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2023年省级农村能源项目实施方案》(草案)和《**市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农村能源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经省、****办公室初审、局党组班子讨论通过,现予以公示,各有关当事人对以上两个方案及方案涉及的主体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单位需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并请符合《**市2023年省级农村能源项目实施方案》中“聘请第三方进行沼气工程安全隐患排查”申报条件的主体积极申报。
一、申报资格与条件
申报沼气工程的新型市场主体应长年从事农村能源服务工作,有取得沼气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巩固农村能源建设成果,使农村沼气得以持续利用方面有一定的带头作用,取得较大经济社会效益的经营主体,无群众对其服务态度和建设质量的投诉。
二、任务与目标
2024年对全市95处沼气工程进行2次安全排查,上下半年各一次。需提供沼气工程业主签字的安全隐患排查台账(台****中心负责提供),台账应填写完整,需提供每个沼气工程排查2次的照片。
三、项目资金及考核办法
1、项目资金:3万元
2、考核办法:****中心组建验收专班,采取现场核实和电话抽查相结合,随机抽查30个沼气工程业主,核实是否到场进行过安全排查、排查次数、排查时间是否相符,根据核实排查的总次数/60的比例,达到100%的全部拨付,70%-99%按比例拨付,低于70%的不予拨付。
3、资金拨付方式:按验收核实的比例据实核算后拨付给第三方。
四、质疑及申报联系人:****,联系人黄兴红:138****8352
五、质疑及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2月26日下午下班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六、申报需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三份。
1、项目申报书(****提供);
2、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银行开户许可证(对公账户)复印件;
4、申报主体相关资质复印件;
5、申报主体制定的相关制度;
附:1、《**市2023年省级农村能源项目实施方案》
2、《**市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农村能源发展)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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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20日
**市2023年省级农村能源项目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农业绿色转型发展,改善农业农村环境,促进乡村生态**,根据《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鄂财农发〔2023〕69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施2023年部分省级农业转移支付项目的通知》(鄂农计发〔2023〕11号)和《****办公室关于实施省级农村能源项目的指导意见》(鄂农能办〔2023〕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市2023年省级农村能源项目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及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以《**省农村可再生能源条例》为遵循,坚持“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综合利用、讲求效益和节约与开发”的方针,坚守安全生产底线,创新社会化服务方式,培育服务主体,完善管理机制,总结集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易操作的沼气池沼渣沼液清掏清运社会化服务运行模式。
一是加强沼气池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全市户用沼气、沼气工程安全隐患排查覆盖率达到100%;二是推进沼气池出料口安装防护格栅;三是扶持沼气池清渣清运社会化服务,建立完善沼气池清渣清运社会化服务体系。
(二)基本原则
本项目以有效防范化解我市农村沼气池安全风险、有效预防和减少该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基本原则。
二、项目实施
(一)项目组织实施与管理
****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相关部门参与,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问题,按时完成建设任务。****中心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切实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制,组织专班对项目实施过程指导检查,掌握项目实施进度与质量,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收集整理项目资料、开展项目验收与绩效评价。各乡镇处负责区域内的户用沼气池、沼气工程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组织遴选沼气池清渣清运社会化服务主体,建立完善沼气池清渣清运社会化服务体系。
(二)项目资金计划及补贴标准:
项目总资金43万元,主要用于沼气安全生产宣传、培训5万元;聘请第三方进行沼气工程安全隐患排查3万元;沼气池出料口安装防护格栅35万元;沼气池清渣清运社会化服务(由本级乡村**扶持政策资金支持),各子项在项目实施完结后有结余的可用于其他子项,具体资金计划及补贴标准如下:
1.沼气安全生产宣传、培训5万元:
沼气池生产生产挂图2.2万元(1万份*2.20元/份);沼气池安全生产告知书0.3万元(3万张*0.1元/张);警示牌1.6万元(2000块*8元/块);安全培训0.9万元****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2.聘请第三方进行沼气工程安全隐患排查3万元,对全市95处沼气工程安全隐患排查2次。
3.沼气池出料口安装防护格栅35万元:
在红花套镇大溪、姚家店镇张家冲、聂家河镇聂家河、王家畈镇樟桂岭、松木坪镇金岗岭、枝城镇黎家坪、陆城街道车家店等7个村开展安装防护格栅示范,由乡镇街办组织实施,验收合格后进行申报,按安装一个沼气池出料口防护格栅不高于220元的标准据实进行补贴。
4.沼气池清渣清运社会化服务。
扶持沼气池清渣清运社会化服务,对乡镇街办遴选的沼气池清渣清运社会化服务组织,经验收合格,按每清渣清运1个沼气池补贴100元标准补贴,由本级乡村**扶持政策资金支持。
(三)建设进度
本项目建设期限为2023年12月至2024年11月,具体安排如下:
