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 三公司**项目安全材料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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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公告标题:中交三公局**项目安全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工程局有限公司****至**新港快速通****园区段)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物资采购
1. 招标条件 ****工程局有限公司****至**新港快速通****园区段)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对施工现场需用的安全材料进行招标采购,现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工程局有限公司****至**新港快速通****园区段)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处**北部,东临**市,南靠**腹地,西接****,北至**市,起点位于**大道****分界点(刘伏七)1号路路口西侧,沿**大道自西向东延伸,至**大道后,转而向南,终点位于新港S203线(营盘村),项目设计时速60Km/h,主线全长43.548Km,主线共分为四段,第一段为**段K0+854-K7+311.193,全长6.457Km;第二段为开铁1段(发展大道)K0+379.118~K24+629.350,全长24.250Km,其中开铁1段K9+106-K18+180由****施工;第三段为开铁2段(大棋路)K0+106.553~K1+534.762,全长为1.428Km;第四段为开铁3段(**大道)K0+000~K11+412.814,全长为11.413Km。 2.2招标内容:安全材料(详细规格型号及交货地等见附表《物资需求一览表》)。 2.3特别说明:因本项目部分工程量核算事宜,部分招标物资数量存在数量差异,以最终需求量为准。 3.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并且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3.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生产商)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不分包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于2024年2月19日16****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发布公开招标公告(http://empm.****.cn),如果贵单位愿意参与竞标,请于2024年2月19日16时至2024年2月29日16时(**时间,下同),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http://empm.****.cn)注册成为合格供应商,审核通过后,登陆采购平台选择有意向投标的包件点击参与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不邮购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购买:整标500元。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 4.4 在汇款单据上注明“**项目安全材料标书款”。(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留言明确内容:汇款时间、汇款方式、汇款金额、汇款单位、拟参与的招标编号、汇款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标书款汇至: 账户名称:****工程局有限公司****至**新港快速通****园区段)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账 号:203********100****38661 开 户 行:****银行****分行 4.5不邮购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5.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通过远程登录****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上传投标文件,请上传(1)PDF版投标文件,****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中供应商注意事项。 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3月10日16时。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5.2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 5.4****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2024年3月10日16时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银行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5.5在汇款单据上注明“**项目安全材料投标保证金”。****公司基本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必须联系招标联系人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工程局有限公司****至**新港快速通****园区段)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账户)。 账户名称:****工程局有限公司****至**新港快速通****园区段)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账 号:203********100****38661 开 户 行:****银行****分行 6. 发布的媒介 ****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进行。 招标人:****工程局有限公司****至**新港快速通****园区段)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招标地址:**省**市****工业园 售标联系人:柏女士 联系电话:188****8372 售标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166****0821 电子邮箱:****@qq.com(柏女士,标书款凭证发送邮箱) 供应商注册、**意向申请: 公司联系人:柏女士 联系电话:188****8372 售标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166****0821 电子邮箱:****@qq.com(林先生,投标保证金凭证发送邮箱)
1、技术要求:生产质量符合业主对安全材料的计量要求,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相关标准。 2.验收:检尺验收,以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结算支付方式: 1.无预付款。 2.结算手续:货到现场,经甲方清点、验收合格后,依据签收单,每月 16 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 16 日至本月 15 日,结算经甲方单位审批后生效。 3.物资结算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本期结算总价款的 80 %;三个月后付至当期结算97%,3%为质量保证金。同时,甲方有权视项目建设单位****统筹办理支付。 打“√”选择以下付款方式: ( √ )网银转账支付; ( √ )银行票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 ( )供应链支付工具:E信通、云信等。 票据期限:( )3个月;( )6个月;( )9个月;( √ )12个月 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乙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乙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约定可支付40%的12个月银****银行产品,贴息由乙方承担。 4.保修(质)金条款据实选择,如选择则在括号内打“√”,不选择则在括号内打“×”: (√)合同结算总价款的 3 %作为保修(质)金,按 月 在每期结算中扣除。双方在最终结算6个月内不计息按规定返还,甲方在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无息支付。 若质保期内因乙方供应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在保修(质)金及剩余货款中扣除相应款项。 5.乙方负责开具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间和要求以甲方通知为准。****机关核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供甲方查验,以证明发票的真伪。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及时、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违约金及相关损失等。 6.合同采购物资品种、价款等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的,如果甲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认证抵扣,由乙方作废原发票,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认证抵扣,则由乙方就合同增加的金额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减少的金额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7.若国家调整相关税率,则根据国家相应政策通过“不含税价款不变,调整适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的方式,签订税率调整协议来调整含税单价或含税合同总价。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工程局有限公司****至**新港快速通****园区段)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招标地址:**省**市****工业园 联系人:柏女士 电话: 188****8372 电子邮件:****@qq.com 开户银行:****银行****分行 账号:203********100****38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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