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略)
180天 |
其他 |
130,000元 人民币 |
0 |
投标(略).3 |
**县茶蔬特色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粤闽茶(略))勘察设计 潮公易建招字[****]19号 澄清文件 致各(略): 现对本项目**县茶蔬特色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粤闽茶叶交易会展中心)勘察设计招标文件作出如下澄清: 一、勘察费视委托人资金到位情况按以下方式支付: A.提交初步地质勘察成果报告后,承包人提交支付申请 15 日内,委托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工程勘察暂定勘察费的 20%; B.提交详细地质勘察成果报告后,承包人提交支付申请 15 日内,委托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工程勘察暂定勘察费的 50%; C.施工图预算经财政审核后及施工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提交支付申请 15 日内,委托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工程勘察费最终结算定案价的 70%; D.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定案后,承包人提交支付申请 15 日内,支付剩余的勘察费。 二、工程勘察费最终结算定案价的约定: 结合饶府办函〔(略)件,且勘察费最终结算定案价以委托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核为准。 三、设计费、预算编制费视委托人资金到位情况按以下方式支付: 设计费: 第一次付费:支付(略) 20% 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并经批复后 15 天内。 第二次付费:支付至暂定设计费的 50% 完成施工图设计并经图审机构审查合格及施工合同签订后,并提交请款报告后 15 天内。 第三次付费:支付至设计(略) 80% 工程完工验收后并提交请款报告后 15 天内。 第四次付费:支付至设计费最终结算定案价的100% 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定案后并提交请款报告后 15 天内。 预算编制费: 第一次付费:支付至(略)50% 完成(略) 15 天内。 第二次付费:支付至预算编制费最终结算定案价的 100% 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定案后并提交请款报告后 15 天内。 四、设计费、预算编制费最终结算定案价的约定: 结合饶府办函〔(略)件,且设计费、预算编制费最终结算定案价以委托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核为准。 本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招标文件与澄清文件不一致之处的,以本澄清文件为准。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略) 日期:(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