1.启动准备阶段:2023年12月-2024年2月,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制定项目实施方案,遴选确定实施主体,签订项目实施合同;各乡镇街办组织沼气池防护格栅安装、沼气池清渣清运社会化服务主体遴选及签订服务合同。
2.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12月至2024年11月,进行宣传培训、资料采购、****中心及各乡镇街办组织协调项目实施,****中心组建专班进行项目指导、督办、检查。
3.验收兑现阶段:2024年2月-2024年11月,该项目实行阶段性验收,根据子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实行边实施边申请边验收边兑现。
4.总结验收迎检阶段:2024年12月,总结项目实施情况,整理项目档案资料,迎接省、市检查验收。
三、项目验收及资金拨付
(一)验收程序:
沼气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和聘请第三方进行沼气工程安全隐患排查项****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及验收;沼气池出料口安装防护格栅和沼气池清渣清运社会化服务由乡镇街办负责组织实施和验收,实施主体按要求完成项目建设内容后,递交项目验收申请书,****中心组建项目验收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并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行“以奖代补”,资金直达项目实施主体。
(二)验收资料准备及验收办法:
1.沼气安全生产宣传、培训:
****中心负责实施,按程序及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询价采购、发放、验收及资金拨付;培训费按相关财务要求进行据实报账。
2.聘请第三方进行沼气工程安全隐患排查:
(1)验收资料准备:对全市95处沼气工程进行2次安全排查,上下半年各一次。需提供沼气工程业主签字的安全隐患排查台账(台****中心负责提供),台账应填写完整,需提供每个沼气工程排查2次的照片。
(2)验收办法:****中心组建验收专班,采取现场核实和电话抽查相结合,随机抽查30个沼气工程业主,核实是否到场进行过安全排查、排查次数、排查时间是否相符,根据核实排查的总次数/60的比例,达到100%的全部拨付,70%-99%按比例拨付,低于70%的不予拨付。
(3)资金拨付方式:按验收核实的比例据实核算后拨付给第三方。
3.沼气池出料口安装防护格栅:
(1)验收资料准备:示范村采购第三方服务的询价资料、沼气池出料口安装防护格栅的台账(含农户姓名、电话号码、安装时间、农户签字等内容)、村级沼气池明细台账(与户用沼气安全隐患排查小程序一致且与安装防护格栅的台账相符)、乡镇街办(村)验收资料。
(2)验收办法:由乡镇街办负责验收,并提交验收****中心进行抽查复核。****中心组建专班,现场抽查20户,到村查看上述两套台账是否相符并与户用沼气安全隐患排查小程序一致;到户核实是否安装、安装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牢固、是否固定、是否能承重100公斤左右、是否开孔);是否有应安装而未安装的情况。验收中如发现有一处问题,即终止验收,由第三方整改后再申请验收,最多申请验收三次,三次不合格,取消验收资格。
(3)资金拨付方式:****中心验收合格后,以验收核实数量为基数,按不高于220元/个的标准据实进行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相应安装防护格栅第三方组织。
4.沼气池清渣清运社会化服务:
(1)验收资料准备:需提****政府(街办)签订的《沼气池清渣清运社会化服务合同》、清渣清运沼气用户的签字台账、清渣清运过程中的图片资料;乡镇处沼气池沼渣清运社会化服务实施方案、遴选主体的相关资料(包括公告、报名表、主体营业执照及身份证复印件、沼液清运车辆及驾驶证复印件、服务主体确认公示等内容)、验收汇总等资料。
(2)验收办法:
乡镇处根据服务主体到户服务签字台账对涉及的所有沼气户采取入户或电话核实,并将核实****农业农村局。
****中心抽查核实:根据乡镇处上报的核实结果,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班对每个服务主体按按20个服务对象进行抽查(低于20个服务对象的全部抽查),到户签字确认,按抽查确认户的比例核算,抽查确认比例高于90%的(含90%),根据核算的总户数(有小数的按四舍五入到整数)按每户补贴100元的标准将补贴资金补贴到服务主体;抽查确认比例低于90%的,不予确认,并取消下一年的服务资格。
(3)资金拨付方式:按市级验收抽查核实的结果,核算补贴资金后从本级乡村**扶持政策资金中拨付给服务主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农村能源建设项目有序开展,强化组织领导,****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市农业农村局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安办、财务股、****中心、****中心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搞好服务,确保实效。****办公室下设****中心,具体负责项目实施。
(二)加强监督管理。市农业农村局建立督导检查机制,对农村能源建设项目实行阶段性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实施主体及时整改,妥善处理项目执行中的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办公室加强动态管理,及时掌握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认真落实资金监管要求,严格资金管理,切实做到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截留、滞留、挪用项目建设资金。主动接受各级审计、财政、农业部门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中心要切实履行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能,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管,特别是沼气工程建设,严格把握施工建设单位的资质关和施工建设质量。各乡镇处、村要扎实做好户用沼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建立沼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台帐,加强动态管理。
(三)加强安全管理。各实施主体要确实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秉承“生命至上,责任重于**”的理念,制**全管理制度、签订安全责任状、搞好安全培训、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措施确实加强安全管理。****小组将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安全管理制度缺失、措施不力、责任不到位的实施主体要停业整改直至合格。
