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公安局940kWp光伏车棚发电节能项目
项目名称 | ******局940kWp光伏车棚发电节能项目 | ||
建设地点 | ****门市**区环市街道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8000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汤万和 |
联系人 | 余泳雯 | 联系电话 | 136****1668 |
项目投资(万元) | 356 | 环保投资(万元) | 100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3-02-11 | ||
建设性质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0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项目由广****公司******局建设光伏车棚发电项目,共占地8000平方米,总投资456万元,建设容量约940kWp,预计年平均发电量100万千瓦时,预计使用年限25年。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太阳能光伏发电是一种清洁的能源,既不直接消耗化石**,同时又不释放污染物、废料,也不产生温室气体破坏大气环境,也不会有废渣的堆放、废水排放等问题,有利于保护周围环境,是一种绿色可再生能源。与其它传统火力发电方式相比,本项目每年可以减少大量的温室效应性气体CO2,大气污染气体SO2、NxOy等的排放。此外还可节约用水,减少相应的废水对水环境的污染。 | ||
承诺:**** 汤万和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汤万和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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