的,得4.0≤F<6.0分; 未提供的或提供的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5、根据设计方案的设计安全、保密等保证措施,从合理性、全面性、可行性等方面综合评审(10分): 措施全面、详细完整、切实可行的,得8.0≤F≤10分; 措施较为全面可行的,得6.0≤F<8.0分; 措施基本合理可行的,得4.0≤F<6.0分; 未提供的或提供的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6、根据设计方案的设计等合理化建议方案,从合理性、全面性、可行性等方面综合评审(10分): 方案全面、详细完整、切实可行的,得8.0≤F≤10分; 方案较为全面可行的,得6.0≤F<8.0分; 方案基本合理可行的,得4.0≤F<6.0分; 未提供的或提供的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0-60 | |
价格分 (10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10 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 式计算: 最终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10%×100 |
2.2.3分值汇总
(1****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取各位评委评分之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得到该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分之和。
(2)将每个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分之和加上根据上述标准计算出的价格分,即为该供应商的综合总得分。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
(服务类)
第一部分 合同书
项目名称:某项目(分包项目须填写完整的分包号及分包名称)
项目编号:某编号
甲方(采购人):
乙方(成交供应商):
签订地:
签订日期:年月日
某采购单位(以下简称:甲方)通过某代理机构组织的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活动,****小组评定,(成交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
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
1.1.2成交通知书;
1.1.3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1.1.4磋商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
1.2 服务
1.2.1服务名称:;
1.2.2服务内容:;
1.2.3服务质量:。
1.3 价款
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人民币元)。
分项价格:
序号 | 分项名称 | 分项价格 | ||
1 |
|
| ||
2 |
|
| ||
3 |
|
| ||
…… |
|
| ||
总价 |
|
1.4 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
1.4.1付款方式:;
1.4.2发票开具方式:。
1.5 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
1.5.1服务期限:;
1.5.2服务地点:;
1.5.3服务方式:。
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6****政府****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
1.7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7.1****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
1.7.2****法院起诉。
1.8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
甲 方: (单位盖章) 乙方: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
2.1 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
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价格。
2.1.3“服务”系指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2.1.4“甲方”系指与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
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2 技术规范
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
2.3 知识产权
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
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4 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
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
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
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
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
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
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
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
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履行的具体时间。
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
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0合同转让和分包
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1 不可抗力
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
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2.12税费
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
2.13乙方破产
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14 合同中止、终止
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5 检验和验收
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
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16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
2.16.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
2.16.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国法律。
2.17履约保证金
2.17.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
2.17.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
2.17.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2.18 合同份数
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
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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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项目
响
应
文
件
【第包】(不分包项目删除)
供应商:
年月日
一、报价表格式
项目名称: 某项目
项目编号: 某编号
供应商名称 |
|
磋商范围 | 全部 / 第 包 |
报价 (详见备注说明) |
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
备注说明 |
|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注:
1.本表内容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包括了服务及其配套的设计、采购、制造、检测、试验、运输、保险、仓储、税费以及现场落地、安装及安装耗损、调试、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保障等所有费用。
2.特殊事项在备注中注明。
3.供应商应根据其响应文件中报价表的内容填写唱标信息,唱标信息不作为评审的依据。唱标信息与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
4. 报价表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致:某采购单位
某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和磋商邀请,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
1.如我公司成交,我公司承诺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和成交服务费。按本次磋商文件规定及最后报价承诺供货及安装。
2.我方根据本次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服务,并通过买方验收。
3.我方承诺报价低于同类货物和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
4.我方已详细审核本次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附件、参考资料、磋商文件修改书或图纸(如有),我**式认可并遵守本次磋商文件,并对磋商文件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5.我方同意从供应商须知规定的磋商日期起遵循本磋商文件,并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磋商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6.我方承诺如磋商保证金未在磋商文件规定时间前到达贵方指定的账户,我方磋商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方承担,且承诺磋商保证金转出账户真实有效。
7.我方同意按贵方要求在磋商规定时间内向贵方提供与其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补充资料,否则,我方的响应文件可被贵方拒绝。
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磋商。
9.我方同意磋商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服务期限。
10.我方对响应文件中所提供资料、文件、证书及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11.与本磋商有关的通讯地址: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三、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联合体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1.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
2.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3****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4)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被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投标人未被**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名称)授权(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我方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磋商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提交响应文件、参与磋商、签约等。供应商授权代表在采购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供应商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
授权代表联系方式: (请填写手机号码)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注:
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供应商授权代表,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提供授权书,仅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
五、商务响应表
序号 | 商务条款 | 磋商文件要求 | 供应商承诺 | 偏离说明 |
1 | 付款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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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服务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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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服务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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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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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服务方案
(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七、服务承诺
(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八、磋商业绩承诺函
我单位同意成交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业绩并承诺: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业绩均真实有效,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范围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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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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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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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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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表中所列业绩应为供应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业绩(不公示)。
我单位同意主要成交标的信息并承诺: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主要成交标的信息均真实有效。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名称 | 某项目 |
服务范围 |
|
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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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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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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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公章:
日 期:
备注:
1.表中所列内容为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十、人员配备
(格式自拟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十一、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符合磋商邀请、采购需求及评审方法和标准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
第七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公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