**市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农村能源发展)项目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农村能源发展,改善农业农村环境,坚守安全生产底线,促进乡村生态**,根据《****办公室关于实施省级农村能源项目的指导意见》(鄂农能办〔2023〕5号)和《****财政局关于拨付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现代农业发展)的通知》(宜市财农发〔2023〕5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市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农村能源发展)项目(以下简称“农村能源发展项目”)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及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以《**省农村可再生能源条例》为遵循,坚持“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综合利用、讲求效益和节约与开发”的方针,完善管理机制,推进沼气池出料口安装防护格栅,坚守安全生产底线。
(二)基本原则
本项目以有效防范化解我市农村沼气池安全风险、有效预防和减少该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基本原则。
二、项目实施
(一)项目组织实施与管理
****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相关部门参与,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问题,按时完成建设任务。****中心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切实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制,组织专班对项目实施过程指导检查,掌握项目实施进度与质量,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收集整理项目资料、开展项目验收与绩效评价。各乡镇、街道负责区域内户用沼气池出料口安装防护格栅工作。
(二)项目资金计划及补贴标准:
项目总资金15万元,主要用于沼气池出料口安装防护格栅,具体资金计划及补贴标准如下:
在高坝洲镇天**、五眼泉镇庙岗、潘家湾乡吕家坳等3村开展安装防护格栅示范,由乡镇、街道组织实施,验收合格后进行申报,按安装一个沼气池出料口防护格栅不高于220元的标准据实进行补贴。
(三)建设进度
本项目建设期限为2023年12月至2024年6月,具体安排如下:
1.启动准备阶段:2023年12月-2024年2月,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制定项目实施方案,遴选确定实施主体,签订项目实施合同;各乡镇、街道组织沼气池防护格栅安装。
2.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进行宣传培训、资料采购、****中心及各乡镇、街道组织协调项目实施,****中心组建专班进行项目指导、督办、检查。
3.验收兑现阶段:2024年2月-2024年5月,该项目实行阶段性验收,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实行边实施边申请边验收边兑现。
4.总结验收迎检阶段:2024年6月,总结项目实施情况,整理项目档案资料,迎接省、市检查验收。
三、项目验收及资金拨付
(一)验收程序:
沼气池出料口安装防护格栅由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和验收,实施主体按要求完成项目建设内容后,递交项目验收申请书,****中心组建项目验收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并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行“以奖代补”,资金直达项目实施主体。
(二)验收资料准备及验收办法:
1.验收资料准备:示范村采购第三方服务的询价资料、沼气池出料口安装防护格栅的台账(含农户姓名、电话号码、安装时间、农户签字等内容)、村级沼气池明细台账(与户用沼气安全隐患排查小程序一致且与安装防护格栅的台账相符)、乡镇、街道(村)验收资料。
2.验收办法:由乡镇、街道负责验收,并提交验收****中心进行抽查复核。****中心组建专班,现场抽查20户,到村查看上述两套台账是否相符并与户用沼气安全隐患排查小程序一致;到户核实是否安装、安装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牢固、是否固定、是否能承重100公斤左右、是否开孔);是否有应安装而未安装的情况。验收中如发现有一处问题,即终止验收,由第三方整改后再申请验收,最多申请验收三次,三次不合格,取消验收资格。
3.资金拨付方式:****中心验收合格后,以验收核实数量为基数,按不高于220元/个的标准据实进行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相应安装防护格栅第三方组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农村能源发展项目有序开展,强化组织领导,****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市农业农村局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安办、财务股、****中心、****中心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搞好服务,确保实效。****办公室下设****中心,具体负责项目实施。
(二)加强监督管理。市农业农村局建立督导检查机制,对农村能源发展项目实行阶段性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实施主体及时整改,妥善处理项目执行中的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办公室加强动态管理,及时掌握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认真落实资金监管要求,严格资金管理,切实做到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截留、滞留、挪用项目建设资金。主动接受各级审计、财政、农业部门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中心要切实履行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能,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管,各乡镇、街道、村要扎实做好户用沼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建立沼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台帐,加强动态管理。
(三)加强安全管理。各实施主体要确实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秉承“生命至上,责任重于**”的理念,制**全管理制度、签订安全责任状、搞好安全培训、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措施确实加强安全管理。****小组将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安全管理制度缺失、措施不力、责任不到位的实施主体要停业整改直至合格。