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号 | 位 置 | 面 积 (㎡) | 用 途 | 出让 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
2024GY-01 | 北二环路以南、规划园区中路以东 | 13284 | 工业用地 | 50 | ≥1.0 | ≤15% | ≥40% | 245.76 | 245.76 |
2024GY-06 | 北一环路以北、规划园区中路以东 | 1466 | 工业用地 | 50 | ≥1.0 | ≤15% | ≥40% | 27.13 | 27.13 |
2024GY-07 | 腰站镇驻地105国道以东 | 9184 | 工业用地 | 50 | ≥1.0 | ≤15% | ≥40% | 140.52 | 140.52 |
其他要求按规划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仅可单独申请,不可联合申请。
三、竞买方式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cn),按**市公共**交易网——政策法规——土地出让——《**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试行)》和**市公共**交易网——下载中心——用户手册——《土地、产权竞买人操作手册》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相关地块的竞买。
四、网上交易办理程序1.竞买人需进行主体注册并进行主体信息填报、CA数字证书办理;2.竞买人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或下载相关文件;3.竞买人提交网上竞买申请;4.经竞买人实账户按要求缴纳竞买保证金获得竞买资格;5.竞买人网上报价及网上限时竞价;6.竞得人下载并持《成交确认书》等资料到****土地利用科办理竞买人资格后审等手续。
五、竞买资料的取得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3月18日,登陆网上交易系统,查询或下载相关地块的出让文件。出让文件若有变更以出让前最后更改为准。
六、竞买申请、竞买保证金缴纳及竞买资格的确认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3月18日16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提交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2024年3月18日16时。经竞买人实账户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在保证金截止时间内进入业务系统进行保证金查询,保证金足额到账后打印资格确认书。
七、网上报价及限时竞价网上挂牌报价开始时间为2024年3月10日9时00分,截止时间为:
2024GY-01号地块:2024年3月20日15时00分;
2024GY-06号地块:2024年3月20日15时15分;
2024GY-07号地块:2024年3月20日15时30分;
挂牌期限届满,经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通过网上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其他事项1.凡有意参与**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的竞买人,均需按《交易主体信息填报服务指南》、《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要求,进行主体注册并进行主体信息填报和CA数字证书办理。
办理主体信息填报咨询电话:0534-****105
办理CA证书咨询电话:185****2483
技术支持电话:0534-****863 150****0653
土地及产权交易科电话:0534-****108
2.竞得人在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持从网上挂牌交易系统下载的《成交确认书》、《竞买申请书》、《竞买资格确认书》及《竞买须知》中要求的其他材料到****土地利用科进行资格后审。
3.竞买人对出让文件和交易地块有疑问的,可向****土地利用科进行咨询。
4、以上1宗地采取“标准地”供地方式进行公开挂牌出让,2024GY-01拟用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项目。具体控制指标如下:
规划指标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300万元/亩。
单位能耗控制指标: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项目单位产值能耗限额为0.498吨标准煤/万元。
空间准入标准:符合**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则)、****园区(单元)环境准入要求。
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水执行相关行业标准;废气执行相关国家标准和《**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等**省相关行业标准;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废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环境质量管控标准: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Ⅴ类标准;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Ⅱ类标准;土壤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相关标准。
行业准入标准:需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地方准入要求。
亩均税收控制指标:≥20万元/亩。
土地出让完成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土地竞得人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并做好监管工作。
联 系 人:纪先生
联系电话:0534-****615
地 址:**县**西大街7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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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