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
我公司的废气、噪声环境保护设施已经建成,现进入调试阶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把相关调试信息向贵局报告如下:
项目名称:****(改建)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项目位于**市道滘镇北环西路13号。****中心坐标:北纬:23°1'50.760";东经:113°38'42.670"
,于2004年委托****编写《****环境影响报告表》,****保护局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2004年第948号。于2008年委托******公司编写《****(扩建)环境影响报告表》,****保护局审批同意扩建,审批文号:2008年第2412号。
项目于2009年12****保护局验收,验收文号:东环建【2009】31051号。
项目于2013年经同意更换锅炉东环建【2013】10667号,同意将1台10t/h燃煤锅炉更换为一台10t/h然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
项目于2021年12月05日国家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914********331977R,有效日期:2021年12月05日-2026年12月04日。。于2023年3月21****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23〕2318号)。项目改建后总投资200万元,占地面积25000m2,建筑面积10000m2,主要从事干米粉生产,项目加工生产干米粉9800吨/年。于2023年8月11****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23〕8149号)。
竣工日期:相关废气、噪声处理设施已经于2023年4月10日建成,现进入调试。
调试的起止日期: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5月19日。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黄汉章
联系电话:138****5986
电子邮箱:****@qq.com
生态环境部门举报电话:12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